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7月24日外匯局通報了一批外匯違規典型案件之后,8月16日,外匯局再次通報了21個外匯違規典型案件,案件主要涉及多個銀行違規辦理轉口貿易和內保外貸、多個企業逃匯以及多名個人非法買賣外匯等。
2018年以來,外匯局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對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資金“脫實向虛”行為,維護健康良性市場秩序。
銀行因違規辦理轉口貿易案件排在首位,共有3家銀行因違規操作而受罰。其中,包括恒豐銀行溫州分行違規辦理轉口貿易案、交通銀行廈門觀音山支行違規辦理轉口貿易案以及天津銀行上海分行違規辦理轉口貿易案。
另外,有匯豐銀行、招商銀行等4家銀行因違規辦理內保外貸而受到處罰。包括匯豐銀行北京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招商銀行廈門嘉禾支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民生銀行西安分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企業銀行(中國)天津西青支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其中,匯豐銀行因違規操作被處罰超過800萬元。
多家企業應逃匯也遭到了重罰。其中,煙臺平瑞商貿有限公司逃匯案遭受的處罰金額最大。2015年8月份至9月份,煙臺平瑞商貿有限公司虛構轉口貿易背景,使用第三方公司提單和虛假合同、發票,對外付匯1706.82萬美元。被處以罰款545萬元人民幣。
值得一提的是,個人因非法買賣外匯所遭受的處罰也很大。其中,受處罰金額最大的當數河南籍郭某非法買賣外匯案,受處罰金額逾800萬元。
責任編輯:牛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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