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絡直播新規公布:直播打賞實行實名制,設置最高限額
直播打賞“限高令”來了。
靴子落地。直播打賞“限高令”來了。
11月23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規定,將對直播打賞實行實名制管理,限制未成年人打賞,設置打賞限額和打賞金額提醒等,還要禁止主播通過雇傭水軍等方式鼓動、慫恿用戶打賞。
近年來,網絡秀場直播、電商直播節目大量涌現成為互聯網經濟中非常活躍的現象和網絡視聽節目建設管理工作需要重視的問題。此次發布的《通知》在秀場網絡直播和電商直播的內容導向、直播平臺責任、主播分級管理、直播打賞規范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管理細則。
此前,21世紀經濟報道曾獨家報道了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正在參與制定主播賬號分級分類管理規范和直播行業打賞行為管理規則,預計年底前將出臺。
上述兩項內容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剛剛發布的《通知》中均有體現。
其中關于備受關注的直播打賞管理規范。《通知》做了多項規定,包括實名制打賞、限制未成年人打賞、設置打賞限額和打賞金額提醒等。
首先,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未實名制注冊的用戶不能打賞,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要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核等措施,確保實名制要求落到實處,封禁未成年用戶的打賞功能。
其次,平臺應對用戶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賞金額進行限制。在用戶每日或每月累計“打賞”達到限額一半時,平臺應有消費提醒,經短信驗證等方式確認后,才能進行下一步消費,達到“打賞”每日或每月限額,應暫停相關用戶的“打賞”功能。
其三,平臺應對“打賞”設置延時到賬期,如主播出現違法行為,平臺應將“打賞”返還用戶。此外,平臺不得采取鼓勵用戶非理性“打賞”的運營策略。對發現相關主播及其經紀代理通過傳播低俗內容、有組織炒作、雇傭水軍刷禮物等手段,暗示、誘惑或者鼓勵用戶大額“打賞”,或引誘未成年用戶以虛假身份信息“打賞”的,平臺須對主播及其經紀代理進行處理,列入關注名單,并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在主播分類管理和評級方面,《通知》提出,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直播間節目內容和對應主播實行標簽分類管理,按“音樂”“舞蹈”“唱歌健身”“游戲”“旅游”“美食”“生活服務”等進行分類標注。
根據不同內容的秀場直播節目特點,研究采取有針對性的扶優罰劣管理措施。各秀場直播間均須在直播頁面標注節目類別和直播間號碼。主播改變直播間節目類別,須經網站審核,未通過審核不得擅自變更。
《通知》還要求: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建立直播間和主播的業務評分檔案,細化節目質量評分和違規評分等級,并將評分與推薦推廣掛鉤。要做好主播尤其是頭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培訓。對于多次出現問題的直播間和主播,應采取停止推薦、限制時長、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處理措施。對于問題性質嚴重、屢教不改的,關閉直播間,將相關主播納入黑名單并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報告,不允許其更換“馬甲”或更換平臺后再度開播。
除此以外,在電商直播管理方面,《通知》要求,網絡電商直播平臺要對開設直播帶貨的商家和個人進行相關資質審查和實名認證,完整保存審查和認證記錄,不得為無資質、無實名、冒名登記的商家或個人開通直播帶貨服務。平臺須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定期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值得注意的是,直播帶貨的頂流也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管。前不久在消費者協會公布的今年雙十一期間相關投訴問題中,李佳琦、李雪琴等大v的直播間均被點名。
《通知》要求,要對頭部直播間、頭部主播及賬號、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帶貨活動進行重點管理,加強合規性檢查。要探索建立科學分類分級的實時動態管理機制,設置獎懲退禁辦法,提高甄別和打擊數據造假的能力,為維護誠信市場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作者:包雨朦 )
責任編輯:薛永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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