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提出,金融機構向消費者催收債務,不得損害消費者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金融機構應規范產品營銷宣傳行為。
央行就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央行 | 2019-12-27 16:36:07 0
金融消費者權益硬保護來了!央行發文明確消保紅線
新浪財經綜合 | 2019-12-27 19:46:11 0
央行:金融機構應當實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事前審查
央行 | 2019-12-27 16:31:35 0
央行擬規范暴力催收:催收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國新聞網 | 2019-12-27 16:44:17 0
央行:金融機構應當履行金融消費投訴處理的主體責任
央行 | 2019-12-27 17:23:55 0
央行:金融機構不得變相強制金融消費者接受產品服務
央行 | 2019-12-27 17:08:09 0
央行:金融機構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消費者金融信息
新浪財經綜合 | 2019-12-27 16:38:00 0
央行:金融機構應當對營銷宣傳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央行 | 2019-12-27 17:04:31 0
央行:金融機構應當做好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售后管理
新浪財經綜合 | 2019-12-27 16:45:00 0
央行等四部門對金融營銷宣傳行為提出8個“不得”
新京報網 | 2019-12-25 18:11:33 0
央行:未取得金融業務資質主體不得開展金融營銷活動
央行 | 2019-12-25 17:11:31 0
央行等四部門:明確金融營銷宣傳行為規范
新浪財經綜合 | 2019-12-26 08:58:13 0
四部門:不得利用互聯網進行不當金融營銷宣傳活動
北京商報 | 2019-12-26 07:40:0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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