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字節跳動起訴前實習生田某某篡改代碼攻擊公司內部模型訓練一案,已獲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字節跳動請求法院判令田某某賠償公司侵權損失800萬元及合理支出2萬元,并公開賠禮道歉。
11月2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字節跳動內部人士處獲悉,由于田某某為在讀博士,公司將其辭退后首先交由校方處理。但在事件處理期間,田某某多次對外否認,稱攻擊模型訓練任務的不是自己,而是別的實習生,甚至報警稱遭到造謠。考慮到田某某完全沒有意識到錯誤,且涉事行為已觸犯公司安全紅線,公司最終決定向法院起訴,以表明公司嚴肅態度、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今年10月,有媒體報道稱,字節跳動大模型訓練任務被實習生攻擊。隨后,10月19日,字節跳動通過官方賬號發布事實澄清,稱確有商業化技術團隊實習生發生嚴重違紀行為,涉事實習生已被辭退。
字節跳動當時表示,該涉事實習生惡意干擾商業化技術團隊研究項目的模型訓練任務,但并不影響商業化的正式項目及線上業務,也不涉及字節跳動大模型等其他業務。網傳“涉及8000多卡、損失上千萬美元”嚴重夸大。《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從一位豆包大模型技術人員處確認,該實習生的違紀行為對豆包大模型沒有影響。
11月5日,字節跳動內部發布的年內第四份《企業紀律與職業道德委員會通報》進一步披露了該起事件的相關細節。
通報稱,2024年6月至7月,商業產品與技術前實習員工田某某,因對團隊資源分配不滿,通過編寫、篡改代碼等形式惡意攻擊團隊研究項目的模型訓練任務,造成資源損耗。公司已與其解除實習協議,同步陽光誠信聯盟及企業反舞弊聯盟,并同步至其就讀學校處理。
對此,北京嘉濰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侵權賠償標準首先是原告的實際損失,如果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的侵權所得,如果實際損失或侵權所得不能確定,則由法院根據侵權情節確定賠償金額。
他表示,就該案而言,尚不清楚原告主張的損失800萬元是否有相關證據。“我個人判斷,估計難以提供證據證明被告篡改代碼攻擊公司內部模型訓練而給原告造成的具體經濟損失,最終可能還是由法院根據侵權情節酌定賠償金額。具體而言,法院可能會參照被告的主觀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標準。當然,被告的‘實習生’身份可能涉及其賠償能力,所以法院在確定賠償金額時也可能會適當考慮該因素。”他說。
記者|楊昕怡?編輯|盧祥勇?陳俊杰?杜恒峰
校對|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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