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風車殺人案:該免職的不是滴滴高管 而是創始人程維

順風車殺人案:該免職的不是滴滴高管 而是創始人程維
2018年08月28日 00:26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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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風車殺人案:該免職的不是滴滴高管,而是創始人程維

  來源:緩緩說

  文 | 緩緩君

  首發 | 緩緩說

  01

  在評論滴滴之前,先來說一段往事。

  2015年,時任滴滴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的黃潔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

“過去你每天在路上兩個小時,對于你的人生來說是消耗,但現在通過順風車你可以認識比較靠譜的人,獲得好的社交體驗,它就變成了一種收益。這是從來沒有存在過的一個場景,就像咖啡館、酒吧一樣,私家車也能成為一個半公開、半私密的社交空間。”

 

“這是一個非常有未來感、非常sexy的場景,我們從一開始就想得非常清楚,一定要往這個方向打。”

  sexy 這個詞,可以用來表示性感的、色情的,也可以用來形容時髦。

  我不知道黃潔莉在接受采訪時是指哪個意思,但滴滴后來做的事,顯然是在往兩性關系上引導。

  下面幾張圖都是滴滴官方推出的宣傳海報。

  現在你應該知道滴滴是抱著一種什么樣的態度來做順風車的了。

  尤其是最后一張圖。

  偌大一家公司,公然拿“濕”“緊”“硬”這種帶有性暗示的標語作為自己的宣傳海報,真的是連底褲都不要了。

  02

  滴滴為什么要這么做?

  答案也能從黃潔莉的話中找到:

作為C2C平臺,順風車要實現乘客和車主兩端的平衡。如果乘客太多、車主太少,拼不到車,乘客體驗就會變差;如果乘客太少、車主太多,車主的體驗就會變差。

  根據滴滴公開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滴滴順風車注冊車主3000萬人,注冊乘客1.6億人,日均訂單200萬單。

  果然,乘客多了,司機少了,怎么辦?

  互聯網行業有個“黃賭毒原理”,簡單來說就是:

  • 迎合人性底層需求(性、賭博以及毒品)的業務,是最容易實現擴張的。

  阿里也曾掉進過這個坑里。

  為了做社交(社交的背后是兩性關系),支付寶曾推出過“校園日記”功能,被王思聰諷刺為“O2O賣淫”(這個我在2016年的時候寫過)。

  在引發了軒然大波后,阿里選擇了放棄。

  而滴滴則是死不悔改,前仆后繼。

  早在今年5月的空姐遇害案中,滴滴就被扒出,在順風車個人評價頁面上,顯示有大量包含乘客個人“性魅力”(聲音、顏值、氣質等)的標簽,順風車司機甚至可以在你的個人評價頁面中做出很猥瑣的留言。

  這就催生出了一批以騷擾甚至是侵犯女性為目的的司機。

  滴滴不知道嗎?

  當然知道。

  滴滴對司機群體的整體素質,心里當然是有數的。

  官方也曾公布過一些信息。

  早在2016年,深圳公安部門排查當地的網約車司機時就發現:8000名網約車司機中,有吸毒前科的人員1425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員1661名。

  網約車司機群體中,有40%的人是高風險人群。

  但是滴滴不在乎。

  為了發展業務需要更多的司機加入,為了吸引司機加入,降低準入門檻讓心懷不軌的進來也沒關系。

  這一點,你從他們那些以兩性關系為賣點的宣傳中就可以看出來。

  本來滴滴做到這一步就已經夠無恥的了,但滴滴偏偏還放開了關于“性魅力”方面的個人評價和標簽,這大大方便了那些心懷不軌之人根據標簽去選擇受害人。

  后來發生的事大家都知道的,今年5月鄭州一位21歲的空姐,以極為悲慘的方式離開了人世。

  第一次事發后,滴滴道歉、懸賞、整改,看似態度誠懇,實則死性不改。

  有虎撲網友扒出,就在這次案發前不久,滴滴順風車偷偷修改了隱私機制,讓犯罪分子又可以輕易地篩選到“理想中的受害者”。

  要知道,這離上一次案發不過3個多月的時間。

  處于整改期間的滴滴,再一次出賣了用戶。

  03

  這一次,滴滴主動免掉了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黃潔莉以及客服副總裁黃金紅。

  但在我看來,該免去的不是公司高管,而是滴滴的創始人程維。

  就在滴滴事發前一周,我正好在吳軍老師的專欄中看到了一個觀點:

任何一個明星企業,都離不開一個強勢的創始人,這個創始人也就成為了企業的名片,而他的基因也會成為公司的基因,他的特點也會成為公司的特點,無論好壞,他做事的風格也會影響整個公司的人。

  回顧滴滴的發家過程,可以看到兩個特征:

  1.野蠻發展

  2.高風險偏好(2015年羅輯思維跨年演講中,程維作為嘉賓講過滴滴的生死經歷,卻也暴露了他本人的風險偏好,這里不再展開)

  而這一次滴滴在整改期間頂風作案,再一次印證了這兩個特征已經刻到了這家公司的基因里。

  而且我相信,在敏感時期頂風作案,絕不是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黃潔莉就可以拍板決定的。

  我和滴滴在去年的時候打過一次交道。

  當時滴滴還沒有發生這樣的惡性案件,我的朋友曾給我介紹過滴滴的廣告,讓我幫忙推廣滴滴企業版。

  于是我就以滴滴的商業模式分析為主題,擬了一份提綱給他們。

  結果被告知內容太敏感。

  他們希望我按照滴滴預想的方式去寫廣告文案,被我拒絕了(我接廣告還是有一些原則的)。

  而在這一次打交道的過程中,我也了解到滴滴內部對于涉及到政策方面的內容是非敏感的,審核也非常嚴格。

  上一次空姐遇害讓滴滴陷入了極大的輿論困境,我不相信整改期間偷偷修改隱私條款這種可能會對企業造成極大負面影響的高風險決策,是順風車事業部經理一個人可以擅自決定的。

  我認為這背后有程維的默許甚至是授意。

  這也符合刻在滴滴這家公司基因里的特征:野蠻發展+高風險偏好。

  04

  今天,交通部網站刊文批評了滴滴:

接二連三的事件,充分暴露出滴滴出行平臺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和經營管理漏洞,反映出滴滴這樣的平臺公司片面重視追求業務發展和經濟效益,對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敬畏心,缺乏對乘客安全負責的社會責任心。因你的任性妄為,造成生命的凋謝,是對生命的藐視,更是犯罪。

  但如果沒有實質性的懲罰,根本就沒法保證類似的事不再發生。

  或者說,懲罰和收益不對等,就是在鼓勵資本家作惡。

  早在1972年,“福特平托車案”就已揭露了資本家的本性(我最早是在羅振宇的節目中聽到的,前不久公眾號“新聞哥”也提到了,不過細節上和我了解的有出入)。

  當時一個名叫格林蕭的13歲孩子乘坐鄰居的福特平托車回家,結果卻因追尾故事引發了油箱爆炸,造成小格林蕭燒傷面積達90%,并不幸地失去了鼻子、左耳和大部分左手。

  法庭上,原告律師控訴,該事故是由于福特汽車的設計錯誤所致:由于油箱安裝在車輛的后座下部,距離離合器只有8厘米多一點,一旦有中等強度的碰撞就能引起爆炸。

  這一點,在法庭質證的過程中基本沒有異議。

  但原告律師隨后提供的事實則讓全美國嘩然:

  在第一批平托車投放市場之前,福特公司的兩名工程師就已發現了設計上的缺陷。這兩名工程師曾明確地提出過要在油箱內安裝防震的保護裝置,但每輛車為此需要增加11美元的成本。

  福特公司經過深思熟慮之后,還是決定不安裝附加的安全裝置。

  原因是他們根據歷年的平均事故數量和人均賠償金額(按照福特公司的算法,每死一人賠20萬美元,每燒傷一個賠償6.7萬美元)進行了計算,發現為所有車輛安裝安全裝置需花費1億3750萬美元,而如果放任不管,可能的最大賠償金不過是4953萬美元。

  盡管放任隱患存在會嚴重威脅乘客的安全,但福特公司認為這種做法在經濟上更劃算,于是他們采取了最省錢的辦法,

  這一證據的披露激怒了陪審團,他們給福特公司開出了1.25億美元的天價賠償(正常單人死亡賠償金額的625倍)。

  從這些血淋淋的案例中你可以發現,全世界的資本家本性都一樣。

  但因為美國的法律對資本家作惡會采取極為嚴厲的處罰,這才得以遏制了資本家本性中的貪婪。

  然而可笑的是,滴滴在8月25日的公告中表示,給予受害者家屬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的3倍補償(正常賠償標準一般是按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而根據樂清市2017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54504元可算出,標準賠償金額為107萬,3倍大約是321萬)。

  再來補充一個信息。

  滴滴的客服團隊,被曝出是外包公司承接的,根本就不是自家員工。

  這就不難理解,為什么滴滴的客服形同虛設,為什么他們只會安撫用戶消氣,而不是解決實際問題。

  今天的滴滴不就和40多年前的福特一模一樣嗎?

  不計一切地想要降低成本,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出賣用戶甚至是威脅到用戶的人身安全也在所不惜。

  這是滴滴無論如何都洗脫不了的罪惡。

  怎么辦?

  既然你滴滴喜歡鋌而走險,那就唯有把作惡的成本提升到你不敢去冒險。

  “福特平托車案”的判決就是一個非常好的借鑒。

  死亡賠償金額的625倍(我按照樂清的標準算了下大概是6.68億),你滴滴敢不敢賠?

  如果不賠,那么請創始人程維引咎辭職。

  正好優步已經給滴滴做了一個表率。

  2017年6月,優步創始人特拉維斯·卡蘭尼克因發生性騷擾丑聞以及快速擴展時期的管理方式和競爭手段爭議,被迫辭去了首席執行官職務。

  那么滴滴呢?

  3個月時間接連發生兩條人命,還是在整改期間再次犯案,難道企業創始人不需要為此付出代價?

  這可是你程維欠的債啊。

  至于順風車業務,我強烈建議取消滴滴的順風車行業準入資格。

  滴滴已經用血的事實證明了他們做不好順風車。

  不如交給其他的網約車平臺去做,正好還能打破滴滴一家獨大的格局(滴滴占有網約車市場90%以上的份額)。

  當然,作為普通百姓,說再多,喊破了喉嚨都沒有用。

  只是想在最后說一句:

  監管部門,別光譴責,是時候出來走兩步了!

  P.s

  這篇文章本來打算討論兩件事的:

  1.滴滴應該付出什么樣的代價?

  2.為行兇者開脫是蠢還是壞?

  但是第二點來不及寫了,明天單獨成篇吧(對,竟然有大V在為行兇者開脫)。

  再P.s

  還想提醒女生的是,無論是在哪個網約車平臺,無論約的是什么車,上車前請務必核對車牌,上車后盡量做駕駛員正后方(這個位置行兇最困難),不要在行車過程中取消行程,并且記得查看導航。

  最好在上車后用司機能夠聽得到的音量,告訴親友自己上了什么車,大概多久到。你無法預知車上的司機是什么樣的人,但是你可以故意給司機一個警示信息,以打消他們可能存在的行兇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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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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