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中央提“金融供給側改革”有何深意

新京報:中央提“金融供給側改革”有何深意
2019年03月04日 00:26 新京報

  中央提“金融供給側改革”有何深意

  金融供給側改革,并不是單純地從供給側入手,而是立足于實體經濟的金融服務需求。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第十三次集體學習時,提出要深化對國際國內金融形勢的認識,正確把握金融本質,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供給側改革”并不是一個新鮮詞。早在2015年11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時,就首次提出這個概念。當前,供給側改革仍是我國政策體系和經濟工作的主線。2018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就提出,“中國經濟運行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給側結構性的”。

  而這次,“金融供給側改革”卻是第一次被提出。金融領域的供給側改革,呼之欲出。

  那么,金融領域為何要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呢?

  常言道,經濟是肌體,金融是血脈。只有血脈暢通,國民經濟才能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而當前,金融不平衡、不充分發展,是我國金融體系長期存在的深層次、結構性矛盾,也是制約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關鍵因素。

  金融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發展不平衡。銀行信貸在社會融資中仍占據主導地位,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體系尚未建立。金融供給主體,特別是中小金融機構不足,小微、“三農”、綠色等金融服務短板還有待補齊。

  此外,金融機構服務和市場主體需求不平衡。當前我國金融業體系不完善,層次結構不健全,而且金融業發展呈現出明顯的 “需求側驅動”特征,同質化、粗放型經營較為嚴重。

  歷史經驗表明,重大結構性失衡,源于資源配置和經濟結構不合理,而非市場需求不足。

  因此,金融供給側改革,并不是單純地從供給側入手,而是立足于實體經濟的金融服務需求,優化調整金融體系結構,促進金融資源有效配置和經濟結構調整,提升金融供給的質量和效率,實現金融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

  在宏觀政策層面,打造“一個平衡”,貨幣政策注重結構性去杠桿與實體經濟對流動性的合理需求之間的平衡,強化逆周期調節,但貨幣政策不會走向超預期寬松,需要精準滴灌而非大水漫灌。

  中觀體系層面,構建“兩個體系”,即分層有序、功能互補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和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體系。

  隨著科創板設立并試點注冊制,新股延續常態化發行,以及新三板增量改革政策出臺預期增強,實體經濟企業的融資渠道更加多元,融資獲得感顯著增強。

  長期來看,積極穩妥推進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科創板、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等建設,協同發展場內和場外,公募和私募,股票、債券和期貨等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同時,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體系,亟須增加金融供給主體,補齊金融服務短板,為不同經濟群體、經濟層次、不同產業、不同領域的市場主體提供差異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務,特別是小微、“三農”、綠色等領域。

  總之,推動金融體系的持續健康發展,需要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不動搖。

  □吳琦(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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