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此次地方債定向發行的政策有利于短期經濟增長的穩定,但效果有限。而它對“剛性兌付”的規避,帶來的基礎貨幣的擴張,以及對降準概率的提升,都有利于利率水平的下降。因此,在這一政策出臺之后,我們應該對債券市場更加樂觀。
根據媒體報道,近日財政部會同人民銀行[微博]、銀監會,下發了《2015年采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有關事宜的通知》,明晰了用以置換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的1萬億地方債的發行方式。
通知要求,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需要完成今年1萬億用以置換存量債務的地方債的發行。由于之前市場普遍對這批新發地方債的熱情不高,所以通知要求,對于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的銀行貸款部分,將用直接向對應銀行定向發行地方債的方式置換。
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的信托、證券、保險等其他機構融資形成的債務,經各方協商后也可用定向承銷地方債的形式置換。這樣,1萬億額度中的大頭將通過定向發行的方式解決。剩余的少部分則通過市場公開發行。
三部委還規定,定向發行的地方債利率需處在同期限國債利率的1.0至1.3倍的范圍之內。由于目前10年期國債的收益率在3.4%。以之推算,地方債的發行利率應該在3.4%到4.4%之間。
為了增加銀行及其他購債主體的積極性,此次發行的地方債將納入國庫現金管理抵押品范圍,以及央行[微博]流動性投放的抵押品范圍。換句話說,金融機構可以用購買的地方債作為抵押品,向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獲取流動性支持。
地方財政部門應當與銀行貸款對應債權人協商后,采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對于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的信托、證券、保險等其他機構融資形成的債務,經各方協商一致,地方財政部門也可采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債予以置換。
對于地方債定向發行的這一新政,我們可以從四個角度加以理解。
角度之一:它等價于要求商業銀行“講政治”,向地方政府發貸款,有利于穩定經濟增長。
隨著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監管的收緊,地方政府的融資來源日漸緊繃。盡管財政部在兩個月之前就提出了發行1萬億地方債來置換地方政府到期存量債務的政策,以便為地方政府融資紓困,但由于地方債的收益率偏低,市場熱情不高,所以推進相當緩慢。這樣一來,地方政府的融資壓力進一步加重,危及了基建投資的穩定,給經濟增長帶來壓力。
三部委最新下發的地方債定向發行政策,事實上是以“攤派”的形式要求商業銀行限時認購地方債。這等價于要求銀行給地方政府提供低息貸款,勢必改善地方政府的融資狀況,有利于穩定基建投資,進而托底經濟增長。
不過,就算1萬億發行額度快速完成,它對經濟增長的帶動作用也有限。1萬億的規模說大其實也不大(2014年全年基建投資完成額有11萬億元)。再加上目前基建投資增速也不算低,在此基礎上能加速的空間有限。另一方面,地產投資萎靡的態勢估計還會延續一段時間,出口前景又不樂觀。所以,地方債定向發行舉措最多時穩定住經濟下滑的勢頭,實難帶動經濟增長明顯改善。
角度之二:它等價于繞開“剛性兌付”,有利于利率水平的下降。
地方債發行在之前之所以遇冷,是因為市場相信市場中的“剛性兌付”不會打破,與地方政府相關的城投債、PPP、項目專項債等資產會繼續享受地方政府的隱性擔保,因而會繼續給出低風險的高收益率。相比之下,地方債的低收益就缺乏吸引力(參見我們之前發表的文章《地方債發行因何遇冷?》)。換句話說,是“剛性兌付”預期的繼續存在支撐起了市場中較高的利率水平,導致地方債發行受阻。
而盡管地方債定向發行是非市場化的行為,但它確實繞開了“剛性兌付”這一障礙——不管銀行預期能從“剛性兌付”中繼續獲得多么高的收益,這邊的低利率地方債是非買不可了。而這反過來也會減少未來“剛性兌付”的預期。地方政府能夠從地方債發行中獲得足夠的融資支持,再利用“剛性兌付”來從其他途徑獲取融資的動力就會下降。
因此,地方債定向發行有利于降低“剛性兌付”對利率體系的干擾,可壓低整體利率水平。
角度之三:它等價于央行對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提供流動性支持,有利于金融市場流動性的寬松。
為了增加地方債的吸引力,在此次的政策中還規定新發的地方債可以被用來做抵押品,向央行獲取流動性支持。當然,能夠最終從央行那里抵押借出來多少錢,還得看央行的意愿。所以,從央行支持的力度來看,比起之前市場預期的QE要低多了。
但是,要反過來想這個問題。新發地方債是為了置換到期的存量貸款等債務。這意味著地方債的發行(不管是定向還是非定向)不會增加社會中的廣義貨幣,自然也不會增加銀行存款準備金的繳納。
而另一方面,它卻增加了可以用來向央行獲取流動性支持的抵押品的數量——之前的存量地方政府債務可沒法用來向央行抵押。因此從理論上來講,地方債的定向發行只會增加,而不會減少基礎貨幣存量。更何況,相信央行也不會全然不顧金融機構的抵押需求,至少或部分提供流動性支持。因此,就地方債定向發行政策本身來說,它將有利于金融市場流動性。
角度之四:它等價于向商業銀行征稅,不利于銀行利潤,但會增加降準概率。
最后,向商業銀行定向發行低息的地方債,可被視為向商業銀行征稅。根據財政部的估算,1萬億的地方政府債務置換如果完成,1年能降低地方政府利息支出400至500億元。這對應著債權方利息收入的損失。
銀行雖然不會承擔者利息減收的全部,但大頭應該是跑不掉的。更為關鍵的是,地方政府債務置換才剛剛開頭,還有大量規模在后面等著。如果全部照此辦理,讓銀行利潤一年減少上千億應該是沒問題的。這雖然不至于把銀行的利潤全部吃掉(2014年銀行系統總利潤1.55萬億元),但把利潤增速顯著拉低是必然的。
不過,銀行也是政策博弈中能量不小的一方。這邊向銀行“征了稅”,別的地方就得給點甜頭。這最有可能的甜頭就是降低存款準備金率。由于銀行存在央行賬戶上的存款準備金只能獲得極低的利息,所以降低存款準備金率就能提升銀行的利潤。考慮到目前的存款準備金率本就很高,面臨不小下調壓力。在地方債定向發行政策出來之后,相信降準的概率會更大。
另外,向銀行征稅還會帶來替代效應,增加銀行配置地方政府之外的其他資產(尤其是房地產)的動力。在此次地方債定向發行中,“攤派”的額度會與各家銀行持有的到期地方政府債務數量掛鉤。
這意味著誰家銀行拿的存量債務多,被“征稅”的規模就大。有此先例后,未來銀行在購買其他地方政府相關資產(如PPP、項目專項債)是的熱情會小很多,而相應會增加其他行業資產的配置。考慮到除了地方政府之外,地產是最大的融資需求方,估計未來銀行對地產放款的動力會更足。
結論
總體來看,此次地方債定向發行的政策有利于短期經濟增長的穩定,但效果有限。而它對“剛性兌付”的規避,帶來的基礎貨幣的擴張,以及對降準概率的提升,都有利于利率水平的下降。因此,在這一政策出臺之后,我們應該對債券市場更加樂觀。
(本文作者介紹:2011年5月加入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首席宏觀分析師。2014年任光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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