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0年受賄2619萬,大行高管落馬細節曝光,更有這家大行3億資金被個人套取
作者:陸霏
自去年8月底中紀委發布消息稱,時任民生銀行(港股01988)首席信息官(CIO)的林曉軒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后,林曉軒“落馬”案又有了最新進展。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中國民生銀行原首席信息官林曉軒受賄一案。
林曉軒曾任工商銀行(港股01398)信息科技部總經理、首席信息官,在工行工作長達近30年;此后先后出任農業銀行(港股01288)副行長、民生銀行首席信息官。隨著林曉軒受賄一案的公開審理,林曉軒受賄的具體細節也公諸于眾。
檢察機關指控,2004年至2014年,林曉軒共涉嫌非法收受他人錢款2619萬余元。其受賄行為主要發生在工行工作期間,根據檢察日報報道,林曉軒在懺悔錄里解釋這一切源于“交友不慎”。
究竟林曉軒如何利用職務之便,可在長達10年時間里不斷受賄?他所說的“交友不慎”又是指何時?
“交友不慎”后連續十年受賄達2600多萬
林曉軒,福建莆田人,華東師范大學工學碩士,曾是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他畢業后就進入工行工作,在工行工作時間長達26年,從地方到總行,從基層人員到銀行高管,最后擔任工行信息科技部總經理、首席信息官。2015年6月起出任農行副行長。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林曉軒受賄主要發生在2004年至2014年,這十年恰好也是林曉軒在工行總行信息科技部工作的時間段。
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林曉軒時任工行信息科技部總經理期間,接受其朋友霍泉(另案處理)請托,為上海虹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虹彩公司)銷售的虹光牌掃描儀進入中國工商銀行采購范圍并在全國工商銀行系統銷售提供幫助;為浙江建達科技有限公司成為中國工商銀行全行ATM(存款機及存取款一體機)項目服務商提供幫助,自2004年至2014年先后非法收受霍泉送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2619余萬元。林曉軒將所收受的款項用于投資理財、購買房產、家庭日常支出以及借款給近親屬等個人開支。
那么林曉軒這十年受賄的具體細節又是如何呢?
據檢察日報的報道,2004年初時,林曉軒發生了變化,正如他在懺悔錄中說自己當時“交友不慎”。這個所謂的“好友”霍某先后受上海虹彩科技公司和浙江建達科技公司請托,請林曉軒為兩家公司的掃描儀和存取款一體機進入工行采購范圍在全國工行系統銷售提供幫助。
2004年,因上海虹彩科技公司順利入圍2003年中國工商銀行掃描儀供應商,霍某給林曉軒送去了10萬元現金,林曉軒拒絕了。不久,霍某把以自己名義辦的銀行卡送給林曉軒時,他欣然接受并一直為己所用。至2014年5月最后一筆匯款匯入,霍某先后向這張銀行卡匯款334.4萬元。
后來,林曉軒為了將大額受賄資金進行理財,還要求霍某另外辦理了一張銀行卡及證券賬戶供自己理財賺取利潤,并在兩張銀行卡之間相互匯轉資金。此外,林曉軒在2009年購買北京市海淀區的一幢別墅時,他又單獨收取霍某的120萬元用于支付房款。
至于霍某,在向林曉軒行賄的同時,他從中非法獲利的金額更為巨大。據通遼市檢察院檢察長張忠明透露,據統計,工行采購某科技公司銷售的掃描儀項目共支出6.9億元,其中僅有3.7億元用于實際采購,其他3.2億元經過霍某的運作,被套取并中飽私囊,僅霍某就從中獲得了近1.5億元的非法利益,平均每天進賬5萬元,相當于一名普通公職人員一年的工資。
“所受賄資金可讓5000余戶貧困家庭脫貧”
實際上,中紀委駐原銀監會紀檢組早在2017年6月就對林曉軒的問題進行了初核,彼時林曉軒已被邊控。
據檢察日報報道,2017年7月,他專門約霍某見面。為了防止談話泄漏,他讓霍某將手機放在車里。而兩個人漫步在北京城的夜色時,林曉軒將霍某13年前交給自己的銀行卡和U盾交還到了霍某的手中。此時,他還不忘叮囑霍某“動一動”銀行卡內的資金,制造出霍某在使用銀行卡的假象。他還與霍某串通,編造自己向霍某借款500萬元,并已陸續還清。林曉軒用一個個障眼法想方設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2017年8月22日,據駐原銀監會紀檢組消息:中國民生銀行首席信息官林曉軒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2017年11月,駐中國銀監會紀檢組對中國民生銀行原首席信息官林曉軒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林曉軒被開除黨籍。
經查,林曉軒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轉移藏匿涉案財物,對抗組織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公款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林曉軒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涉嫌受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林曉軒開除黨籍處分;同時將林曉軒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財物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8年2月,來自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消息,中國民生銀行原首席信息官林曉軒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由該院偵查終結,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在近日的林曉軒受賄案公開開庭審理過程中,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林曉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林曉軒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不持異議。
“林曉軒作為國有金融機構的‘關鍵人員’、‘專家型人才’,曾享受國務院津貼,本應該利用所學專業知識、所轄管理職權、所積累實踐經驗,服務和保障打贏‘三大攻堅戰’,其所受賄資金,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領域,可以扶持160個左右中小企業或小微企業;在精準脫貧工作中,可以讓現行標準下5000余戶貧困家庭脫貧。但被告人林曉軒卻利用自己的‘聰明才智’,滿足自己私欲,置國家利益于不顧、置金融風險于腦后,背離黨的宗旨,突破法律底線,蛻變到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的對立面,致使黨和國家的利益受損,致使3.2億元經行賄人運作套取,用于中飽私囊……”張忠明在法庭上稱。
依據法律規定,被告人享有最后陳述的權利。在最后陳述階段,被告人林曉軒當庭表示,自己受到法律的莊嚴審判,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自己真誠地認罪悔罪。最后,審判長宣布本次庭審需要審理的全部事項已經完成,合議庭將依法對案件進行評議,擇期宣判。
此外,在開庭當日,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金融系統還組織領導干部進行了庭審觀摩,開展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活動。
責任編輯: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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