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因涉及未按規定進行資金結算管理等九項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警告處分,被沒收違法所得218.79624萬元,并處罰款1234.79624萬元,罰沒合計1453.59248萬元。
具體來看,裕福支付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
(1)未按規定建立、落實預付卡業務相關制度
(2)未按規定落實商戶巡檢義務
(3)未按規定管理特約商戶資料
(4)網絡支付業務中,未及時發現處置特約商戶轉接支付接口的情況
(5)未按規定進行資金結算管理
(6)未按規定開展條碼支付業務
(7)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8)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
(9)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同時,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網絡支付事業部總經理江洪波對上述行為負責,受到警告處分并被處罰款28.8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裕福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鄭俊豪,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因特網信息服務業務(除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醫療器械和BBS以外的內容);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互聯網支付(該項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至2021年05月02日);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等。
2011年5月該公司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
以下為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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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譚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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