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拼”涼涼,價值2億元的產品被查封!樂高向警方致謝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公眾號
成百上千塊不起眼的積木,卻可以拼插出多變的造型,說到這種產品,人們第一時間想到的多半都是樂高積木。
正版樂高因為多來自于進口,所以在國內售價不菲。于是,國內一些廠商動起了歪心思,生產、出售仿樂高的積木玩具。
在市面上,“博樂”、“樂拼”等仿冒樂高的品牌確實曾吸引了一批手頭不太寬裕的消費者,一些廠商靠銷售這些產品賺了不少錢。
但是,通過“山寨”快速致富的道路現在已經行不通了,甚至造假者自己也會給搭進去,山寨樂高的“樂拼”就遇到了這樣的重大打擊。
“樂拼”盜版售價僅為原版十分之一
去年十月,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在工作中發現,市面上銷售的“樂拼”積木拼裝系列玩具與“樂高”玩具極度相似,疑似不法分子未經授權,擅自復制、生產。這樣的盜版行為違反法律,同時危害下一代。經過近半年的偵查,本周,上海警方成功偵破全國首例侵犯“樂高”玩具品牌著作權案件。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捕。警方搗毀生產、包裝、倉儲等窩點3處,流水線10余條,繳獲生產模具90余塊,包裝盒20多萬件,成品“樂拼”玩具63萬多件,涉案金額超過2億元。
這家名為“樂拼”的廠商山寨了多款樂高的玩具,它能在一個月做出盜版,售價只有原版的十分之一。
樂高的組裝搭建都十分精密,但是這款山寨產品松緊度差別很大,有些樂拼搭建好了就很松,直接就掉下來了。
樂高集團亞太及中國法務負責人表示,得知上海警方的這次查處,非常感謝警方在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以及在創造更好的營商環境方面做出的努力。
對于上海警方的行動,網友們紛紛表示支持:
樂高維權史
1932年,克里斯第森(OleKirk Christiansen)在丹麥的比隆(Billund)創立了樂高,其名稱來自丹麥語“LEg GOdt”,意為“play well”(玩得快樂)。從后幾十年間,樂高逐漸走出丹麥,風靡全球。
近幾年來,隨著歐洲和北美等成熟市場趨近飽和,中國市場對于樂高來說日漸重要。
根據樂高集團公布的官方統計數據,樂高2018上半年在西歐市場的收入呈低個位數增長,在北美市場因整體零售行業的劇變,收入下降,而中國市場則保持了強勁增長勢頭,取得兩位數收入增長。所以樂高越來越重視在中國的版權保護。
回溯樂高進入中國市場這些年,它就一直在為自己的品牌打官司。
1999年7月,樂高起訴可高(天津)玩具有限公司復制樂高53種玩具積木作品,構成對著作權的侵犯,法院最終認定其中33件構成侵權,終審判決的時間是2002年12月18日。
近幾年,市面上出現了“博樂”、“樂拼”等品牌,涉及樂高比較熱門的幾種產品:幻影忍者、樂高超級英雄、樂高好朋友系列等。這些品牌的產品和樂高原版高度相似,部分產品除了包裝盒上的logo,其他幾乎一模一樣。
在2017年9月,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博樂(BELA)產品侵犯了樂高集團的著作權,其在生產和銷售這些產品的同時構成了對樂高集團的不正當競爭。這是樂高集團第一次在中國針對仿冒產品生產企業提起反不正當競爭訴訟,并獲勝訴判決。
在2016年,樂高曾起訴樂拼,勝訴并獲賠了人民幣1500萬元。
去年11月15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對汕頭市美致模型有限公司等四家生產和銷售“樂拼(LEPIN)”積木的公司作出判決,認定這四家公司侵犯了樂高集團的多項著作權并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責令被告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展覽或以任何方式推銷侵權產品的行為,并賠償樂高集團的損失大約人民幣450萬元。
樂高集團首席執行官倪志偉 (Niels B. Christiansen)曾表示:“對于法院的判決,我們表示歡迎。我們相信該判決有著充足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明確地表明了中國政府相關部門持續保護知識產權以及為所有在華經營業務的公司創造良好營商環境的決心。”
“法院的判令這些從事生產和銷售‘樂拼(LEPIN)’積木的公司必須立即停止對上述18款樂高積木的抄襲。該判決對其他涉嫌抄襲樂高玩具產品的公司發出了一個明確的警示信號。我們將繼續采取一切必須的法律手段,來保護我們的知識產權。”倪志偉補充道。
編輯 | 張揚運 孫志成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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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謝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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