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時報
記者 馬梅若
12月20日,《金融時報》記者就信用債是否應當退出銀行間市場的問題采訪了人民銀行有關專家。
該專家指出,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中國債券市場的核心組成部分,在支持政府和企業發債融資、促進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期有觀點認為信用債應當全部退出銀行間市場,這種觀點并沒有充分考慮債券市場的特點和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歷史和環境。
一是發展哪個債券市場,關鍵不在物理場所,而應該看交易主體。信用債投資的專業性較強,需要投資者充分了解宏觀經濟走勢、市場供求以及發行人信用資質等多方面信息,個人投資者參與難度大、風險高。特別是近年來債券違約事件逐步增多,更需要專業的機構投資者參與信用債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實際上是機構投資者的債券市場,信用債在其中發行交易,符合債券市場發展的客觀規律和要求。而交易所市場以個人投資者為主,與信用債市場的發展要求匹配性較弱,不宜作為信用債主體市場。
二是銀行是信用債的重要投資者。我國的銀行購買和持有信用債是歷史形成的,具有較強的路徑依賴。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債融資,有利于充分發揮銀行資金優勢和在企業信用風險定價方面的專業優勢,使得優質企業能夠以相對較低的利率發債融資,并在機構投資者之間分散風險。同時,也有利于明晰銀行間市場作為機構投資者市場、交易所市場作為個人投資者市場的功能定位,提高央行通過貨幣政策操作調節流動性和利率的有效性。而且,信用債市場本身就由于風險相對較高容易出現波動,如果要求信用債全部退出銀行間市場,將直接導致銀行對信用債的認購需求銳減甚至消失,使得信用債發行陷入停滯,利率出現大幅波動,甚至可能引發發債企業資金鏈條斷裂等系統性金融風險,也會直接打亂信用債市場的發展進程。
三是解決債券市場問題的關鍵是強化信用機制建設和市場紀律約束。近期頻頻發生信用債違約事件,主要是因為部分企業治理結構不完善,同時市場對惡意違規違約問題缺乏必要的約束和懲處機制。這個問題與信用債放在哪個市場發行交易并無關系。交易所債券市場在最近幾年出現的信用違約事件也不在少數,說明這是信用債市場發展到當前階段的共性問題。下一步,關鍵是要完善信用債市場的監管機制,提高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要求,加強債券違約風險防范和處置,健全對逃廢債行為的預防、預警、處置和問責制度,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強化對市場主體的紀律約束,同時完善投資者保護措施,為信用債市場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法律環境。
總的看,我國債券市場格局是過去數十年發展形成的,有我國的特點,總體發展情況是好的。但也要看到,我國資本市場,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仍存在一些體制機制性的問題,需要通過持續深化改革才能解決。當前宜針對問題加強共識加快改革,實現促進市場發展的初衷,保障市場平穩運行,穩定市場預期。
相關新聞:樓繼偉建議:信用債應當全部退出銀行間市場
責任編輯:潘翹楚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