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沈萌
股權眾籌與非法集資間,僅有一線之隔。任何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向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并承諾回報的行為,即可認定涉嫌非法融資。一旦股權眾籌為心懷不軌者利用,假借皮包公司以堂而皇之的名義籌集資金,很容易形成非法集資,給投資者帶來利益損失。
3月28日,證監會[微博]發言人表示,證監會正在調研包括“股權眾籌”在內的互聯網金融新業態,并認為新業態的出現具有積極意義,證監會將適時出臺指導意見。
眾籌,是一種發端于國外的融資模式,即由籌資人在互聯網上發布眾籌項目的相關信息,所有對該項目感興趣的人都可以自愿為該項目提供數額不等的資金。目前,國外幾個主要的大型眾籌平臺,都已經為數量不少的創業產品或項目成功地籌集了啟動資金。因此,眾籌也成為目前互聯網上最熱最in的模式平臺。
與以往針對某一特定產品或項目發起眾籌不同,股權眾籌,顧名思義,就是通過眾籌平臺,以企業股權為交換籌集資金,而不再具體與特定產品或項目捆綁。那么,通過這種方式進行企業融資,機遇在哪里、風險又在哪里?
股權眾籌的主要目標企業,應該是人數有限的初創型小團隊,因為這樣的創業團隊規模小、實力弱,往往處于自身核心產品或服務的草創開發階段,無法通過股權交易中心或是新三板、證券交易所等資本市場進行必要融資,加之國內天使投資、私募股權環境仍不成熟,不能為這類創業團隊提供充足的融資服務,因此股權眾籌就可以滿足這一細分市場的需求。
不過,如果股權眾籌脫離了上面所講的目標范圍,被投機資本大肆涌入,那么難保其不會重蹈當年“藝術品份額交易”失敗的覆轍。
首先,股權眾籌與非法集資間,僅有一線之隔。根據國內規定,任何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向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并承諾回報的行為,即可認定涉嫌非法融資。因此,一旦股權眾籌為心懷不軌者利用,假借皮包公司以堂而皇之的名義籌集資金,很容易形成非法集資,給投資者帶來利益損失。
其次,包括股權眾籌在內的互聯網金融,核心是利用互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打破傳統金融業務中的固有利益門檻,降低消費者或投資者在金融業務中的使用成本,但這并不代表互聯網金融時代,互聯網就可以包打天下、就可以不需要傳統金融經驗和智慧。
股權眾籌,即便包裹了互聯網高科技的外衣,但本質仍是股權投資,因此如何評判被投資企業的成長潛質和利益回報,仍然是一個金融投資范疇的內容,互聯網并不能自動提供答案。股權眾籌,通過互聯網平臺,可以集聚五洲四海的人們成為目標企業的投資者,但股權眾籌同時也缺乏對目標企業必要的價值審核和信息披露能力。
任何一個企業在尋求私人投資或公開股票發行時,都需要經歷一系列嚴格的檢視流程,投資者可以通過正當手段審慎判斷目標企業的團隊、產品、商業模式、盈利回報等各方面信息,最終形成是否投資的決定。但股權眾籌是通過互聯網平臺,投資者僅能依賴眾籌平臺,所以,難免在該平臺進行股權眾籌的目標企業不會魚龍混雜。
或許,有的人會覺得股權眾籌一次只要投資幾十幾百元,不是什么大錢,就算被騙也無所謂,殊不知真心的騙子恰恰會利用這種個人看來是小錢、可集腋成裘匯大錢的心態。況且,小錢也是錢,有一則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軼事,當年他曾向秘書借5分錢打電話,事后歸還時秘書覺得只是小錢無需掛懷,但洛克菲勒正色道“五分錢是一元錢一年的利息”。
時下,各種基于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金融服務層出不窮,像“寶寶”軍團、銀行信息服務等等,比如招商銀行利用微信進行信用卡服務、平安銀行利用微信進行企業開戶服務,都可以在節省用戶時間和電信成本的前提下提供更快捷更豐富的服務內容?墒,國內某互聯網大佬推出的一系列寶寶服務,卻難言是機遇多過風險還是風險多過機遇了。
比如,該大佬利用旗下電子支付平臺推出了一款基金產品,一石激起千層浪,眾多存款的搬移使得各銀行如臨大敵。話說回來,基金籌集了海量資金之后,仍然要回歸投資收益的軌跡,那么該大佬和其基金平臺如何證明其更高的回報率?況且,大家可還記得,該大佬曾經以國內政策法規為由,從股東手中偷走了號稱現金牛的這個電子支付平臺放進自己小圈子的口袋。如果這位大佬連自己股東(老板)的錢都敢染指,你會相信它能管好你的錢嗎?
即將上市的這位大佬在投行們各懷鬼胎之下,已然被吹捧得神魂顛倒、目空一切,渾然不知無知則無畏的道理。今天有人舉手說大佬你值1000億,明天又有人站起來說大佬你值2000億,后天還會有人跳出來說大佬你值3000億,但大佬你現在還清楚自己值多少嗎?別忘了,你的市值吹出來越多,投行們能拿到的傭金也就越多,但過了市值保證期后,就算你因為股票跌到100億被股東起訴,這也和投行無關了,都是你自己的事情。
金融有金融的規則,就像互聯網也有互聯網的規則,金融不能指揮一切,同樣互聯網也不可能包辦一切。當年的Google在上市時也曾心高氣傲拒絕華爾街傳統,但不出彩的IPO結果,也算是讓搜索神童們被潑了冷水清醒清醒。
互聯網固然是最前沿的科技,為人類發展和進步帶來了無盡的動力,但互聯網只是互聯網,一種比較新的發展和進步工具,互聯網可以促進金融,但互聯網取代不了金融,同樣,互聯網大亨也無法變身金融巨鱷。所以,互聯網金融是一種創新,但也可能是一場泡沫,而我們最需要做的,是冷靜。
(本文作者介紹:香頌資本執行董事。從事并購交易撮合多年,具有豐富區內及跨境并購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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