重大進展!車險綜合改革細則征求意見!多項附加險合并、地震也能賠、刪除事故責任免賠率......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車險綜合改革向前邁進重要一步。8月23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商業車險綜合示范條款(2020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2020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7月9日,中國銀保監會正式下發《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車險綜合改革拉開大幕。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2020版征求意見稿》中,針對本次車險綜改中幾億車主和超8000億車險市場最為關心的6大方面進行了修訂,快來看看吧~
多項附加險被合并
修訂版條款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在現有責任基礎上進行了大幅增加,如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
此外,修訂版還開發了車輪單獨損失險、醫保外用藥責任險等附加險產品,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完善的車險保障服務。
具體來看,修訂版條款規定,附加險條款的法律效力優于主險條款;除附加險條款另有約定外,主險中的責任免除、雙方義務同樣適用于附加險。主險保險責任終止的,其相應的附加險保險責任同時終止。
● 1、附加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
● 2、附加車輪單獨損失險
● 3、附加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 4、附加車身劃痕損失險
● 5、附加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
● 6、附加發動機進水損壞除外特約條款
● 7、附加車上貨物責任險
● 8、附加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
● 9、附加法定節假日限額翻倍險
● 10、附加醫保外用藥責任險
● 11、附加機動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
值得關注的是,附加險不能獨立投保。附加險條款與主險條款相抵觸的,以附加險條款為準,附加險條款未盡之處,以主險條款為準。
哪些情況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修訂版條款刪除了實踐中容易引發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如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等;至此,我國車險產品基本覆蓋了地震、臺風、洪水等主要巨災風險。
那么,哪些客觀原因導致的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具體包括:
01
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應、核輻射;
02
違反安全裝載規定;
03
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人,因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
04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
刪除事故責任免賠率
此外,修訂款條款取消了現有條款中機動車事故責任免賠率,使得消費者保障更充分,有利于減少理賠糾紛。
此前條款中,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實行5%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負同等事故責任的,實行10%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負主要事故責任的,實行15%的事故責任免賠率;負全部事故責任或單方肇事事故的,實行20%的事故責任免賠率;此外,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無法找到第三方的,實行30%的絕對免賠率。
此外,違反安全裝載規定、但不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絕對免賠率。
由此可見,此次取消機動車事故責任免賠率力度較大,讓利消費者。
商車險產品極大豐富
修訂版條款開發了駕乘人員意外險條款,與現有車上人員責任險相互融合,既解決了駕駛人、被保險人自身人身安全保障,又保證了被保險人和駕駛人對于車上人員的賠償責任。
具體來看,駕乘人員意外險條款保險責任包括身故保險責任和傷殘保險責任,即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駕駛或乘坐保險單載明車牌號碼的機動車輛,在車輛使用過程中因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導致身故、傷殘或醫療費用支出的,保險公司將依照約定給付保險金。
此外,該條款還設計了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發動機進水損壞除外特約條款兩個減費附加險,給消費者更多的選擇權。
以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為例,絕對免賠率為5%、10%、15%、20%,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具體以保險單載明為準。
一旦發生主險約定的保險事故,險企即按照主險的約定計算賠款后,扣減特約條款約定的免賠。
服務場景增加
針對消費者日常使用車輛場景,修訂款條款制定了增值服務附加險條款,融合車生活產業鏈條,為消費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用車保障。
例如此次發布的《2020版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提車”,是指汽車制造商、銷售商或購買人將機動車從保險單載明的產地、銷售地或關稅繳訖地行駛到購買人指定地點,為消費者帶來了便捷的服務。
此外,修訂版條款中的“機動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包括了道路救援服務特約條款、車輛安全檢測特約條款、代為駕駛服務特約條款、代為送檢服務特約條款共四個獨立的特約條款,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全部特約條款,也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特約條款;險企則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按照承保特約條款分別提供增值服務。
條款表述更規范
修訂版條款重新定義了名詞釋義,優化了條款表述,使條款內容更嚴謹,便于消費者理解。
本次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28日。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關于商業車險的修訂并不涉及交強險。后續,我們將密切關注交強險相關條款的修訂與發布,要常讀我們喲~
免責聲明:自媒體綜合提供的內容均源自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并獲許可。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場。若內容涉及投資建議,僅供參考勿作為投資依據。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責任編輯:陳鑫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