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昨率先發布地方細則
□北京預計本周內出臺,擬抬高二套房的購買、出售成本
□國稅總局正制定房屋原值認定等操作指引
記者 于兵兵
一季度即將結束的最后一周,備受關注的國五條地方版調控細則陸續登場。昨日,廣東率先發布相關指導意見,而北京市的調控細則預計本周內出臺。
昨天,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對轄區樓市調控提出三點指導意見。其中,明確要求落實政府穩定房價的責任,廣州、深圳兩市須在3月底前公布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要求房價過快上漲的地區嚴格執行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廣州、深圳、珠海、佛山市四地繼續嚴格執行限購政策。
業內人士解讀,廣東版細則雖然未涉及個稅、信貸等具體細則,但明確了以城市為基礎的調控細則出臺時間表。
而北京市將在3月31日前如期出臺樓市調控細則。從目前獲得的信息來看,北京細則將有效地控制投資性購房,同時對剛性改善需求給予適當保護。權威人士透露,北京細則有三大動作。首先,購買二套房的信貸門檻進一步提高。其次,界定二手房交易環節個人所得稅征收辦法。出售五年以上唯一家庭住房,將免征個人所得稅;五年內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按不同年限,分級制定稅基。非唯一住房,將嚴格按照交易差額的20%征收個稅。 第三,北京將進一步收緊戶籍人口的購房資格。北京戶籍單身人士很可能只能購買一套住房,而此前的政策是,無論單身還是已婚,北京戶籍可以購買二套房,外地戶籍則只能購買一套房。“此政策可有效防止北京戶籍家庭離婚后再分別購買二套房的行為。”上述人士稱。
另據權威人士透露,國稅總局目前正在制定與二手房交易個稅有關的征收指導意見,對房屋原值認定辦法等給出可操作指引。業內人士表示,國稅總局的指導意見將對各地落實20%個稅征收方案提供有效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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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除拉薩外),制定本地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已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進一步完善現行住房限購措施。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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