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將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對不遵守市場規則、背離契約精神、出于非商業目的對中國企業實施封鎖或斷供,嚴重損害中國企業正當權益的外國企業、組織或個人,將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
據悉,目前商務部正在履行相關程序,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文件以及首批名單將于近期出臺。哪些外國實體會進入“不可靠實體清單”引人關注。
上周五美國三大股指下跌,同時多家科技股下跌。據報道,微軟、谷歌等致信特朗普政府稱,封殺中國企業將“引火焚身”。
中國為何要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陳甬軍說,此前美國相關部門也發布過實體名單和未經證實名單,中國政府對等地出臺了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它是捍衛中國企業利益及保衛中國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國際上也是對等的。
“中國政府出臺‘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出于什么考慮?”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在中國將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答記者問中回復了這一問題。他表示,當前,世界經濟發展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增多,單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多邊貿易體制面臨嚴峻挑戰,正常的國際經貿活動受到負面干擾。一些外國實體出于非商業目的,違背正常的市場規則和契約精神,對中國企業采取封鎖、斷供和其他歧視性措施,損害中國企業的正當權益,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也給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帶來威脅,對全球經濟造成負面沖擊,對相關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造成損害。
高峰進一步表示,為維護國際經貿規則和多邊貿易體制,反對單邊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維護中國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中國政府決定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
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在6月2日國新辦的新聞發布會上也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釋。他表示,“不可靠實體清單”主要針對一些企業違背市場原則、違背契約精神,出于非商業目的對中國企業進行斷供或者封鎖,給中國企業的合法權利造成損害,可能還會危及中國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對這樣一些實體,將其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也是為了保護企業之間穩定、公平、可持續的貿易秩序。所以,對這一點不必過度解讀。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員彭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建立這一制度的意圖很明顯,即針對美國對中國挑起的貿易摩擦,保護中國企業的發展環境。“反映了我們的自信、勇氣,以及我們在產業鏈上的地位,相信當對方對我們采取無理措施時,我們也能采取有力的措施反擊他們。”彭波說。
商務部產業安全與進出口管制局局長支陸遜說,2018年,中國進口中間品占進口總額的78%,出口中間品占出口總額的47.5%,在這樣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國際產業分工格局中,一些國家濫用“長臂管轄”等手段,將對全球經濟增長和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的安全和穩定造成嚴重損害。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也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類似的想法應該醞釀了不少時間,由于中興、華為事件,促使我方最終下定決心來采取這個措施,“總的來說,這個制度是一種對等工具,能夠為我國企業、個人在全球市場上爭取平等、公平的待遇。”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陳甬軍,十余年前在美國斯坦福大學訪問期間,首次將美國的反壟斷與管制經濟學教材翻譯介紹至中國。陳甬軍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美國商務部產業與安全局,此前也發布過實體名單和未經證實名單,很多中國的企業和法人都上榜了,前者如去年的中興以及近期的華為等,后者如中國的一批企業和高校。這兩個名單程度不一樣,若有企業被列入實體名單,美國企業要跟其做生意,需要經過美國政府批準的,而且批準的概率很小。而未經證實名單程度則緩和一些,意在提醒美國企業跟這些登上名單的企業做生意時要注意。
“因此,中國政府也對等地出臺了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我的判斷是,這一清單的程度應該是介于實體名單及未經證實名單之間,比未經證實名單要嚴重一些,但也沒說完全不行。當然,還要看商務部后續出臺的具體細則。”陳甬軍稱,“過去沒有這個制度,現在建立了這個制度,是很大的進步。據了解,這個清單也是動態調整的。它是捍衛中國企業利益及保衛中國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國際上也是對等的。”
依法建立;其中“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此前,高峰介紹了中國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的制度依據。
他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中國政府決定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將那些基于非商業目的對中國實體實施封鎖、斷供或其他歧視性措施,對中國企業或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對中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或潛在威脅的外國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列入其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就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其中包括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等。
不過,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司長王賀軍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強調稱,將企業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會有一個調查程序,相關利益關系方將擁有相關的申辯權。根據相關標準,清單內企業也會進行相應調整。
王賀軍同時指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是中國的基本國策,我們會保護任何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我們的營商環境;但是任何的違法行為,相關企業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哪些實體有可能被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
會綜合考慮四方面因素,包括該實體是否存在針對中國實體實施封鎖、斷供或其他歧視性措施的行為,該實體行為是否基于非商業目的,違背市場規則和契約精神等。
6月1日,商務部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聯合采訪時進一步明確,四類行為將被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
支陸遜介紹稱,中國政府在決定是否將某個實體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時,會綜合考慮四方面因素:一是該實體是否存在針對中國實體實施封鎖、斷供或其他歧視性措施的行為;二是該實體行為是否基于非商業目的,違背市場規則和契約精神;三是該實體行為是否對中國企業或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四是該實體行為是否對中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或潛在威脅。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分析稱,一些企業在我們的市場上大賺特賺,然后又打壓我們的企業,對于這樣的企業不應予以鼓勵。同時應該讓一些企業有誠信,進入這個清單的企業是誠信不足,應該警惕。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出臺“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據新華社6月1日消息,美國聯邦快遞在我國發生未按名址投遞快件行為,嚴重損害用戶合法權益,國家有關部門決定立案調查。此外,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019年第3號公告,中國已于2019年6月1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這可以看做是一套反制‘組合拳’。”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經濟政策委員會副主任徐洪才說。
有專家認為,一旦被列入清單,外國實體不管是向中國市場銷售還是在中國市場投資,還是從中國取得緊俏的物質供應都將受到影響。
目前,“被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的企業、組織和個人,中國政府將采取哪些措施?”這一問題,備受外界關注,支陸遜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中方將依據《對外貿易法》《反壟斷法》《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對列入清單的實體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
“不可靠實體清單”一定意義上也是一套“征信系統”。支陸遜指出,社會各方也會從中得到警示,在與列入清單的外國實體進行交易和交往時,要提高警惕,防范不可靠風險。
彭波認為,“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會是一項長遠的建設,事實上,美國去年就曾一度對中興采取過銷售禁令,如果不加以反擊,美國可能還會對中國其他企業采取類似的措施。白明認為,維護企業利益、國家經濟安全應該有長遠機制,未來還會越來越完善。
對于此次中國政府出臺“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的影響,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經濟政策委員會副主任徐洪才認為,這有利于凈化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妥善處理一些市場中的不可靠分子,對于形成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有好處。”他進一步表示,“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對外商也沒有壞處,我們對外商和國內企業是一視同仁的。
梅新育表示,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針對的是嚴重損害中國企業正當權益的外國企業、組織或個人,覆蓋面比較廣。
梅新育稱,如果某個企業、組織或個人被列入了“不可靠實體清單”,對于這些企業來說,以后不管是向中國市場銷售還是在中國市場投資,還是從中國取得緊俏的物質供應,以及從中國取得融資——而且這種融資有時候可能是“救命”的,“起碼在同等條件下,這些企業都得往后排了,很多情況下,恐怕會被徹底摒棄在外。”
“從個人來說,你損害了中國利益,還讓你來中國掙錢,肯定是不行的。以后這類人來中國演講、謀職等都會受影響。如果說哪些企業、單位,要任用這樣的人來當企業高管,就需要考慮一下,中國的市場到底還要不要。”
彭波也認為,“中國制造業是全世界第一,雖然整體上不是在最尖端,但在整個產業鏈、供應鏈上,我們的地位是最牢固的,如果封鎖我們,我們采取反制,很可能是兩敗俱傷。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可以憑借自身的市場優勢維持基本生存,而圍堵中國的企業卻可能會破產倒閉。”
陳甬軍認為,一旦有外國企業、組織或個人登上中國商務部的“不可靠實體清單”,不僅會讓中國企業在是否繼續與其合作上產生顧慮,其在全球的對華業務,也會受到負面影響。總之,該企業的市場、信譽都會受到影響。同時,這個制度也旨在提醒所有與中國市場有關的企業,在獲得中國市場豐厚利益的同時,也要好自為之,不要做有損于中國也有損于自己利益的事。
國外是否有類似的制度?
梅新育則認為,這類規矩美國用得挺多,一些歐洲國家也有,有專家認為,這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類似清單并非我國“首創”。半個月前,美國商務部產業與安全局(BIS)將華為及其非美國附屬68家公司納入“實體清單”,意味著美國供應商向華為出口管制物項需要申請許可,但此類許可通常不被BIS批準,也就是說華為面臨美國供貨商的集體斷供。
公開資料顯示,實體名單這一概念是美國布什總統于1990年11月提出的增強擴散控制倡議的一部分。據悉,該實體名單于1997年2月首次發布。
徐洪才對記者表示,“不可靠實體清單”的推出是針對其他國家對我們企業實行打壓的反制,即所謂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梅新育認為,這類規則美國用得挺多,一些歐洲國家也有。中國來用的時候,要把握好幾點:首先是這個制度并非是我們主動地打擊別人,而是一種正當防衛反擊的手段。其次,實施相關制度時,一要證據確鑿,二要縮小打擊面,要找非常有代表性的企業、組織或個人。”
新京報記者 潘亦純 程維妙 編輯 岳彩周 校對 劉越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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