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侯潤芳 程維妙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侯潤芳 程維妙)1月17日,一則“民生銀行變更還貸方式,房主還貸7年本金一分沒還”的報道迅速發酵。針對此事,民生銀行今日(1月18日)回復新京報表示,經認真核查,調取了原始的貸款檔案,發現該筆貸款從第一次還款時即是先息后本的還款方式,還款方式與貸款合同上差異是因為經辦人員錄入失誤造成,將原本的等額息錄成先息后本。
根據報道,南京市民蒲先生向媒體反映,2013年10月他在民生銀行南京分行辦理了一筆117萬的房貸,貸款期限20年。當時和銀行約定按“等額本息”方式還款,但還了7年后發現這筆貸款采用的是“先息后本”,沒有按照合同條款進行,117萬本金尚一分沒還。且他本人計算,“先息后本”方式還款要多還30-40萬元。
針對此事,民生銀行還表示, “從未‘擅自變更房貸還款方式’,也鄭重承諾絕無惡意篡改行為。先息后本的按揭貸款方式對銀行來說不僅風險相對較大,實際操作中也極其罕見,該筆貸款從第一次還款時即不包括本金,從還款額來看也容易發現問題,民生銀行沒有惡意篡改的動機。”
民生銀行在回復中向該客戶道歉,還表示,“后繼,民生銀行將與蒲先生積極溝通,在法律框架內,合法、合理地最大程度上維護客戶正當權益;同時將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舉一反三,進一步規范內部流程,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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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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