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7月1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田冬宇、劉光譜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刑事決定書》,原華夏基金投資經理、機構投資部總經理助理田冬宇,原華夏基金投資顧問、理財中心經理劉光譜兩人,被指先于或同期于華夏基金進行股票交易,累計趨同交易金額人民幣2.05億元,趨同交易獲利362萬元。法院一審判決,對兩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3年不等,并施以緩刑。
該案由多次審理“老鼠倉”案件的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理。據悉,早在2016年底,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田冬宇、劉光譜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決定指定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審程序對該案進行審判。
趨同交易2億元獲利362萬 因牛市公司賺錢自己沒賺錢
裁判文書顯示,2007年10月至2014年6月,田冬宇擔任華夏基金投資經理、機構投資部總經理助理。2004年6月至2013年3月,劉光譜擔任華夏基金公司投資顧問、理財中心經理。
2007年一天,田冬宇抱怨自己為公司賺了錢,但自己沒賺到錢。此時,劉光譜稱其在用親戚賬戶炒股,讓他出資由劉光譜操作,共擔風險,共享盈利,他提供股票信息。
2007年底,田冬宇將其掌握的華夏基金機構賬戶的投資決策等未公開信息提供給劉光譜,二人共同出資從事證券交易。
2009年3月至2014年4月,田冬宇將利用其職務便利知悉的所任職基金產品的未公開信息以電話、面談等方式告訴劉光譜,劉光譜操作由其本人控制的兩個證券賬戶,先于或同期于華夏基金公司進行股票交易,累計趨同交易金額人民幣20486.44萬元,趨同交易盈利金額人民幣362.13萬元。
田冬宇的供述顯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入刑前,其認為自己的行為只違反公司規定,直到2013年陸續見相關案例后,才意識到嚴重性。故2013年開始,田冬宇向劉光譜推薦股票明顯減少,2013年底就再也沒推薦了。
2014年5月,田冬宇因擔心調查,將自己與劉光譜聯系股票信息的手機卡扔掉。開始先接受證監會調查,當時未如實供述,后知道嚴重性,說服劉光譜一起主動投案自首。
另外,劉光譜還將從田冬宇處獲得的股票信息告知韓洪波等人,并收受給予的好處費。
這已是近年華夏基金曝出的第四起“老鼠倉”案件
據不完全統計,這已是近年華夏基金曝出的第四起“老鼠倉”案件。前三次分別為:
2014年報道,華夏基金女性基金經理羅澤萍利用“老鼠倉”,非法獲利1300萬元被北京警方偵破。與此同時,華夏基金交易部總監劉振華也被牽入調查,還包括另外幾名員工。
2017年央視報道,華夏基金債券交易員王某動用不到200萬本金,利用“老鼠倉”路徑,獲利1773萬余元。
2018年1月報道,華夏基金基金經理童汀伙同其父親童學毅“老鼠倉”交易,累計趨同交易逾7億元,獲利1256萬元,最終雙雙獲刑。
責任編輯:陳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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