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驚蟄財經
5月19日消息,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該會在對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進行前期調查的基礎上,決定啟動立案調查程序。此前的5月4日國務院金融委會議,對“國際商品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部分金融產品風險問題”提出了原則性意見,要求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自4月21日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爆發以來,引起社會高度關注。4月22日,中行先是公告稱美國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CME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為有效價格,該行原油寶產品的美國原油合約將參考CME官方結算價進行結算或移倉。晚間又一次公告稱,“主要參與者仍將根據交易所規則參考該結算價進行結算。中行已依據事先約定完成5月合約的到期處理”。從字面看,就是買了原油寶的客戶應該“愿打愿挨”。
在各方高度關切下,4月24日,中行態度發生初步變化,首次表態“對客戶在疫情全球蔓延、原油市場劇烈波動情況下,投資‘原油寶’產品遭受損失深感不安”。
監管層對此事進行了追蹤了解。4月30日晚,銀保監會正式表態,要求中國銀行依法依規解決問題,與客戶平等協商,及時回應關切,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對有關情況開展調查。
截至5月18日,中國銀行與客戶和解簽約率已經超過80%,同時全面梳理審視產品設計、業務策略和風險管控等環節和流程。初步了解,和解方案以中國銀行承擔客戶負價虧損,并根據客戶具體情況,以保證金20%為基準給予補償。有的客戶提出了附帶賠償要求,具體是否達成類似協議,目前尚不知曉。另有20%的客戶沒有接受和解方案,有的準備打官司。
客觀來說,中行推出原油寶業務,是存在風險管理缺失的。最主要的風險防控責任在中國銀行方面,同時也暴露了監管上的短板。總體上,對原油寶這類掛鉤境外期貨產品的類期貨交易的程序性、過程性、異動性風險事先防范不足。
原油寶究竟是個什么產品呢?據中國銀行官網介紹,是銀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掛鉤境內外原油期貨合約的交易產品,按照報價參考對象不同,其產品分為美國原油產品和英國原油產品。其中美國原油對應的基準標的為“WTI原油期貨合約”,英國原油對應的基準標的為“布倫特原油期貨合約”,并均以美元(USD)和人民幣(CNY)計價。
原油寶的產品機制與原油期貨極為相似,但卻不直接交易對應期貨交易所的實盤產品。那么,風險管理的“閉環”應屬于中國銀行產品范疇。當然,在一般情況下,國際油價和石油期貨波動幅度有限,這種模擬交易的風險是相對可控的。但恰恰是在異常波動時期,原油寶跟著“領舞者”走,持倉者陷入了嚴重虧損局面。
5月19日,中石化前董事長傅成玉表示,原油寶不是炒期貨的,不是跟芝加哥和紐約對接的,而是模擬期貨,因為信息不公開。那么對于這種“類期貨”該如何管理,該如何披露信息,該如何備案監管,就需要厘清了。
雖然事件過去了近1個月,但立案調查來得還不算晚。期待監管部門查清事實,對這類產品的設立邏輯進行認真評估,對相關金融機構如何管理保證金,如何建立報價系統,如何監管保證金,如何管控交易風險等進行論證。還應當對掛鉤境內外金融產品的類產品交易管理劃出紅線。
同時,如果監管機構查實有關銀行存在未向客戶全面及時披露信息,未盡風險提示義務,未安排相應風險管控措施,那么,即使目前已經達成和解的客戶,也可以繼續向有關銀行追償。
責任編輯:王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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