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喀什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喀什中心支公司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代理人執業登記信息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
張可(時任泰康人壽新疆喀什中心支公司營銷部經理)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處罰款5000元。
謝建平(時任泰康人壽新疆喀什中心支公司組發培訓部經理)因代理人執業登記信息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處罰款5000元。
呂紅(時任泰康人壽新疆喀什中心支公司代理人)、祁軍(時任泰康人壽新疆喀什中心支公司代理人)二人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各處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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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秦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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