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灣區個稅優惠“開掛”: 9市政策競相落地, 財政補貼港澳人才稅負差額
2018年,澳門青年何子鋒在珠海創辦了一家科技公司。如今,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全面實質性推進,這位曾在香港、臺灣深造并工作多年的創業者再次堅信,當初自己選對了地方。
這其中,稅收優惠政策及諸多辦稅便利化改革備受關注。3月,國家發布《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按內地與香港個稅稅負差額,由珠三角9市財政給與補貼。這亦被稱為“港人港稅”“澳人澳稅”。
目前,這項政策正加速落地,繼6月份廣東省發布落實通知之后,珠三角多個城市已出臺或正醞釀出臺個稅補貼暫行辦法,細化人才認定標準和申請流程等,顯示政策將進入實施階段。
近期,記者在珠三角多市調研發現,境外人才及本地企業對此均多有期待,認為這將有效釋放大灣區人才“引力波”。對前者而言,個稅優惠政策將明顯降低其在珠三角就業創業成本;后者則希望珠三角城市能借此引來和留住更多境外人才,以滿足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所需。
個稅優惠為境外人才“漲薪”
個稅差異,這是自粵港澳大灣區提出之日起便被各方呼吁破解的問題。這背后原因是“一國兩制”的特殊格局,三地稅收制度不同,使得個稅存在較大差異。具體來看,內地個稅實行分類征收,其中工薪所得個稅最高稅率為45%;香港的薪俸稅有兩種計算模式,最高稅率分別僅15%和17%。
如果拉平大灣區的個稅差異,珠三角地區的市場、產業等一系列優勢也就能進一步凸顯。今年2月出臺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也強調,要為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
為此,今年3月,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提出,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
6月,廣東發布落實通知,明確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珠三角9市給予財政補貼。
這相當于通過政策給境外人才“漲薪”。早前在一個公開場合,深圳副市長王立新就曾解讀:“你100萬元年薪,本來要繳45萬稅,現在只要繳15萬,你一下子多了30萬。”
按政策設計,個稅補貼最終落實者為珠三角各市。近期,已有廣州、中山、江門等多市出臺或正醞釀出臺有關暫行辦法,包括通過人才目錄明確標準。比如,廣州明確,境外緊缺人才需符合有關人才目錄且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達30萬以上等,而目標對象包括人工智能、生物與健康、新材料、新能源與節能環保、重大裝備與機器人就業創業人士。這顯示,個稅優惠政策正加速落地。
這正是諸多港澳人士及本地企業所期待,何子鋒就是其中之一。他是土生土長的澳門人,并曾在臺灣和香港深造及在知名IT企業工作。2018年,何子鋒在珠海橫琴創辦了一家科技公司,專門從事高端無線基站、高端路由器相關軟件研發。該企業核心團隊約五六人,均為博士、碩士等高端人才。
“我們知道個稅優惠政策不久,等政策明確后,如果符合條件會馬上申請。”何子鋒說,估計該企業將有數名骨干能享受這一政策,申請下來后每人能省下不少錢,“這會讓我們在此更穩定發展,珠三角的創新創業環境其實不錯,包括軟硬件,現在稅收又有優惠,將吸引更多港澳青年過來”。
作為本土企業,珠海市納思達股份有限公司亦期盼政策落地。這家打印機龍頭企業在國外有大量業務布局,亦聘用諸多境外人才,包括不少港澳人才。“我們在招聘境外人才或者將他們調回國內過程中,因為國內個稅相對較高,往往需要給一定補貼才能讓員工平衡。”納思達副總裁張劍洲表示,現在個稅差異被拉平,意味著企業這塊“隱性開支”將有望減少,“這非常重要,近年隨著我們加強研發創新,對高端緊缺人才需求越來越大,個稅優惠政策增強這里的人才獲得感和吸引力,也讓我們能多招些人”。
辦稅體驗逐步“無差異”
值得注意的是,個稅優惠政策之外,珠三角多市還致力于加速優化辦稅環境,通過制度創新及技術賦能,破解以往港澳人士在內地辦稅的諸多不便,實質性促進了大灣區規則銜接,激活要素流動。
仍以珠海橫琴為例,當地稅務部門在近年營商環境改革中,開發出一個名為“V-Tax”的遠程可視自助辦稅平臺,讓跨境辦稅成為可能。新技術的應用,一方面極大提升了整體辦稅便利度,目前當地借此已實現三百多項涉稅事項“一次不用跑”;另一方面,通過提高便利性解決跨境辦稅成本高問題。
“我們希望通過這樣的改革創新,讓港澳創業就業者享受到與內地企業個人差不多的便利性。”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一名負責人介紹,港澳人士在內地注冊企業后,本質上在辦稅方面與內地企業沒什么差別,但過去其需要“跑窗口”辦理實名認證等手續,現在統統放到網上,差別一步步縮小。
更為重要的是,這類企業自身帶來的跨境屬性,現實中體現為其有諸多跨境業務,帶來較一般境內企業多的跨境涉稅業務,亦對便利性提出較強要求,因而也成為改革創新的考量重點之一。
“我們的股東在香港、澳門,日常很多涉稅業務需要跨境辦理,比如跨境支付、跨境申報等,流程很長,很麻煩。”港澳智慧城(橫琴)項目發展有限公司財務經理容建國表示,過去,他每月總有好幾天專門用來跑稅務局、銀行等出口,現在只需坐在辦公室,所需材料也很少,十幾二十分鐘就能搞定。
記者調研發現,這種“一視同仁”帶來的利好,除體現在便利化上,更體現在港澳創新創業者進入內地后所現有的更多稅收政策支撐。比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政策優惠。
何子鋒表示,他的企業今年估計可實現盈利,下一步要力爭2020年申請成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目標,屆時按有關政策可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優惠,“這在全球都是很有競爭力的政策”。
除此之外,國家層面的有關稅收政策調整亦不斷為港澳人士北上發展優化環境。比如,新個人所得稅法將在中國境內居住的無住所個人的稅收居民認定條件由境內居住天數滿“一年”改為滿“183天”,為此許多境外人士尤其港澳人士擔心被認定為稅收居民后要在境內就全球所得繳納個稅,但今年3月個稅新政明確,計算境內居住天數時,只有在境內停留滿24小時的才算作一天,比原規定更寬松。
此外,2021年底之前,境外人士的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仍可免稅,其中屬于內地稅收居民個人的境外人士,也可放棄這項免稅優惠,改為選擇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優惠。
(編輯:林虹)
責任編輯:覃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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