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銀行調整代銷公募基金風險等級!
近日,建設銀行發(fā)布公告,該行近期已調升4款代銷基金產品的風險等級,包括中海增強收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A類、中海增強收益?zhèn)妥C券投資基金C類、廣發(fā)行業(yè)嚴選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廣發(fā)行業(yè)嚴選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其中2款債券型基金的風險等級由R2(中低風險)調整為R3(中風險),2款混合型基金的風險等級由R3(中風險)調整為R4(中高風險)。
年內三度調整
對于調整原因,建設銀行公告表示,該行根據相關規(guī)定要求,為履行適當性義務,保護投資者權益,遵循產品風險等級評定孰高原則,調整部分代銷公募基金產品風險等級。調整后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等級可能存在與產品風險等級不匹配情況,并提醒投資者加以關注。
據梳理,這已是今年以來建設銀行第三次發(fā)布調整部分代銷公募基金產品風險等級相關公告。在此之前,建設銀行還于今年8月份、6月份調整過部分代銷基金產品的風險等級。產品類型主要包括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產品風險等級均由R3(中風險)調升至R4(中高風險)。
某股份制銀行的理財客戶經理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銀行有權對代銷的基金產品進行自主風險評級。“同樣的產品在不同的銀行,評級可能不一樣。各家銀行自身也可能會根據情況適時做調整。”
星圖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表示,一般來說,代銷機構會基于公募基金的底層資產分布進行等級評定,如權益資產的波動性更高、收益不確定性更大,更高的權益資產占比通常對應更高的產品風險等級,而更高的貨幣性資產占比則對應更低的產品風險等級。除考量大類資產權重外,大類資產內部細分結構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同樣是權益資產,寬基指數基金相比主動管理型基金,波動性更小,風險等級就有適度下調的空間。
及時反映產品風險水平
實際上,權益市場波動之下,作為公募基金代銷的重要渠道之一,銀行對代銷基金申購的適當性管理正趨于規(guī)范。其中對產品風險等級進行重新評估和調整也是機構履行適當性管理的內容之一。
記者使用多家銀行的手機銀行App購買代銷基金產品時發(fā)現,對于超出個人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的基金產品,銀行并不會限制購買。但在購買時會提示相關產品風險等級超出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并警示相關風險,要求進行錄音錄像確認方可購買。“對于超出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的產品,我們是不允許向客戶推薦的。”上述理財客戶經理表示。
據不完全梳理,今年以來,已有建設銀行、郵儲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寧波銀行、廣東南粵銀行等多家銀行發(fā)布調整代銷公募基金風險評級的相關公告,主要涉及旗下代銷的中風險、中高風險及高風險產品。
如寧波銀行于10月份發(fā)布公告,該行自2024年10月31日起調整30款代銷公募基金產品的風險等級。其中,29款產品為滬深300指數和中證A50指數相關基金產品。風險評級均由高風險調降至中高風險。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銀行根據自身對市場環(huán)境等方面的研判,及時調整代銷基金風險等級,如實反映代銷基金的風險水平,可以更好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從銀行的角度看,在代銷基金時除了需要嚴格遵守金融監(jiān)管規(guī)定外,還需要做好代銷基金的產品準入,適時做好代銷基金產品的風險等級評定,同時嚴格管理營銷人員,更好保障將合適的金融產品推薦給合適的投資者。”
薛洪言認為,按照現有監(jiān)管規(guī)定,產品發(fā)行方和代理銷售機構均應對產品進行風險評級,并強調代理銷售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的方式和方法,獨立、審慎地對代理銷售的理財產品進行銷售評級。“動態(tài)調整產品風險等級,能夠及時體現產品收益波動性和確定性的動態(tài)變化,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有效的投資參考,也是代銷機構投顧服務逐步成熟的一種體現。”
責任編輯:秦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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