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管理層震蕩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于蒙蒙
四月以來,新潮能源內外交困,包括董事長、總經理、董事在的11位董監高提出辭呈。同時,部分股東開始謀求話語權,合計持股7.7615%的7家有限合伙企業提交相關董監高補選和罷免議案。此外,上市公司一筆投資款項面臨無法及時追回的窘境。針對上述情況,6月22日晚,上交所向新潮能源發問詢函要求說明7家有限合伙企業是否有一致行動關系,并說明公司參股的哈密合盛源礦業相關股東是否與新潮能源實控方存在關聯關系。
市場普遍認為新潮能源、斯太爾、中捷資源、*ST德奧四家公司與“德隆系”有關。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發現,7家有限合伙企業與四家上市公司存在交集,其中綿陽泰合GP方委派代表賴孝輝系“德隆系”舊部,并曾于2009年與唐萬新一同被列入市場禁入名單。此外,新潮能源兩筆投資款項無法及時追回也與有著“德隆系”背景的相關人士存在聯系。
一致行動關系受關注
公告顯示,罷免公司董事、監事同時提名新的董事、監事的議案由下述合計持股7.7615%的股東杭州鴻裕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杭州鴻裕”)、上海關山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簡稱“上海關山”)、綿陽泰合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簡稱“綿陽泰合”)、寧波啟坤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寧波啟坤”)、寧波馳瑞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寧波馳瑞”)、寧波祺順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寧波祺順”)、寧波善見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寧波善見”)7名股東提出。
上交所要求上述7名合伙企業股東說明股權結構、主要合伙人或出資人以及實際控制人情況;是否存在一致行動關系;共同提議推選董事、監事候選人以及罷免董事、監事提案的行為,是否符合一致行動人的范圍。
然而僅杭州鴻裕、上海關山、綿陽泰合具有提名董監事權力,合計持有公司股份3.02%,其他四名股東在其持股期間不能提名董監事。上交所指出,要求新潮能源說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矛盾的情況,并結合大股東股權質押風險、近期董事會和監事會人事變動等情況,說明公司控制權是否發生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有限合伙企業均是通過新潮能源2015年5月定增進入公司。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發現,上述7名合伙企業股東與四家上市公司存在交集,其中綿陽泰合GP方委派代表的賴孝輝系“德隆系”舊部,并曾于2009年與唐萬新一同被列入市場禁入名單。
杭州鴻裕GP方為杭州冠澤,后者系中捷資源第二大股東。而上海關山GP方為上海惠之稠。中捷資源2015年12月定增預案曾披露,長安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資資金來源于擬設立的“長安信托-上海爽達合伙企業股權投資事務類單一資金信托”,該信托計劃的委托人為上海惠之稠。
綿陽泰合GP方顯示為西藏溢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為賴孝輝)。賴孝輝曾為“德隆系”公司德恒證券成都八寶街營業部總經理,證監會2009年1月曾公布對德恒證券多位高管作出市場禁入處罰:認定唐萬新為市場禁入者,永久性不得從事任何證券業務和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賴孝輝則被列為市場禁入者,自宣布決定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任何證券業務和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天眼查信息顯示,西藏溢海委派代表賴孝輝與德恒證券的賴孝輝為同一人。
寧波祺順GP方為杭州兆恒,后者所掌控的寧波元裕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曾在2015年6月出現在中捷資源的定增名單。杭州兆恒掌控的長沙澤洺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系斯太爾第二大股東。而寧波啟坤、寧波善見、寧波馳瑞、杭州鴻裕的GP方均通過旗下公司參與*ST德奧的定增。
參股公司浮現“德隆系”身影
中國證券報記者發現,新潮能源一筆6億元投資款項無法及時收回,而相關合作方就包括“德隆系”舊部。
公告顯示,新潮能源董事會2016年12月審議通過投資6億元參股哈密合盛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為45.5927%)(簡稱“合盛源公司”)。合盛源公司的主要資產為雅西鐵礦采礦權,但公司出資時,合盛源公司尚未取得該采礦權,當時采礦權歸屬于哈密宏源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哈密公司”)。2018年6月22日,因合盛源公司股東深圳市華瑞礦業有限公司、張國璽、石永兵未能在2017年6月30日前辦理完合盛源公司鐵礦相關環保審批、安全生產許可、采礦權人變更等手續,公司申請向華瑞礦業、張國璽、石永兵三方對公司通過本次增資擴股所認購的合盛源公司股權進行收購。但公司至今未收到回購款項。因此,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交易對方支付公司支付7.86億收購價款,并承擔訴訟費用。
上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增資參股合盛源公司目的、定價依據,采礦權轉讓手續未辦理的原因,華瑞礦業與哈密公司的股權結構及實際控制人情況,合盛源的其他股東華瑞礦業、張國璽、石永兵與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值得注意的是,訴訟中的張國璽正是曾經“德隆系”旗下新疆屯河原總經理。在“德隆系”崩盤后,張國璽主要從事果蔬、食品行業,其一度還試圖入主由“德隆系”舊部掌控的*ST皇臺。
之所以認定*ST皇臺與“德隆系”舊部有關,來源一位關聯人物。*ST皇臺間接控股股東為新疆潤信通,而新疆潤信通董事兼經理為沈巍,此前沈還擔任德隆行政總經理。今年2月,唐萬新、沈巍、新疆潤信通、上海厚豐(*ST皇臺控股股東)因合同糾紛一案被陜西鋼谷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起訴。
三家公司中招
巧合的是,斯太爾、新潮能源、中捷資源曾在2016年下半年先后購買過國通信托的信托產品,后續均出現了無法及時收回本金的情況。繼斯太爾今年5月末起訴追討后,新潮能源也加入到討債行列。頗為蹊蹺的是,斯太爾因信托產品起訴的天晟同創執行事務合伙人劉珂今年6月15日當選新潮能源董事,6月22日又擔任代董事長。而提名劉珂的正是作為新潮能源股東的杭州鴻裕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等7家有限合伙企業。
新潮能源2016年6月28日與方正東亞信托(現為國通信托)簽署《方正東亞·華翔組合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合同》,公司以自有閑置資金2億元購買信托計劃第1期。該信托計劃主要投資于非上市公司股權和債權;有限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份額;穩健型的金融產品投資,產品期限12個月,門檻收益率R=8%/年。
2017年11月28日,新潮能源董事會同意公司將持有的2億元信托本金所對應的信托受益權以總價款2.21億元轉讓給霍爾果斯智元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智元投資”),并與智元投資簽署了《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2018年4月19日,新潮能源與智元投資簽署補充協議,轉讓總價款為2億元加算年化收益率8%收益,共計2.26億元。智元投資需在2018年6月19日前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賬戶。
新潮能源表示,截至目前,智元投資尚未按照協議約定支付信托收益轉讓價款。6月21日,煙臺古名君律師事務所代表公司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智元投資支付公司信托受益轉讓款22,752.8萬元、支付違約金2,275.28萬元、承擔訴訟費和保全費等相關訴訟費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當日已受理。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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