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專家呼吁全民繳個稅,這太不現實!
個稅修法正在征求意見,有一種意見顯得格外另類。這就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劉克崮教授的主張,他認為中國的個稅基本是富人在交稅,征收面太窄,他建議個人所得稅應該從富人稅轉變成國民稅,最終實現全覆蓋,提高繳納個稅的人口范圍和提高個稅在整體稅收中的比重。
劉克崮教授任職于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他曾經擔任國家財政部稅政司司長,應該說是一位有實踐工作經驗也有理論建樹的專家。基于這樣的身份,他的建議自然有相當的分量。筆者也發現,對提高個稅免征額持保留態度,大力提倡普遍征稅,是劉克崮教授長期的觀點,為此他多年在各種場合都堅持他的主張。這種觀點雖然并非主流觀點,但也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對于這種實行個稅“國民稅”的觀點,需要認真辨析。
劉克崮教授預測,如果這次個稅起征點調到5000元,繳納比例將會變成4.5%,那么繳個稅的全是富人了,而其他收入者不繳稅,征收面太窄,個稅變成了富人稅。在幾年前的一次有關個稅的討論中,劉克崮教授指出,我們是三千萬人交稅,占13億人口的不到3%,都是高收入,中收入都不交稅。而美國是1.6億人交稅,占三億人口的51%,是我們的大約20倍,所以這個狀況要改變。他建議個人所得稅應該擴大,分年,比如說十年應該能夠擴到30%以上,再用5到10年,增加到一半,到美國的水平。今年4月份他又表示,本輪個稅改革要擴面,納稅人占全部人口比例要達到40%以上。
繳納個稅的人數,近些年一直沒有非常準確權威的數字,但人數確實不是很多,占總人口的比例很低。但數字低并不能證明個稅就是富人稅。主要原因是,首先,我國總體仍然是發展中國家,收入很豐厚的人畢竟占人數很少;其次,由于征管方面的原因,很多真正的富人通過逃稅和避稅而沒有繳納個稅。因此,個稅實際上主要落在容易征管卻不一定是富人的工薪階層身上。目前稅制下,月收入3500元即需要繳納個稅,月收入3500元算什么富人?即使個稅修法獲得通過,以5000元為免征額,月收入5000元即使不能算作窮人,與富人恐怕也還是大有距離。所以 ,說目前的個稅是富人稅顯然是誤判。
把中國的個稅繳納人數與美國的進行比較,從而認為中國也應該大幅提高個稅繳納人數占比,實行個稅的“國民稅”,是不科學的。首先,美國的稅制結構就是以個稅為主,美國根本就沒有增值稅,消費稅比重也很低,美國人最大的稅負就是個人所得稅。而中國最大的稅種是增值稅,其次是消費稅。在增值稅和消費稅沉重的稅負下,怎么能夠設想中國也像美國一樣,有一半的人口繳納個稅呢?
其次,美國是一個老牌資本主義國家,實行財產私有制,個人所得多元且豐厚。中國一直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生產資料實行公有制,且仍然屬于發展中國家,個人的所得主要就是勞動所得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且收入并不高;財產性所得小而且分布不均,絕大多數人并無財產所得。這種情況決定了中國人的收入有限且單一,很難設想讓中國人像美國人一樣,僅僅靠繳納個稅就能夠支撐起一個國家的財政。
劉克崮教授建議減少增值稅和消費稅,作為對實行普遍征收個稅的補償。增值稅和消費稅確實應該更大幅度地降稅,這確實是減低間接稅比重,增加直接稅比重的必然選擇。但是,無法想象中國會為了普遍實行個稅而像美國那樣完全取消增值稅。那根本不現實。而即使完全取消增值稅和消費稅,也不能對個稅普遍征稅。無論從公平還是效率的角度看,普遍征收個稅都是不可能的。
擴大個人所得稅,普遍征收個稅,最簡單的辦法是降低征稅門檻,把更多的人網羅到個稅納稅人中來。可以大概算一下,個稅的門檻降到什么程度,就可讓個稅繳納人數達到40%。如果讓40%的中國人繳納個稅,總得有5億人口吧?而今年的國家統計局數字顯示,中國年收入2.5萬即月收入2083元就算中等收入群體了,而他們的總人數才是3億人。所以,如果要讓一半的人繳納個稅,大概月收入1000元就得繳納個稅。那些一個月收入僅僅一兩千元的人,維持基本生活都困難,也就是說沒有什么納稅能力。即使是增加五項專項扣除,也不是每個納稅人都有幸正好符合條件,能有幸得到扣除。讓所得不夠維持基本生活的人繳納個稅,個稅的公平性就會受到損害。
從效率角度來說,擴大個稅稅基,向低收入者征稅從經濟上考慮也是不劃算的。稅務部門披露,由于個稅是一個比較小的稅種,創造的稅收有限,在稅務部門中個稅征管隊伍是最小的,資源配置是最少的。隨著個稅征管模式向綜合計征轉變,個稅征管勢必耗費更多征管資源,本來已經有些勉為其難。如果個稅實行普遍征收,管理數億低收入因而低稅負的納稅人,就會耗費非常大的稅收征管資源。而巨大征管資源的耗費卻只能換來微不足道的收入,從稅務征管部門來講,是得不償失,從低收入者來說,徒然增加遵行成本,純屬擾民。近些年國家為小微企業多次減稅,不但是為了減輕小微企業的負擔,也是為了減輕降低征管成本,因為向小微企業征稅,征來的稅額有限,卻還要大量耗費征管資源,所以不如減稅劃算。這種道理,完全適用于低收入的個稅征管。與其花巨大資源去征收很少的稅,不如干脆就減免了這種稅。
提高直接稅比重,降低間接稅比重,確實是稅改的方向,必然的趨勢,但是,短期內基本上沒有實現的可能。個稅要成為全面覆蓋、普遍征收的國民稅,關鍵有兩點,第一,不斷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拓展收入渠道,這樣自然會水漲船高,使更多的人跨過納稅門檻成為納稅人;第二,間接稅要大降 ,這樣才能使直接稅尤其個稅水落石出,使其地位更為凸顯。而目前的個稅改革,該提高免征額還得繼續提高免征額,目前尚不具備條件的所謂“國民稅”不能成為拒絕提高免征額的理由。
責任編輯: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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