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王劍
一、關于信貸資金入市
資本市場貸款并不是一個成熟的、嚴謹的術語,本文暫用來指代金融業(主要是指銀行業)所投放的與企業資本市場運作有關的貸款。
話題的起因來自于一句大家都嚴格執行的規定,即“信貸資金不得流入股市”。從字面理解,是不能入“股市”,但沒有徹底叫停“入股”,入市與入股,一字之差,如何理解?
目前有關于貸款的一些監管文件,最為主要的包括(未窮盡一切文件,只是這兩個是較重要的):
《貸款通則》第二十條 對借款人的限制:
三、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不得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
以及:
《流動性貸款管理辦法》第九條: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于借款人股東分紅,以及金融資產、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
上述這些規則,導致各界對貸款的用途產生了一種印象:不準用于投資股票或股權,只能用于生產經營。
但如果細摳上述文字,其實可以把“投資股票或股權”又劃分為兩種:一是直接到二級市場上炒股票(入市),二是進行資本運作(并購等)。前者“炒股票”對于很多行業的企業來說那自然不屬于“生產經營”活動,所以不能使用貸款,這毫無爭議。但資本運作是不是生產經營活動則是可以探討的。比如,并購可以使用貸款,這個應該對于大部分人來說能夠接受。并且,《貸款通則》在規定“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的同時補了一句“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言下之意是可以通過另行規定來開展這項業務,并未“一刀切”。
二、關于資本市場貸款
事實上,資本市場貸款的存在,是有著重要意義的。雖然資本市場本身就有融資功能,但不同的融資工具各有優劣勢,再強大的資本市場也不可能滿足所有融資需要,即使在以資本市場為主的金融體系中,貸款也能夠成為有益的補充,甚至是必要的補充。
以下以美國硅谷銀行所從事的貸款業務為例。硅谷銀行是服務科創企業的典范,它所投放的貸款中,有較大比例的還款來源并不是該客戶未來的經營現金流,而是該客戶未來的募資。比如,當一家科創企業獲得A輪股權融資之后,下一輪股權融資也已有計劃,但在這兩輪融資的間隔中,市場形勢瞬息萬變,如果遇到預料之外的投資機會,需要一筆資金進行投入時,發現離下一輪融資還早。這時,企業可以先向硅谷銀行借入貸款,抓住這次投資機會,然后等下一輪融資到位時,再把錢還給硅谷銀行。顯然,這種貸款的存在滿足了科創企業在兩輪股權融資之間的緊急流動性需求,為各方都形成很大助力。
上述例子的信貸資金用途是生產經營,因此在我國也可開展。但如果這筆資金用于股權投資呢?這就是硅谷銀行的另一項業務:向創投基金貸款。原理和上例相同:投資人向創投基金投資也是分批次的,上一輪資金到位后,創投基金開始投資企業,在下一輪資金到位之前,突然創投基金面臨一個緊急資金需要(可能是所投資的企業面臨情況),此時銀行便可以給予信貸融資,待投資人的下一輪投資到位后償還給銀行。
從這個例子中可以看出,貸款業務有著一項資本市場業務無法替代的優勢:高度非標準化的靈活定制。資本市場融資的特點就是標準化,將融資工具制作成一張張標準化的合約,便于上市交易。但恰恰是這種標準化,使其失去定制化、個性化,有時顯得死板。于是,一些企業在面臨一些非常特殊的場景時(比如小金額的臨時資金周轉需求時),很難進行一次迷你而迅捷的資本市場融資(美國相對發達的資本市場會好一點,但也無法滿足所有融資需求),此時最適用的還是貸款。
這種過橋性質的貸款,可以讓投資人、企業都更加放心經營,不用擔心遇到臨時流動性緊張時無計可施。因此,雖然資本市場是支持科創企業融資的主力,但是銀行信貸依然是一種非常必要的補充。只要嚴格禁止信貸資金用于“炒股票”,其他一些沒有脫離生產經營范疇的、用于股票或股權投資的資本市場貸款,理應得到“正名”。
三、目前已經施行的品種
因此,是時候給資本市場貸款正名了,嚴格限定不得使用貸款的情景(比如直接下場炒股票),而規范開展其他資本運作中的貸款資金使用。
除并購貸款是長期開展的之外,近期的以下兩項新業務也受到關注:
(1)股票回購貸款:2024年10月,人行、金監總局、證監會等聯合發布了《關于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人行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引導金融機構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貸款資金堅持“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分別支持其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首批試點是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豁免執行“信貸資金不得流入股市”規定。回購、增持并不算“炒股”,屬于資本市場運作,因此是一種規范的資本市場貸款。
(2)員工持股貸款:12月3日,據媒體報道,上海金融監管部門將科技企業員工持股貸試點從臨港新片區、張江等區域全面擴大到上海全市。該貸款品種是金融機構的科技專營支行可以向科技企業的員工發放貸款用于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此前在上海張江、臨港等個別區域先行先試,如今擴大到上海全域。現行規定的單人最高授信額度為2000萬元,企業單次最高額度為1億元。
不同類型的資本市場貸款業務的試點破冰,能夠逐步為資本市場貸款正名,并得到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和社會各界的認可,最終成為我國金融體系支持實體經濟(尤其是科技企業)的重要力量。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碩士,CFA持牌人,曾供職于浙商證券、光大證券研究所,擔任金融行業分析師,2018年加盟國信證券,任金融業首席分析師。)
責任編輯:秦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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