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閃電新聞
銀行貸款實行“三查”管理制度,即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目的是為了審慎經營,避免風險。尤其是貸前調查和貸時審查,重點關注的就是貸款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和個人信息的真實性。然而,最近有觀眾向記者反映,即使是在如此謹慎的審核之下,仍然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辦下來貸款的情況。
新泰市的劉榮就遇到了身份信息被冒用的問題。而且,他不是被用作擔保,而是直接被冒名在當地農商銀行申請貸了一筆多達10萬元的貸款。
劉榮是新泰市一家建材公司的負責人,今年5月份,因為資金周轉需要,他到當地的農商銀行申請一筆貸款。但沒想到的是,自認為信用良好的他卻遇到了麻煩。
新泰農村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稱,劉榮存在不良貸款的問題。
原來,2019年,劉榮向這家銀行申請房屋貸款時曾發現名下有一筆自己不知情的10萬元貸款,而且因為這筆貸款出現逾期,使劉榮的個人征信產生了不良影響。
而劉榮表示自己并不知道這筆貸款,“2019年的時候,我想買房子,結果打征信一看,我身上有貸款,顯示有08年的一個貸款。然后,我去信用社找了以后,他們當時說一個信貸員叫李良的給我辦的,問我知道不,當時我不知道,因為我沒簽字,我也不知道這筆貸款。”
劉榮告訴記者,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找到了當時辦理這筆貸款的信貸員,并通過他找到了貸款的真正使用人。“最后找到我們村一個叫劉峰的,我就問他貸款怎么回事?他說把我身份證號記下來,辦了一個假身份證,去辦理了這個貸款。”
劉榮告訴記者,冒用他身份信息的就是他的同村人,名叫劉峰。為了驗證這一說法,記者輾轉找到了劉峰。劉峰很快承認他當時是辦了個假證,“我想盡一切辦法,花了100塊錢,做了個身份證。”
劉峰承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貸款的事實。經過劉榮與新泰農村商業銀行反復溝通,2020年,當時的信貸員歸還了這筆貸款的本金后,劉榮個人征信中的不良信息也被刪除。在劉榮看來,這場由于別人冒用身份信息和銀行審核不嚴導致的不良貸款事件已經解決,但是當他再次向新泰農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時,卻發現問題依然存在。
新泰農村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對劉榮說:“征信一點也不影響你了,但是你從信用社里貸,是有影響。”劉榮表示這個不良貸款并不是因為自己產生的,但銀行工作人員卻反復稱因為劉榮存在不良貸款記錄,所以不能從信用社里貸款。
劉榮對此表示不解,“你銀行犯的這個錯誤,我不能給你承擔這個錯誤,這個事也不是一個人能辦了的,我就想問問當時他怎么給我辦出來這個貸款。我本人不去的情況下,怎么給我辦下來的這個貸款?”
劉榮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別人冒用身份信息,并堂而皇之地在山東農商銀行系統成為貸款申請人、擔保人。那么,銀行作為貸款審核方,是否也負有審核不嚴的責任呢?
對此,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正斌進行了解讀:“冒用他人身份貸款,既破壞了金融秩序,違反了銀行規定,也損害了被冒名者的合法權益,不僅應當承擔相關民事責任,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責任。銀行在辦理貸款時沒有盡到審查義務,造成他人身份被冒用的,應當及時撤銷被冒名者承擔責任的法律文書,并向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報送更正資料,消除被冒名者的不良記錄。對于違法發放貸款的銀行及其工作人員,還可能面臨處罰,甚至涉嫌犯罪。”
責任編輯:秦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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