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作家 燕梳新青年
必須要承認,浙江保險業被罰案經9月2日發改委的官方信息披露和9月3日各路媒體報道評論的發酵,看點已不僅停留在“保險業該不該罰”這個問題上,而是演繹成一出涵蓋踴躍競猜“誰是舉報群眾”的羅生門和“當大哥不再有擔當”的悲憤狗血劇,以及“保險行業協會只是行業監管機關的跑腿小弟和背鍋俠”的詠嘆調。
生逢“保險業可以輕松置頂門戶財經首頁”的大時代,《燕梳新青年》可謂來得正好。這不,9月2日浙江保險業被發改委處以1.1億元的“反壟斷”罰款案件刷屏朋友圈,其沸騰程度也就亞于8月13日的新“國十條”發布。
茲事體大,左思右想,約請各路大V撰文無果之后,編輯赤膊上陣綜合各路觀點形成自己的認識后本著最嚴謹的態度爭取最深度的水平親自搞一篇,能不能以正視聽不好說,但也是一種態度、立場,嗯,《燕梳新青年》一直以來最珍視的態度和立場。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不帶情緒、不噴胡話,才能找出事情背后的真相,以饗讀者。還是以我們擅長的自問自答或幾大看點之類較為靈活的形式展開我們的闡述。
一、必須要承認,這則罰案經9月2日發改委的官方信息披露和9月3日各路媒體報道評論的發酵,看點已不僅停留在“保險業該不該罰”這個問題上,而是演繹成一出涵蓋踴躍競猜“誰是舉報群眾”的羅生門和“當大哥不再有擔當”的悲憤狗血劇,以及“保險行業協會只是行業監管機關的跑腿小弟和背鍋俠”的詠嘆調。下文會適當點到這些花絮,但我們推送此文的重點還是落在如上文所述的本著最嚴謹的態度、爭取最深度的水平、呈現一篇嚴肅的以此罰案折射的車險經營“真問題”的探討。
二、鑒于本案的復雜性,我們先來梳理一下所涉及到的各方:發改委,浙江保險行業協會,人保、國壽財、平安財,太保財,其他中小公司,未涉案外資財險公司,4S店。有浙江保監局和中國保監會什么事嗎?沒法沒有。
人保、國壽財、平安財合并歸類是因為他們都算是第一梯隊的公司,并且都是“投誠”了的第一梯隊公司!特立獨行的堅持不投誠的太保財啊,當然代價是幾千萬的罰款(插敘:太保是家好公司嗎?目前看來,至少是獨特的,容秋后再辟專題討論……);其他中小公司只是追隨者,在集中度更高的產險市場,只要幾家大公司不亂來,中小公司受限于網點和服務,是掀不起多大風浪的;未涉案外資財險公司和4S店都是本案中“舉報群眾”的嫌疑者,后者可能性更大吧。
生出如此猜測的邏輯在于,監管意志主導下的由背鍋俠發起的價格聯盟的最大受益者是以“老三家”為代表的大型保險公司。試想如果沒有這三家市場份額達到七成(即便到了2014年的7月“老三家”的市場份額尚有70.7%)的大型財險公司的首肯,上述價格聯盟只會是個笑話;再度試想攜網點、服務、品牌等多重優勢的大型財險公司和硬件條件與之相差甚遠的中小型保險公司之間以相差無幾的價格展開業務競爭,你會選擇哪家?如果這樣都不甚明了,編輯再模擬一個場景,當流動攤位的肉夾饃和山姆大叔的漢堡包同樣價位的時候你會選擇吃什么?或許會得到怎么可能的質問,但這確實就是車險的現實情況。價格同盟之下,中小險企都沒有飯吃,何況中介呼!
三、幾大主要涉事方,我們首先要強調的是,發改委無疑是依法行政的(插敘:有專家指出《保險法》136條規定,保險業不適用《反壟斷法》,此點可請專家撰文再考據,此文我們還是采用“發改委有理”的觀點),行業喊冤是沒有意義的。堂堂發改委更不是吃素的,白紙黑字“查明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23家省級財產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新車折扣系數,并根據市場份額商定統一的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加上有大哥人保財險[微博]轉作“污點證人”,坐實你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六條‘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的規定,涉案財產保險公司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規定。”
再鬧騰給你來個持續推進信不信?天朝做事能沒有后手嗎?尤其是在“保監會領導已出面協調”維穩的情況下,種種不和諧的聲音只會破壞目前的平衡,再生不必要的事端。
值得關注的還有,在8月13日新“國十條”、8月27日國務院召開保險發展常務會議、8月31日大大簽署主席令修改《保險法》所謂三大助力的背景下,出現如此不和諧因素,發改委顯然不是來砸場子的,而是來提更高要求的,敦促保險業進一步修煉內功的!
四、我們在主張“發改委有理”之后,表面上確實是認慫,但根本的是,關起門來以更苛刻的要求審視行業自身的發展。保險行業冤嗎?真可謂說冤也冤,說不冤也不冤。
冤在于:浙江保險行業協會及其身后的浙江保監局和中國保監會之所以會采取或默許行業自律,根本上也確實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這和發改委反壟斷的目的是一致的。只不過,他們的邏輯在于:如果沒有監管的強制價格干預措施,國內車險市場勢必會陷入惡性價格戰之中,導致車險市場陷入行業性虧損的泥淖。如果放任這種虧損,可能會導致國內大部分財險公司的破產倒閉(別跟我說有保險保障基金呢,如果一家公司倒閉或許可以,如果是多家公司倒閉,尤其是一家大公司因此而出現問題都非那百十來億可以解決的),最終為這個市場買單的還是投保人。
不冤在于:行業自律穩住價格真是復雜的車險經營的唯一良方嗎?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車險能否走出差異化經營之路?運營管理上、渠道創新上又能不能動腦筋?提供安全行車信息等降低賠付率可不可行?
再深一層次,承保一定要盈利嗎?如果說投資渠道尚未打開的過去,行業需要以承保盈利活下去的理由,那么在投資打通的今天,“承保、投資”兩條路都要盈利的說法還成立嗎?君不見,歐美發達市場財險綜合成本率都是高賠付率低費用率嗎,且綜合成本率都超過100%嗎?
如果承保的虧損可由投資來補齊而由此帶來的價格低廉是不是對消費者最大的利好?君又是否理解到,發改委處罰的潛臺詞,如果沒有這套價格聯盟,消費者可以享受到更為便宜的車險產品。這是否也是對越來越受詬病的“國內保險產品太貴”現象的又一次詬病呢?
五、行業自律、規范市場秩序或許真的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據此推理,我們或許有必要來客觀看待評價下中國財險業近年來最負盛名的“70號文”。2008年8月下發的“70號文”為財險市場帶來了從未有過的高盈利周期,個中原因有監管者總結成績,保險公司條款費率報行不一,未經申報擅自改變條款費率或以各種手段變相降低費率的行為基本得到解決。
而“70號文”中“對經查實的業務財務數據不真實、不執行審批備案的條款費率、不按規定計提準備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采取停止接受新業務、責令撤換、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等處罰”,以及各種罰單的接踵而至,也著實震懾了市場。
有意思的是,連續三年盈利過后的2012年,攢足了力氣的財險行業風云再起。大公司帶頭禍亂市場的境況下,市場秩序陡然變壞,綜合成本率快速攀升,到2013年已經達到99.5%,車險更是除上市公司外,全線虧損。堪比“70號文”,甚至更為嚴厲的“39號文”出臺,宗旨還是通過強力手段規范費率價格,維護統一價格的市場秩序,但收效甚微。
如此觀察,與其說是監管通過強力手段維護了市場秩序帶來了盈利周期,不如說是順應了行業需要自律的需求,遵循了市場的意志。而2012年的“39號文”顯然非市場的意志,而是監管以“70號文”的結果推定的市場的意志,其實僅僅是監管的意志而已。這足以說明所謂規范市場秩序的作用本身的局限性,除了需要執政者的決心更需要遵循市場的意志。正如有人評價此案“大公司的積極投誠顯得這種行業自律多么的可笑”。
六、行文至此,我們是否可以提問,市場化是未來車險的出路嗎?作為國內財險市場中最大的險種,牽一發而動全身,車險改革確實魯莽不得。不過問題總是要解決的,不能因為難而躑躅,這樣只會積重難返。既然價格戰是市場選擇的競爭方式,那么是否也可以在市場中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有觀點認為,任何市場都需要優勝劣汰,建立退出機制。對于車險市場,監管不必擔心企業虧損破產,保護好消費者利益即可。
或許站著說話不腰疼,編輯也知道車險市場化的推行是一件復雜、系統的大工程,涉及到退出機制、償付能力監管、準備金回溯報告制度等多項配套制度。中間又牽連著監管的手段和技術,需要一種掌控全局的把握,操作難度可想而知。(插敘:此部分太專業,我們只能點到為止,懇請牛人賜稿展開論述。)
七、市場化方向之外,我們認為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方法或手段——“脫媒”。車險亂象的根源和財險公司最頭痛的就是渠道受制于人。遙想當年平安以一己電銷車險之力一舉超越太保,因此而啟發行業(插敘:真不是要再贊平安……)。如今,電銷已經成為車險最大渠道,市場份額達到兩成多。平安產險的電銷保費則達到車險的3成份額。
特別提醒的還有,在大數據、車聯網等新興科學技術的帶領下,未來可能會帶來車險江湖的另一番“脫媒”景象。目前已經有多家互聯網公司巨頭垂涎車險領域,其中不乏谷歌[微博]、阿里巴巴[微博]、騰訊、百度[微博]等寡頭企業。
試想如果未來車險費率按照駕駛者出險理賠記錄、違章記錄和行駛記錄等因素設計,如果互聯網企業壟斷這些真實信息數據,那將會是一個怎樣的局面。所幸當前這些還僅是起始階段,保險業還有機會參與。
八、一個最核心的命門——綜合成本率。這里講的是車險費改的邏輯。眾所周知,判斷一個險種是否好做的關鍵點在于綜合成本率指標,高于100%說明承保虧損,低于100%說明承保盈利。綜合成本率又是由綜合賠付率和綜合費用率決定,綜合賠付率有精算的科學厘定,少有文章,綜合費用率自成為綜合成本率高低的關鍵因素。價格戰的起因就在此:險企通過多給手續費以及提高折扣率等方式去吸引客戶,惡性價格戰的出現令手續費成為監管維護市場秩序盯得最緊之處。
上有保費價格管制,下有手續費價格聯盟的限制,又要求承保盈利或者說盡量盈利,保險公司的注意力又回到賠付率上,拒賠、惜賠等服務問題也就因此出現。
正是“一放就亂、一收就死”的尷尬局面,令國內財險行業關于車險市場化改革的呼聲此起彼伏,監管也做出了“商業車險改革要堅持市場化方向,把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的制定權交給保險公司,把對商業車險產品和服務的選擇權交給市場”的車險費改定位。
只不過因為數年前試點的失敗,車險市場化改革一途頗為謹慎。沒成想,一起反壟斷,再把火燒到了車險費改,嘿嘿!
一詠之后,便是三嘆,作為大菜之后的甜點,我們變換一種風格,拿上來供各位讀者樂呵一下,不過就算開胃甜點,我們也是做足了功課的……
一嘆:再也不相信真愛了
本來保險業就是一個競爭激烈的行業,但在激烈的背后各家公司總還在維持著大致的客氣和平靜,大家長期以來一直在尊敬著人保產險和中國人壽這兩位“江湖大哥”,(見本號上篇文章《笑傲江湖之中國人壽在1947》)。業務歸業務,但罵街還是少見的。
說實話,行業自律百分之百都是為了維護大公司的利益為出發點的,大多的行業協會都是由老三家的退休干部牽頭作為會長的。發改委寫得很清楚,三次價格自律分別是2009年7月22日、2009年5月8日、2010年5月5日,根本與一些公眾號宣稱的2011年暫停三大家業務的風波毫無關系,基于此,我們可以判斷,協會的屁股是坐在三大家這邊的,這才能構成價格壟斷的要件(這個前提判斷清楚了,才好進一步作出結論,否則就是南轅北轍)。不論哪里的行業自律,老三家都是妥妥的牽頭單位。
這次倒好,三位大哥(太保動作慢了,被人壽財險捷足先登)在發改委調查的關鍵時刻,主動投誠,帶頭歸順,減免了處罰。本來,按照2012年人保浙江分公司銷售額124億,按照車險70%的比例大概有90億,按照交強險和商業險1:4的比例計算,2012年度商業車險至少有72億,那罰款就妥妥的7200萬元。人保就是在關鍵時候一激靈,就節省了7200萬元那,那可都是真金白銀。發改委知不知道車險賺錢有多難!知不知道罰那20家公司的錢足以讓每家的年度利潤計劃、評優、年終獎金大受影響!
大哥你挑起的事,大哥你又中途變節,這是什么樣的大哥?“江湖大哥”不仗義,節操碎了一地!
全國各家保險公司,從總公司到最基層公司,見了這三家,不知道會是一種什么復雜的心態?按照目前的山西流行說法,保險業的競爭生態存在嚴重的問題。
再也不相信真愛了!
二嘆:魚死網不破
發改委為什么大刀向保險業砍去?利益平衡可能是個選項。除了顯示反壟斷調查不論中資、外資、國企、民營、工業、金融等等都一視同仁之外,很大的一個可能性就是平衡對汽車業調查的壓力。話說自從“零整比”調查拋出之后,引起了人民群眾的熱議,街頭巷尾都在說汽車業黑心。發改委趁勢把汽車業反壟斷大旗舉得更高更狠,可別忘了,汽車業早在幾十年前就是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了,保險業這個剛被《新國十條》定位為產業的行業還嫩得很,再說,汽車業反壟斷的最大受益者之一是產險業。相比于汽車業已經受到的或者可能受到的高達數十億的罰款,保險業受到的這點處罰算得了什么呢?發改委用心良苦的在維護著汽車業和保險業之間的利益平衡,不魚死網破。
“群眾”是誰?一直是個迷。有人說是外資產險公司,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本來外資公司不能經營交強險,商業險和交強險分開投保“比較二”,減弱了其在車險業務上的競爭力,所以很多外資財險公司只得摒棄車險業務。你限制就限制吧,自律就自律吧。但2012年《關于加強中美經濟關系的聯合情況說明》之后,在5月1日起放開外資經營交強險的限制。人家有資格上場競爭了,你還在那里搞自律限制,制約著先進的承保技術優勢,“擋人財路”,不能與時俱進,想想也情有可原。如果真是外資公司,那外資產險公司整體的節操也掉了。
魚死網破,唇亡齒寒,歷來是江湖規矩。今天你做初一、明天我做十五。這次你三家公司率先開溜,但是全國各地各型各色的行業自律公約多得是。會不會有些“群眾”這次受傷比較厲害,獎金沒了,利潤沒了,名聲也沒了,前途也沒了,心存報復的心態,主動再次向發改委“舉報”的可能呢。不要十個、不要五個、只要三個、只要做第一個。一旦舉報,不僅免于處罰,還可以讓溜走的幾家大公司被狠狠的處罰,至少5000萬起,會不會有人鋌而走險?
各地的協會啊,不管你是“二當家”還是“第三只手”,趕緊滅火是當務之急,別說沒提醒你,江湖還是要“以和為貴”。
三嘆:今天你百度了沒有?
大地財險,今天你百度了沒有?
陽光財險,今天你百度了沒有?
永誠財險,今天你百度了沒有?
華泰財險,今天你百度了沒有?
安邦財險,今天你百度了沒有?
華安財險,今天你百度了沒有?
中銀財險,今天你百度了沒有?
****財險,今天你百度了沒有?
某某行業協會,今天你百度了沒有?
我們不是替某互聯網公司打廣告,我們只是在提醒,現在的互聯網技術太發達了,而且很多好事之徒,把許多的文件資料都上傳到互聯網上,供大家免費下載。這些有朝一日就可能成為調查的突破口。各家公司的法務沒有提前參透《反壟斷法》的要義,喪失了率先反水的機會。這一次,各家公司的信息技術管理部門必須要給力了,有的東西該刪刪、該藏藏、該碎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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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介紹:燕梳新青年,保險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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