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招聘亂象何時休:詐騙不止 找工作卻背上網貸

互聯網招聘亂象何時休:詐騙不止 找工作卻背上網貸
2019年06月21日 14:26 財經國家周刊

  互聯網招聘亂象何時休

  58同城、趕集網等一些平臺對招聘方的資格審查形同虛設。

  文/《財經國家周刊》記者 劉娟 胡林果

  “低學歷也能拿高薪”“兩年買車、五年買房就找我”……在一些網絡招聘網站,類似這樣頗具誘惑力的招聘信息比比皆是。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平臺對招聘方的資格審查形同虛設,招聘者的簡歷可能被投往“黑中介”、傳銷機構甚至是詐騙公司。

  找工作卻背上網貸

  月薪8000元至1.2萬元、有加班補助、會使用智能手機即可……38歲的張力看到58同城上高薪招聘美團外賣送餐員信息,投遞簡歷后很快接到面試通知。

  張力發現,這家位于北京通州一個小區門面房二樓的公司,辦公室門口沒有任何招牌。工作人員稱:“我們公司是幫美團招聘的,有合作關系,我們推薦肯定你能上崗。”一心想找工作的張力被收取了1200元中介費。

  “現在送餐員都是自配電動車,我們推薦去買有折扣。”工作人員將張力帶到10多米遠處的一家電動車行,售賣員推薦了一款5000元的電動車,同時“貼心”考慮到張力沒有那么多資金,為他辦理了網絡貸款,3個月的利息500元。

  張力第二天到外賣站點上班卻發現,其實可以直接到外賣站點應聘,不收取任何費用。而號稱可以騎行一整天的電動車,僅使用4個小時就沒電了,并且這款電動車市場售價最多3000元。

  深感受騙的張力來到電動車行要求退掉電動車,車行給張力辦了退款手續,但500元的貸款利息還得他負擔。

  有類似張力這樣經歷的人不在少數。蘇州的金先生在趕集網上找工作,一家勞務派遣公司接了單,收取400元保證金后卻憑空消失了。金先生向趕集網投訴,對方不予解決。

  記者在第三方投訴平臺聚投訴上搜索發現,自2018年5月至今,有關58同城、趕集網等發布虛假招聘信息的投訴達90余起。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發現,自2017年至今,涉及虛假招聘的一審判決書有273份,涉及刑事案件的有174份,其中與虛假招聘有關的互聯網平臺中,58同城和趕集網涉及刑事案件的分別有74件和36件,最常見的犯罪手段就是詐騙。

  掛羊頭賣狗肉

  張力應聘的是怎樣一家中介公司?記者找到這家中介,表示要找一份送餐員的工作,對方問的第一個問題是:“曾經辦過貸款嗎?”

  記者查詢發現,這個中介機構名稱為北京福茂松源商貿有限公司,注冊信息顯示,其經營范圍在2018年變更為銷售五金交電(含電動自行車)。也就是說,這是一家售賣電動車的公司。而且,這家公司的營業執照已在上月因“決議解散”而注銷。但在58同城上,該企業仍在繼續招聘。

  據了解,招聘方需要給平臺繳納“渠道費”,在公司名稱旁標出醒目的黃色“名企”字樣,是渠道費包含的服務之一。記者發現,在58同城上,這家涉嫌詐騙的中介公司就顯著地標示了“名企”字樣,而且在各種類別的職位招聘里都發布了信息,例如招聘按摩師、水泥工、出租車司機等,其實都是招送餐員。此外,這家注冊在北京昌平的公司,發帖時顯示的招聘地址幾乎遍布全北京,甚至還有南京等城市。

  這家公司為何能在平臺上發布這些不符合實際的信息?平臺是否有審核?據58同城的工作人員介紹,需要通過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以及手機號、人臉識別、身份證驗證、芝麻信用認證、銀行卡等綜合資質進行審核,所有在平臺上發布的職位信息,均需要通過系統加人工的雙重審核,才能在頁面上展示。

  如此嚴格的審核在這家“全能公司”面前似乎全無顯現。記者在網上隨意下載了一家公司的營業執照圖片,試著在58同城上發布招聘信息,信息審核開始并沒有通過。但之后,58同城招聘事業線的業務員三番五次打來電話,并發來各種求職季熱銷招聘套餐,在未核實記者身份的情況下,就如何通過審核給記者支招,并告知,購買12500元至22000元的套餐就能獲得“名企”標識,獲得頭部展示。

  亟需建立有效監管機制

  商業咨詢機構艾媒咨詢發布的《2019中國互聯網招聘行業市場研究》顯示,2018年中國互聯網招聘用戶規模接近2億,年增長率為15%。招聘平臺中出現的平臺收費不合理、招聘信息更新不及時、個人信息遭泄露等問題,讓網絡招聘信息真假難辨。

  一位曾在多家互聯網招聘平臺工作過的業內人士表示,網絡招聘平臺虛假信息難以杜絕的直接原因就是經營模式缺乏真正的職場誠信體系作支撐。一個“名企”標識能賣一兩萬元,平臺當然希望賣得越多越好,長此以往,平臺公信力將被透支。

  2017年,李文星因“BOSS直聘網”虛假招聘誤入傳銷集團死亡事件給網絡求職平臺的野蠻生長敲響警鐘。此后,人社、網信等部門紛紛發文要求各地進一步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強對招聘活動,特別是互聯網招聘活動的監管,強化對招聘網站發布信息的核查,嚴厲打擊信息發布違法違規行為。

  今年1月1日施行的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平臺如果沒有盡到審核義務,發布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但在現實中存在維權成本高等問題。記者協助張力向58同城致電要求維權,但對方表示,必須警方立案才可以啟動企業審查、賠償程序。記者發現,警方立案的程序也比較繁瑣。張力表示無力維權。

  廣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歐衛安等建議,應盡快建立一套有效的監管機制,暢通消費者舉報渠道,虛假信息及時公示。同時充分應用先進的網絡信息過濾和追蹤技術,凈化網絡求職環境。專家提醒求職者,盡量多渠道了解招聘單位的信息,不要輕信那些以各種名義收取費用的招聘。

責任編輯:鮑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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