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宋清輝[微博]
采取批量上市看似有利于解決“堰塞湖”,讓已過會公司早日完成IPO,但是,批量上市卻會給股市帶來更多問題。目前A股集中發行市場環境尚不具備,監管層應慎用集中發行,否則將對股市產生的危害必將是深遠的,IPO亂象將依舊頻出,動搖投資者對股市的信心。
新股之所以要集中發行,根源在于目前新股積壓嚴重。若每周發行兩家,一年下來也就發行排隊企業總數量的七分之一,監管層決定每周十家左右集中發行上市,掛牌也集中在一起。這個辦法被證監會[微博]內部認為是解決IPO堰塞湖、抑制新股炒作的首選項。監管層也意識到,這是一把雙刃劍。采取批量上市看似有利于解決“堰塞湖”,讓已過會公司早日完成IPO,但是,批量上市卻會給股市帶來更多問題。
大量新股發集中發行,一是勢必會引發二級市場投資者賣出股票打新股,引發二級市場股價下跌,考驗著二級市場的承受能力。二是集中發行上市會加劇對股市“抽血”, 對二級市場資金面產生更大的壓力,導致股市重心進一步下移。三是集中發行新股會使股市長期萎靡不振,在IPO亂象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目前A股集中發行市場環境尚不具備,監管層應慎用集中發行,否則將對股市產生的危害必將是深遠的,IPO亂象將依舊頻出,動搖投資者對股市的信心。
推出新股集中發行方案不過是證監會主席簽署一份文件,但在一個不成熟的市場,股市瘋狂也將隨著潘多拉魔盒開啟而如影隨形。
新股集中發行上市難抑“爆炒”“問題多”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這一年,新股亂象頻發的背后是證券法制的缺失。第一批48只新股在一個月時間全部批量上市,這樣的發行速度已是全球股市罕見,在監管層的行政干預下,已淪為高發行價、高市盈率、高開盤價格、高利益輸送的“四高”毒瘤。
2013年12月30日,本輪A股IPO正式重啟后,以紐威股份2014年1月17日上市交易開始,已有近70%的新股盤中因漲幅超限遭交易所停牌,其中有近三十只新股被兩度停牌,不僅漲幅甚至連成交手數都幾乎相同,理論上全天連續競價時間累計僅數分鐘。
十天之后的2014年1月27日,在當天批量登陸深交所[微博]的八只新股中,新股上市首日被爆炒和罕見首日超低換手率再次重現。當天的8只新股一開盤就被齊齊拉升至漲32%,觸及臨停線,臨停一小時。臨停結束后,八只新股股價均拉升至44%,達到二度臨停的漲停線,啟動二次臨停,并于14時57分恢復交易。
這種新股批量上市后首日階梯狀秒,F象,使監管層抑制炒新措施備受市場詬病,但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辦法于事無補,解決不了任何實質性問題。
若想要新股批量平穩發行,從當前的A股的市場環境來講,新股審核過程中不少擬上市公司故意粉飾財務數據,甚至財務造假,很難讓監管層實時地對新股發行量進行微調,監管層面臨極高的管理難度。
新股炒作在目前階段還難以避免,個別具有投資者喜好概念題材的公司,在券商的包裝下,更容易受到二級市場不知情投資者的瘋狂追捧,因此少數新股的大幅上漲肯定還會反復出現。
本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改革方向無疑是正確的,集中發行方案對新股炒效果也有一定遏制作用,但是卻沒有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集中發行新股對A股市場貽害顯而易見,至今仍然卻有生存市場,讓投資者對監管層的監管深感憂慮。
新股集中發行上市變相侵害投資者利益
事實上,監管層新股集中發行上市的細則沒有征求過任何外部意見,而且內部對于新股集中發行上市也存在分歧。
監管層內部一方觀點認為,一旦放開新股集中發行上市,就必然會對詢價機構提出了更高要求,短時間內需要更多時間人力精力去消化、分析多家擬上市公司,這是有相當難度的,因此該方觀點認為,應延長詢價時間區間、暫緩新股集中發行上市等來應對解決這個問題。最終以肖主席為首一方觀點占據了主流,該觀點最終被寫進了本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關于進一步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的文件中,文件發布后,市場人士爭相解讀“新股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毫無疑問,發行人自主選擇的結果就是新股“扎堆”發行。
在目前發行體制仍舊是審批制的背景下,因懼怕新股無征兆暫停,夜長而夢多,擬IPO企業拿到批文第一時間都會想到立即著手發行,對于時間窗口的選擇幾乎不予考量,因此新政中關于發行人自主選擇發行時點的政策很難以執行,變為一紙空文。實際上,監管層可在出具核準發行通知書環節適當把握節奏,減少集中發行現象的發生。
因此,本次新股集中發行上市在沒有完善制度保障的情況之下匆忙地進行,實質是在變相侵害廣大投資者的信息知情權和切身利益,使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在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方面打了折扣。
A股市場頑疾的根源出在新股。大多數在A股上市融資的企業,為了能夠在A股順利圈錢和套現,從IPO之時就開始編造故事,樂此不疲地為廣大中小投資者描繪一幅前景一片光明的藍圖,上市后因為業績下滑或巨虧無法講下去的時候,于是就開始編造扭虧為盈、資產重組故事情節,周而復始,讓廣大投資者根本無暇辨識。
目前,注冊制、市場化的改革尚未成功,因此“注冊制市場化”關鍵詞并不能夠成為放開新股集中發行上市的充分理由,故治理A股市場的問題應首先從新股開始,F在,新股卻成為了證券監管層調節市場冷暖的一個工具,有些新股“帶病”還能被利益集團混合在集中發行的股票中上市圈錢,掩人耳目。
新股集中發行上市市場環境尚不具備
IPO堰塞湖高懸,監管層仿效2009年10月30日的創業板首批28家批量上市的心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應看到,這28家公司同樣沒有逃脫被爆炒的命運。隨著后續其他新股的批量跟進,市場中的炒新熱情就會逐步冷卻,新股表現就會出現大幅回調,緊接著新股大面積破發潮來臨,形成惡性循環。因此我們要理性認識,新股發行是一個動態和有節奏的過程,目前新股集中發行上市市場環境尚不具備。
從目前的新股發行亂象來看,股票批量上市真正實施需要一些時間來準備。新股批量上市必須在證券法制法規健全、信息披露充分、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都比較規范的市場環境下才能實施。否則就如本輪IPO重啟后的新股集中發行上市一樣,會引起市場的無序和混亂。
與此同時,新股發行改革意見明確,未來發行審核將以信息披露為監管重心,高質量的信息披露文件需要滿足相關性、充分披露、整體思維、易度易懂原則。但是目前近700家正在排隊等待IPO的企業的信息披露文件中,各部分內是容分散、隔離、無序的。舉例如財務數據、可能面臨的挑戰、管理層分析等內容都是一堆放在不同板塊的數據,遮遮掩掩、避重就輕,甚至存在前后矛盾。再舉例如借助Michael Jordan的知名度擴大自己品牌的宣傳的福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在解釋是否侵權耐克喬丹的問題上,竟然聲稱“喬丹乃南方的一種草”的名稱。很難不讓投資者聯想到集中發行上市企業之中,存在一些涉嫌財務造假,虛增利潤和企業成長性存疑的“害群之馬”。
綜合來看,新股集中發行方案總體上向市場化方向邁進了一步,但還是在不時地走回老路,新瓶裝舊酒。加之IPO暫停時間過長,很多擬上市公司在這一年零四個月,不少因業績巨虧,前景暗淡的擬上市公司,也沒有及時、準確地進行披露,IPO重啟后新股集中發行亂象絕非偶然。
新股一次集中發行多少算合適?并無定論。但是,不顧二級市場承受能力的“偽市場化”集中發行,是在重走老路,也是A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改革屢改屢敗的根源。目前,證券法還沒有修改完成,新股集中發行市場環境尚不具備,監管層應慎用新股集中發行模式,維護市場“三公”。
若本輪繼續集中發行更多的新股,A股將為此付出代價。
(本文作者介紹:法治周末、證券日報社論特約評論員,知名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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