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滬深北交易所分別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記者最新獲悉,滬深北交易所已對程序化交易制定針對性異常交易監控標準,內部已經試運行。
在當今計算機技術大潮已全面推進的時代中,電子化交易成為現代資本市場運行必然行至的一種形態,是全球化浪潮不可避免的推進方向。在此背景下,業內人士認為:“保護好中小投資者、維護好交易公平性就更為重要。監管層層層遞進地推出加強市場內生穩定性的舉措,勢在必行。”
明確四項異常交易情形
具體來看,6月7日晚滬深北交易所發布的實施細則結合程序化交易行為特點,對異常交易情形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了瞬時申報速率異常、頻繁瞬時撤單、頻繁拉抬打壓、短時間大額成交四項異常交易情形,并對相關情形的時間區間要求及行為要素作了細化。
來源:滬深北交易所
這也意味著,除了目前交易所股票實時監控細則規定的5大類14種異常交易行為外,還額外明確了四類重點監控的程序化異常交易情形。根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投資者發生異常交易行為的,交易所將依規采取書面警示、暫停交易等自律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細則是首次對程序化異常交易行為做出規定,對市場的影響以及對投資者交易行為的規范意義有待進一步觀察。6月7日晚,滬深北交易所均在官方新聞稿中明確表示,將根據相關監管要求,適時以適當方式發布程序化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標準。
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記者獲悉,目前,滬深北交易所已經對程序化交易制定了針對性的異常交易監控標準,內部已經試運行,并將持續征求境內外投資者意見。
監控標準或延續此前公開路徑
某券商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歷史經驗推測,監管可能將延續此前的標準公開路徑,先將程序化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標準向證券公司發布,并預留一定過渡期,由證券公司做好客戶異常交易行為管理工作,規則基本成熟后再向市場公開發布。期間,相信與傳統做法類似,證券交易所會在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監控情況,持續優化完善具體標準。同時將通過合規培訓等形式幫助證券公司和各類投資者更好理解程序化交易監管的具體要求,督促規范交易行為,維護好市場秩序。
目前,我國投資者主要通過證券公司參與二級市場交易,是證券公司客戶。此前,滬深交易所于2019年向全體證券公司發布了股票異常交易監測監控參考要點,明確了股票異常交易的定量指標,要求證券公司做好客戶的異常交易行為監控。同時,證券交易所每年會舉辦多次證券交易合規培訓,通過異常交易典型案例等形式傳達監管要求。
期間,在異常交易標準公開方面,滬深交易所分別在科創板、創業板開展了試點工作。其中,上交所在2019年6月向全市場發布了《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深交所在2020年6月向全市場發布了《創業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而隨著監管實踐不斷成熟,交易所在總結評估監管經驗的基礎上,持續優化完善監控標準,形成了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并已于2023年落實全面注冊制時向全市場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常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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