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團董事局主席 胡成中
近兩天,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各代表團在住地舉行分組會議,審議民法典草案。正如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一樣,民法也是調整民事生活關系和市場經濟的根本大法。法國的《民法典》是拿破侖時期制定的,到現在沿用了兩百多年。所以說,制定民法典是名副其實的“百年大計”。
作為新中國第一部“法典”,民法典草案總體上很好地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及全面依法治國理念,修訂和新增的很多條款回應了社會期待和民聲民意,是一部真正的“人民法典”。
從我們民營企業的視角來看,民法典的一大重點、亮點是保護私權。過去我們往往強調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和企業的合法私有財產雖然也受到保護,但在理念和執行中實際是存在一定差距的。民法典草案明確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平等”二字重于泰山,和習總書記“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的重要論述一脈相承,是黨和國家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信號,對抑制經濟“脫實向虛”、擴大民間投資、防止資金外流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民法典草案單設“人格編”,也是我國立法實踐的重大創新,除了對所有公民的人身權益加大了保護力度,還突破性地賦予了企業等民事主體“人格權”,名稱權、名譽權等對企業來說極為重要的無形資產,將迎來強有力的維權武器。
舉例來說,我們德力西是國內最早使用這個名稱的企業,并在1999年被工商總局評定為“馳名商標”,然而,目前國內企業名稱中帶有“德力西”的多達幾千家,絕大部分跟我們沒有關系,其中很多從事跟我們類似的電氣行業,嚴重誤導了市場和消費者。以往我們的維權主要是從打擊商標侵權的角度著手,維護“名稱權”常常感到力不從心,民法典的新規對我們這樣幾十年如一日守護自己金字招牌的企業是一個重大利好。
當然,我個人感覺民法典草案的一些條文還是原則、綱領性的規定,今后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可能還需要補充出臺更多的實施細則、司法解釋、典型判例,共同豐富我國的民法體系,為人民群眾和各類民事主體提供更嚴密的保護網。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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