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丁祖昱
取消限購一定會被解讀認為政府開始救市了,房地產又要上漲了。市場因自身供求失衡的調整節奏被人為縮短或終止了,這對市場化的調節機制是非常不利的,一旦又出現量價短期快速攀升之后,市場未來的壓力無疑更大。
近日,有關“除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可以自主調整限購政策”的說法言之鑿鑿、被演繹得如真事一般。
但基于以下幾點,我認為目前完全放開限購的條件尚不具備。
1、用錯了藥。當前市場調整的核心在供求關系嚴重失衡,供應量無節制增加而需求嚴重不足,之前的房價上升導致購買力下降,再加上銀根收緊尤其是首套房按揭貸款利率上升、額度吃緊,使得剛需受到極大壓制。當前更要解決剛需的問題,限購的取消對促進剛需釋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2、無法限制投資投機需求。作為行政干預手段的限購政策當年出臺伊始,就被大家所詬病,但成為常態化政策之后客觀上對抑制投資、投機需求起到巨大作用,尤其是一、二線城市,如果政策立馬推出,在調控長效機制沒有建立的情況下,抑制投資和投機方面必然缺少相應的銜接和替代手段。
3、給市場釋放出錯誤的信號。取消限購一定會被解讀認為政府開始救市了,房地產又要上漲了。市場因自身供求失衡的調整節奏被人為縮短或終止了,這對市場化的調節機制是非常不利的,一旦又出現量價短期快速攀升之后,市場未來的壓力無疑更大。
作為一種行政手段,限購政策退出也是必然,但如何退出需要"藝術",我有以下建議:
1、部分三線城市可以率先取消。當時出臺限購的本意是遏制房價快速上漲、抑制不合理的投資投機需求,最終有46個城市開始限購,其中有一部分城市并不屬于迫切需要限購的,比如無錫、臺州、佛山、珠海等。這類城市在目前這種弱勢市場中應該立馬取消限購。
2、對一般的二線城市,從支持改善需求的角度可以進行適當調整,比如把二套的上限調整為三套,也可以對改善需求可以采用賣一買一(賣掉一套即可再買一套)。如此一來,一方面可以繼續保持對投資投機需求的抑制,另一方面可以避免錯殺真實改善需求。
3、對城市非戶籍常住居民給予同等待遇。讓持有居住證的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購房待遇,也是其中應有之義,包括上海、北京等一、二線城市在限購政策中調整或取消這類限制條件也是可行的。
限購本身作為行政手段退出市場毫無爭議,但在當前市場環境下,提退出和做退出都要慎重,千萬別把退出政策演變成鬧劇,更別再讓中國房地產市場受到無謂的傷害,相信這是政府、企業和消費者共同的盼望。
(本文作者介紹:華東師范大學世界經濟博士生,現任易居(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執行總裁。(微信公眾號:dzyp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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