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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央巡視組:三峽集團存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近日,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三峽集團)收到中央第七巡視組的反饋巡視情況。反饋情況顯示,三峽集團存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責任落實不夠到位、推動向縱深發展不夠有力、一些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等問題。
2019年3月至6月,中央第七巡視組對三峽集團黨組進行了常規巡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方網站發布的內容顯示,巡視組發現三峽集團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包括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到位,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不夠深入;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結構不夠到位,深化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作為批示不夠;堅守主責主業有偏差,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等。
此外,還存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壓得不夠實,推動向縱深發展不夠有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有發生,一些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等問題。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工作不夠扎實,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不夠,執行制度程序不夠嚴格,基層黨組織建設不夠扎實。對巡視、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不夠有力,一些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對此,巡視組提出了六點整改意見建議,包括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著力防范化解各類風險;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日常監督,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加強干部人才隊伍建設等。
三峽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雷鳴山表示,針對上述巡視反饋,集團黨組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嚴肅對待、堅決整改,做到全面徹底整改,確保高質量完成巡視整改。
三峽集團官方網站顯示,三峽集團是有著20多年發展史的全球最大水電開發運營企業,是中國最大的清潔能源集團。截至目前,三峽集團國內新能源業務覆蓋31個省、市、自治區,投產和在建裝機規模超過1000萬千瓦。
責任編輯:鮑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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