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告別信息“裸奔” 央行對個人信息收集使用等全鏈條優化
新京報訊(記者 程維妙)近年個人信息倒賣亂象頻發,個人信息“裸奔”問題受到各界關注。12月27日,央行發布關于《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其中對保護消費者金融信息有頗多著墨,對信息收集、披露和告知、使用、管理、存儲與保密、刪除與更正、跨境傳輸、外包服務管理等進行了全鏈條優化,進一步強化了信息知情權和信息自主選擇權。
其中,在數據采集方面,《辦法》明確,金融機構收集、使用消費者金融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經金融消費者明示同意。金融機構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消費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當方式收集信息,不得變相強制收集消費者金融信息。
資深觀察人士畢研廣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之前監管曾經對金融類的APP進行嚴查,為的就是不讓這些APP成為過分收集用戶信息的工具。他舉例稱,比如通過一個APP借錢,APP將讀取個人通訊錄、照片等信息也作為“必選項”,如果不授權就無法使用,這就是利用技術優勢進行“強買強賣”。
在使用方面,《辦法》稱,金融機構收集消費者金融信息用于營銷、用戶體驗改進或者市場調查的,應當以適當方式供金融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同意金融機構將其金融信息用于上述目的。金融消費者不同意的,金融機構不得因此拒絕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同時,金融機構應當在條款中明確收集的目的、方式、內容和使用范圍,并在協議中以顯著方式盡可能通俗易懂地向金融消費者提示該同意的可能后果。
“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不再空白。”畢研廣分析稱,近年隨著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的發展,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與大數據公司開展合作。從金融業務角度而言,大數據風控或者是云計算能夠提高效率,更能多維度,多角度的來識別風險。但大數據一旦濫用,一旦超脫了道德、法律的界限,就變成了“過分獲取個人隱私”,把獲取的隱私數據當成“商品”來交易。這不僅是違法,更是犯罪。
《通知》還明確,金融機構保護消費者金融信息安全的義務不因其與外包服務供應商合作而轉移、減免。金融機構應當充分審查、評估外包服務供應商保護消費者金融信息的能力,在相關協議中明確外包服務供應商保護消費者金融信息的職責和保密義務,并采取必要措施監督外包服務供應商履行上述職責和義務。合作關系終止后,金融機構應當監督外包服務供應商及時銷毀從金融機構獲取的消費者金融信息。
畢研廣表示,今年三季度起,大數據公司接連被查,幾乎都是指向了泄露隱私、非法獲取隱私,一些大數據公司轉型方向就是與傳統金融機構開展合作。但征求意見稿中也明確,別管是數據外包還是風控外包,要先看有沒有保護消費者。不僅如此,如果金融機構和外包公司合作停止,外包機構應該及時的銷毀數據。這樣一來,就不會出現“泄露客戶隱私”,把隱私當成“商品”進行交易。
責任編輯:張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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