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某在一次業務辦理中,偶然得知自己征信存在9筆不良貸款記錄,而其中多筆真正的貸款人竟是一位和自己名字讀音相同的人。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馬某為他人的逾期貸款背了鍋呢?
回想人生經歷,名字相近的兩個人,時常能引起一些誤會和尷尬。
這樣的情形,若只是發生在求學時期老師點名的課堂上,似乎無傷大雅。
但如果是發生在講究專業和嚴謹的銀行機構里,那引發的或許就是一場訴訟官司。
比如本文的主人公馬某,其在一次業務辦理中,偶然得知自己征信存在9筆不良貸款記錄,而其中多筆真正的貸款人竟是一位和自己名字讀音相同的人。
因向銀行多次反映處理不良征信記錄未果,最終馬某和這家銀行對簿公堂。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馬某為他人的逾期貸款背了鍋呢?
01
征信中的8筆呆賬
日前,裁判文書網公布一則判決書,將一充滿戲劇性的名譽權糾紛公布于眾。
2019年11月,前去中原銀行辦理貸款的70后男子馬某,意外得知自己名下存在著多筆不良貸款記錄。
經查詢個人征信報告,馬某在河南光山農商銀行(下稱:光山農商行)處有9筆貸款業務,貸款本金共計約18.17萬元。
其中,8筆貸款因為逾期未還,已變成呆賬。
最早的一筆顯示貸款時間是1994年8月,貸款金額530元;最遲的一筆貸款時間為2003年6月,貸款金額57000元。
另外,一筆在2001年8月申請的16000元貸款,雖然在2017年7月被還清,但征信系統顯示,最近5年內有11個月處于逾期,其中11個月逾期超過90天。
看到這份征信報告,馬某為之震驚,稱自己難以接受,自己從未在光山農商行處辦理過貸款。
因馬某多次找該行協商處理不良貸款記錄,但最終未果。于是,二者發生糾紛,馬某將光山農商行告上法庭。
02
銀行:關聯錯誤
按照馬某的說法,自己是一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因為征信上存在不良貸款記錄,公司在開展業務及招投標時都受到嚴重影響,稱光山農商行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
馬某要求法院判令光山農商行停止侵權并消除自己個人征信上的不良記錄,并且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
面對馬某的控告,光山農商行也為自己作出辯護。
根據辯詞,最早的一筆530元貸款和第二筆340元的貸款,該行彼時尚在核實,但卻認為就是馬某所為,因為有簽訂借據。
而接下來的四筆合計為75104元的貸款,光山農商行稱已經歸還,真正的貸款人是“馬某”(非本案馬某,只是和馬某名字讀音相同)。
另一筆32700元的貸款,尚未償還,經核實貸款人也不是本案的馬某。
也就是說,光山農商行自己承認,上述五筆貸款,都不是本案馬某所申請。那為什么會出現馬某為此“背鍋”的情形呢?
光山農商行答曰:關聯錯誤。
03
賠償五千精神損失
法院審理查明,馬某征信報告中存在10筆逾期貸款記錄,9筆發生在光山農商行,1筆發生在河南潢川農村商業銀行。
正如光山農商行辯稱時所言,馬某發生在光山農商行處的9筆貸款中,有5筆不是馬某本人所為,而是與馬某名字讀音相同的案外人“馬某”所貸。
對此,光山農商行認可是系統錄入時的關聯錯誤所致。
不過,9筆貸款中,法院查明有兩筆的確是馬某本人所貸。但對于剩余的兩筆貸款,馬某不承認。
法院認為,對于這兩筆貸款,光山農商行主張是馬某所貸,但馬某否認,且不認可借據上的簽名和蓋章是自己所為。在此情況下,光山農商行未能進一步提供有力證據支持主張,故不能認定兩筆貸款是馬某所貸。
因此,法院指出,9筆貸款中,有2筆是馬某存在違約失信,其余7筆均不屬于馬某的責任,而是光山農商行關聯錯誤所致。
最后,法院判決,光山農商行消除馬某征信中的7筆不良貸款信用記錄,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駁回馬某的其他訴求。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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