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身份證,有這兩樣就能借錢。簡單,門檻低,還不欠人情債。”周游說著,隨手打開一款手機APP——某移動辦公軟件,在“活動福利”菜單欄下赫然寫著“借錢”,點進去,正中間紅色大號字體顯示的是數字“96400”,上面寫著“當前最高可貸額度(元)”,再往上是“1千元借1天費用低至2毛”“低利率,無抵押”。
接著,她又打開一款社交軟件,首頁上顯示“某某備用金官方助手”,廣告詞寫著“借錢面前的人情債,那不如來某某官方借款”,后附“查看額度”鏈接,點入,同樣是一串誘人的紅色數字,數值在不斷變大。
作為“負債者聯盟”曾經的一員,周游對這些網貸引流的“套路”再熟悉不過了。
“以前看了是心動,現在看了覺得心慌,借錢容易還錢難!”這位剛工作幾年的湖南女孩問,“這有沒有人管?”
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發現,盡管監管部門明令禁止金融產品過度營銷,但在林林總總的各種平臺助推之下,網絡借貸的據點已遍布互聯網世界。一張“天羅地網”在悄然間織就,誘惑無處不在、無所不及。
進坑容易出坑難
互聯網平臺為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放貸引流早已不是新鮮事。如今在移動互聯網時代,互聯網應用場景越來越豐富,用戶使用越來越頻繁,各類移動應用產品百花齊放,滲透進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便利人們生活交流的同時,也為網絡借貸引流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記者調研時發現,現在無論是逛網店、點外賣、打車、訂酒店機票,還是看視頻、聽歌、看新聞,乃至辦公、運動,但凡下載量高一點的APP,基本上都提供了網絡借貸的接口。
在引流這件事上,很多平臺干得十分賣力。首頁展示、反復推送、定時投放,都已是常規套路。有的還利用大數據進行精準投放,有的會附上“生動案例”試圖引起“共情”,還有的干脆以各種獎勵提高吸引力。
除了在投放方式上花心思,各家還在宣傳文案上下足工夫。“只需身份認證,極速審核”“門檻低,22歲可申請”“放款快,3分鐘到賬”“最高可借20萬”“1千元1天最低只需0.2元”……總之,借錢簡單,還錢簡單,統統都簡單!
果真這么簡單?
記者注意到,目前很多引流廣告展現的貸款信息是日利率而非年利率。“網上貸款有個潛規則是著重宣傳日息,年利率有時可能也會標注出來,但往往會用很小的字號,不容易被注意到。我當時就被日息迷惑了,認為跟幾萬塊相比,幾塊錢的利息根本不算什么。”周游說。
不僅套路滿滿,而且進坑容易出坑難。
“最開始是用信用卡,用它付了半年房租,大約一萬五千元。后來,信用卡還不上了,又開通了支付寶的借唄。日常花銷都用支付寶的花唄和信用卡,還不上了就用借唄還錢。”周游向記者復盤自己是如何一步步滑進“深坑”,“一開始借的不多,可以還了又借出來。后來額度不夠了,就開始在其他平臺借,用借出來的錢去還其他欠款,平臺越借越多,欠款越滾越大,最多時欠了11萬本金。”
在周游看來,如今遍布互聯網世界的這張密網,還在無時不刻地誘惑著像她一樣的借款人“自投羅網”。
“掮客”引流不遺余力
在這張密網上,棲息著大大小小的放貸機構,城商行、農商行、民營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穿針引線的則是各種各樣的平臺。
所謂無利不起早,“掮客”們不遺余力地引流圖什么?
“互聯網平臺在引流過程中可獲得實收利息20%-30%的回報。”一位曾在消費金融公司工作過的人士對記者表示,與自身的付出及承擔的風險相比,這筆買賣顯然十分劃算。這也正是促使平臺為貸款經營機構賣力營銷的關鍵所在。
廈門國際銀行投行分析員任濤說,對互聯網平臺而言,為資金方開展客戶與場景引流是其實現自身流量變現的一種重要方式,可增強其與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粘性。同時,部分互聯網平臺旗下亦有小貸公司,通過這種方式可以變相放大經營杠桿。
除了平臺推波助瀾,放貸機構“觸網”也成為一股熱潮。任濤稱,對于消金公司、小貸公司以及中小銀行而言,借助互聯網平臺引流,有利于快速實現業務上量,彌補自身在場景、流量以及客戶等方面的劣勢,同時亦可通過廣撒網的形式分散風險、突破跨區域展業限制。
據了解,中小銀行由于地域、規模、品牌等限制,在發放貸款方面和大銀行相比客觀上存在劣勢,因此更希望借助互聯網的引流實現跨區域業務拓展,完成“彎道超車”。“現在機構一哄而上做個人消費金融貸款,都想賺快錢,而忽視了潛在的風險。”一位不愿具名的信息科技公司負責人稱。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嚴控跨區域經營,明確地方法人銀行不得跨注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
過度借貸積聚風險
當下,超前消費、過度借貸埋下的風險已經在逐漸暴露。
首先,過度貸款消費可能導致消費者陷入債務泥淖,還可能堆積多頭借貸導致的共債風險。2020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指出,在我國消費貸款快速擴張過程中,部分金融機構忽視了消費金融背后所蘊含的風險,客戶資質下沉明顯,多頭共債和過度授信問題突出。2020年以來,部分銀行信用卡、消費貸不良率已顯現上升苗頭。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稱,應防范平臺引流等合作模式誘導借款人過度舉債的問題。另外,也需注意是否存在“以貸養貸”的漏洞。
其次,對于整個社會而言,過度借貸可能提高居民部門杠桿率。中國銀聯發布的《2020移動支付安全大調查報告》顯示,移動支付付款賬戶首選使用網貸資金的群體值得關注,人數占比上升明顯,主要表現在“三低”群體,即低齡、低收入、低線城市。
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強調,要高度警惕居民杠桿率過快上升的透支效應和潛在風險。“一方面,部分負債消費主體存在非理性,未來收入與還款支出不匹配,容易超過自身經濟能力過度借貸消費,埋下金融風險的隱患。另一方面,企業面對債務刺激出來的消費需求,若擴大生產,當未來居民債務不斷攀升、償付能力難以為繼時,又會暴露出產能過剩問題,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不匹配。”報告指出。
再者,這種借貸還可能使金融體系風險不斷集中。“這種模式下,互聯網平臺充當著個人客戶與金融機構之間的中介,既是‘橋梁’,也是一道‘關口’,增加了對接的環節。金融機構往往既無法把控資產質量,亦無法實現有效客戶數的積累,同時在監管趨嚴的環境下還會放大自身經營的不穩定性。這種模式表面看是分散了風險,但由于引流的客戶大多資質不穩定,特別是可能引來一些債務壓力大、通過常規渠道難借到錢的客戶,致使市場風險不斷向金融體系集中。”任濤說。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同樣擔心,通過平臺導流的客戶,可能不符合準入標準。如果向這些客群發放貸款,金融機構既要承擔更大的資產損失風險,還可能面臨產品銷售不合規、違反監管規定的風險。
“助貸”納入監管大勢所趨
日前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強調,金融活動要全部納入金融監管。
婁飛鵬稱,目前對金融機構開展產品銷售活動有嚴格的規定。未來也應考慮將這種“助貸”行為納入監管,尤其對那些不符合條件的平臺、不符合規定的做法,要依法依規予以取締、制止。
然而,在現實中,要把互聯網平臺引流行為管起來,金融監管部門面臨不少挑戰。任濤說,一是引流平臺大多不是金融機構。從行業上看,不在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范疇,且與引流平臺合作的金融機構類別較多,需要擬定統一的監管規范文件,工作量較大。二是該行為涉及多個管理部門,其對助貸行為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存在一定的協調監管難度。三是這一模式由于權責劃分不清、相關概念不明、沒有統一規范文件,造成投資者權益保護難度較大。
“目前金融監管部門可能對引流平臺沒有監管的權限,但可以對放款機構進行監管。比如,對消費信貸進行總量或結構性的限制。事實上,這就是對貸款中介的管理。今年金融監管部門可能會出臺一些相關規定。”上述信息科技公司負責人稱。
任濤表示,貸款引流相當于金融機構投放金融廣告,除資管產品外,存貸款等產品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投放廣告是被禁止的。在互聯網存款被限制后,通過引流平臺開展貸款被納入監管也是大勢所趨。同時,貸款引流本身是變相代銷行為、變相從事金融活動,雖然監管部門無法對互聯網平臺實施行業監管,但在“金融活動要全部納入金融監管”的政策導向下,勢必會參照互聯網存款的模式,對借助引流平臺開展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加強監管。
“金融市場違規等行為監管類似于‘抓酒駕’,由于利益驅使,后續仍然會有違規行為,要久久為功、常抓不懈。”周茂華稱。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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