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時報
記者:張末冬
本報訊 記者張末冬報道 2020年,中國銀保監會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積極鞏固治理金融亂象成果,運用行政處罰手段保障金融監管有效開展,切實維護金融安全。主要情況如下:
一是依法從嚴,處罰高壓態勢不減。2020年,銀保監會一手抓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金融支持,一手抓銀行業保險業改革發展和風險防控,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系統共作出6581件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銀行保險機構3178家次,覆蓋各主要機構類型,處罰責任人員4554人次,作出警告4277家/人次(警告機構328家次,警告個人3949人次);罰沒金額合計22.75億元(罰沒機構21.56億元,罰沒個人1.18億元);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19家次,責令停業整頓2家次,限制業務范圍4家次,吊銷業務許可證2家,取消(撤銷)任職資格161人次,禁止從業312人。
二是精準打擊,強化重點領域查處。對違反重大宏觀調控政策、嚴重監管套利、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及屢查屢犯的市場頑疾,依法從嚴處罰。銀行業領域重點查處違規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違規向房地產提供融資、同業和理財業務未穿透管理及報送監管數據失真等行為,保險業領域重點打擊欺騙投保人、違規運用保險資金、編制虛假資料、虛構中介業務、利用業務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
三是動真碰硬,嚴肅追究人員責任。2020年,全系統處罰責任人員數量較2019年增加約30%;處罰責任人員數量與處罰機構數量的比值由2019年的1.2提高到1.4。聚焦“關鍵少數”,重點追究金融機構管理層尤其是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通過追責到人,強化壓力傳導,倒逼機構加強風險管理,切實履行風險防控主體責任。
四是多措并舉,確保處罰執行到位。通過設立未執行清單、與地方信用體系部門建立合作機制、落實被處罰黨員信息通報制度等方式,及時跟蹤推進行政處罰決定執行到位,防止處罰“利劍”高舉輕落,2017年以來處罰執行率達到99.78%,以高執行率保障行政處罰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五是依法行政,提高執法規范化、標準化水平。銀保監會全面落實國務院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要求,做到處罰信息公開透明,處罰全過程留痕、可回溯管理,重大處罰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同時,通過制定裁量文件、建立行政處罰答疑庫、開展行政處罰執法巡查等多種方式,逐步推動全系統處罰工作認識統一、流程統一、標準統一,做到處罰法定、過罰相當、同案同罰,從源頭上杜絕執法“寬松軟”。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監管,主動擔當作為,服務監管大局,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執法體系,按照業務實質穿透監管,堅決打擊人為拉長融資鏈條、推高融資成本行為,對頂風而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干擾貨幣信貸政策傳導的投機行為給予嚴肅處理,高質量開展處罰工作,為金融和實體經濟良性循環提供堅強保障。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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