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期貨日報
5月7日,“中信銀行禁止賬戶用于比特幣交易”登上新浪微博熱搜榜,引發網友熱議。
實際上,中信銀行早在4月22日就已經對外發布了這一聲明。中信銀行聲明稱,從即日起,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將中信銀行賬戶用于比特幣、萊特幣等的交易資金充值及提現、購買及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等活動,不得通過中信銀行賬戶劃轉相關交易資金。一經發現,中信銀行有權采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注銷相關賬戶等措施。
中信銀行還在聲明中稱,此舉是“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維護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范洗錢風險”。
銀行機構上一次大規模“封堵”比特幣是在2014年。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2014年,各大銀行開始先后明確表態,落實監管要求。2014年4月,招商銀行宣布禁止其賬戶用于比特幣、萊特幣等“數字貨幣”的交易。接著,華夏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農業銀行、浦發銀行、廣發銀行、興業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等13家銀行在短短兩個星期內發布類似公告,對比特幣集體說“不”。
時隔多年,中信銀行再次“封堵”比特幣。業內人士預估,國內銀行機構大概率將跟進行動,掀起“圍堵”比特幣的新浪潮。
4月18日,央行副行長李波在博鰲亞洲論壇上表示,央行正在研究對比特幣、穩定幣的監管規則。將來任何穩定幣如果希望成為得到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就必須要接受像銀行或準銀行等金融機構一樣的嚴格監管。要確保對于加密貨幣資產的投機不會造成嚴重的金融風險。
李波還再次重申,加密貨幣資產是投資的選項,但它本身不是貨幣,而是另類投資。加密貨幣資產如果發揮作用,將是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
責任編輯: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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