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薛瑾 黃一靈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的信息顯示,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華夏銀行大連分行、蘭州銀行等多家銀行機構的工作人員被處罰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部分是期限性禁業,部分是終身禁業。
據中國證券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約200位銀行從業人員被監管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的處罰,有上百人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業內人士認為,這是監管趨嚴的表現。近年來國內金融市場違法違規成本明顯提升,展望未來,仍需多方合力共同促進金融生態的進一步凈化。
多人被禁業
11月以來,監管部門公布的對銀行業開出的罰單中,多人被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
其中不乏全國性銀行的地方分支機構人員。例如,因對八項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管理責任,時任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行長顧國明被處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的處罰。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超越權限開展經營性物業貸款業務、違規將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授信轉授權至支行、違規向項目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等。
又如,因對分行內控制度執行不嚴格、信貸管理不盡職,造成發生業內案件且形成信貸業務資金損失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時任華夏銀行大連分行營業部公司客戶部客戶經理廣成被處以責令改正并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的處罰。因涉及未按規定報送風險信息、內控管理不到位等,時任中信銀行重慶涪陵支行客戶經理文莎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4年。
多家城農商行也有涉及。蘭州銀行及其支行因員工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報送案件信息、印章管理不到位、貸款三查不到位造成損失等違規問題,被罰款710萬元。人員處罰方面,朱濱、沈兆豐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直至終身;楊陽高管任職資格被取消并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直至終身。
也有部分人員被階段性禁業。例如,時任丹東銀行大連西崗支行行長張麗燕因未嚴格執行內控制度、貸款“三查”不到位,形成案件風險,造成銀行信貸資金損失,被責令改正并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十年。因貸款管理不到位導致出現風險、員工與客戶發生非正常資金往來等,時任湖州銀行嘉興分行營業部客戶經理薛松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
違法違規事由各不相同
11月20日,據中國證券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約200位銀行從業人員被監管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的處罰,有上百人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被禁業的人員中,既有行長等高管,也有客戶經理、信貸經理等基層員工。
業內人士表示,終身禁業的罰單宣告了相關人員在銀行職業道路的“完結”,是監督趨嚴的表現。
縱觀被禁業人員的違法違規事由,各不相同。基層人員主要是違反從業人員禁止行為,包括違法發放貸款、挪用客戶資金、對借款人資金使用情況不追蹤落實、未按規定辦理柜面業務、貸前調查不盡職、私刻印章以本行名義與客戶簽訂理財銷售協議等。高管除了禁止行為外,還對內控管理不到位、員工從事違法活動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被終身禁業的涉事人員已被判處。
例如,朱濱曾擔任蘭州銀行恒通支行行長,因涉嫌偽造蘭州銀行恒通支行公章為他人提供借款擔保,多年前已被刑事羈押。楊陽曾擔任蘭州銀行副行長等職務,其在蘭州銀行任職期間,利用分管工作的便利,為張某名下的公司辦理銀行貸款業務提供幫助,先后收受張某行賄款20萬元;伙同他人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購買港聯公司開發建設的蘭州港聯第一大道商鋪兩套,根據實際簽訂的合同價格與其他購買同類商鋪的業主的平均購買價格和合同總價的差額,經法院判決認定,楊陽共受賄2117.28萬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判決楊陽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罰金100萬元。
金融生態持續改善
縱觀近年來的監管罰單,自2020年開始,銀行從業人員被禁業甚至終身禁業的處罰開始出現常態化趨勢,強監管成為主基調。
“近年來國內金融市場違法違規成本明顯提升,釋放國內強化市場監管,倒逼金融機構加強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的信號,更好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稱。
展望未來,業內人士認為,需要多方合力,才能共同促進金融生態的進一步凈化。一方面,金融機構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建立合理的考核機制,壓實業務各環節主體責任,加強相關業務人員培訓,提升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的意識;另一方面,監管方面應該加強對銀行從業的資格審查,定期對銀行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加強對從業者行為的監督執法。
周茂華認為,國內持續強化金融市場監管以及金融業競爭加劇,將倒逼金融機構加快優化內部治理,其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和風險防范的意識將穩步提升,預計未來國內金融業違法違規行為將逐步減少,金融生態將持續改善。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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