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招聯消金侵害消費者權益遭銀保監會通報 上半年資產和利潤均縮水丨消費金融
《投資時報》研究員田文會
招聯消金今年上半年凈利潤同比降約19%,且資產較上年末下降,近日又因侵害消費者權益遭通報,銀保監會稱將嚴格依法依規對招聯消金進行處理
行業整頓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不少持牌消金公司今年業績表現不佳,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下稱招聯消金)同樣如此,今年上半年凈利潤同比下降,資產規模也出現縮水的情況。雪上加霜的是,該公司近日因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遭到中國銀保監會通報。
今年10月20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下稱銀保監會消保局)發布《關于招聯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的通報》(下稱《通報》),《通報》稱,檢查中發現的招聯消金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包括: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未向客戶提供實質性服務而不當收取費用;對合作商管控不力;催收管理不到位?!锻▓蟆愤€稱,銀保監會消保局將嚴格依法依規對招聯消金進行處理。
《投資時報》研究員發現,聚投訴網站上,對招聯消金的投訴量在2019年下半年持續上升,7—12月分別為491宗、561宗、688宗、846宗、1071宗、1365宗。今年下半年也仍有多宗對其暴力催收的投訴。
招聯消金對《投資時報》表示,該司高度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對于此次監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該司深度反思,第一時間成立專項整改工作小組,全面開啟自查和整改工作。截止目前,該司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并不斷將整改向深入推進。目前該司經營一切正常,業務穩定,發展狀況良好。銀保監會檢查組對該司消保工作的現場檢查,是對該司消保工作的一次徹底體檢,極大地提高了該司消保合規管理水平。
銀保監會通報多種侵權行為
消費者權益保護是監管部門近幾年監管工作重點之一,這一次,招聯消金被查出問題。
上述《通報》稱,招聯消金上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違反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權益。銀保監會消保局將嚴格依法依規對招聯消金進行處理。各銀行保險機構要引起警示,嚴格按照銀保監會《關于銀行保險機構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融資收費新規”,在營銷宣傳、收費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等方面對照檢視,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招聯消金上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中,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的情況為:在相關宣傳頁面、營銷話術中,未明確說明展示利率為日利率、月利率還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門檻申請”“全民都可借”“隨借隨還”“想還款可以提前還款”等宣傳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存在夸大、誤導情況。
2015年11月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保障金融消費者知情權”,具體為:金融機構應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金融消費者披露可能影響其決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風險,不得發布夸大產品收益、掩飾產品風險等欺詐信息,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
2020年5月由銀保監會等六部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貸融資收費 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下稱融資收費新規)規定:“充分披露服務價格信息。通過營業場所、官方網站和手機APP等渠道,以清晰、醒目方式公示價格信息和優惠政策,保障企業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定期評估所公示信息,及時更新服務收費項目和價格標準。”
2013年11月發布的《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下稱《試點管理辦法》)也規定:消費金融公司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銀監會有關監管要求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業務辦理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使借款人明確了解貸款金額、期限、價格、還款方式等內容,并在合同中載明。
招聯消金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中,未向客戶提供實質性服務而不當收取費用的情況為:招聯消金2018年以來與銀行、信托公司、小額貸款公司開展聯合貸款業務,向借款人收取貸款本金1.5%的平臺服務費,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關費用7943.23萬元,在聯合貸款申請及貸后管理中,該公司未向聯合貸客戶提供有別于單獨放貸客戶的額外實質性服務。
《投資時報》就此詢問招聯消金,“在開展聯合貸款業務中收取平臺服務費是招聯消金獨家操作,還是行業慣例?”以及“招聯消金為何未向聯合貸客戶提供有別于單獨放貸客戶的額外實質性服務?”不過,未獲招聯消金直接回應。
融資收費新規中規定:銀行應在企業借款合同或服務協議中明確所收取利息和費用,不得在合同約定之外收取費用。對于第三方機構推薦的客戶,銀行應告知直接向本行提出信貸申請的程序和息費水平。
融資收費新規中還規定:銀行應“在合同中明確禁止第三方機構以銀行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銀行應了解合作的第三方機構向企業收費情況,評估企業融資綜合成本,不與收費標準過高的第三方機構合作?!?/p>
招聯消金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中,對合作商管控不力的情況為:招聯消金對合作第三方商戶的管控制度不完善、機制不健全,管控不到位。一是準入審核不嚴格,未深入分析合作公司經營管理情況、財務狀況、行業特點、產品和市場占有情況等。二是合作規模控制不嚴。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該公司對上海某公司的分期業務合作規模限額為3000萬元,但2019年8月末的實際規模為6000萬元。2019年9月27日,該公司在每日預警報告中給合作公司設置了最高級別的紅色預警,但第2日即將合作公司的分期業務合作規模限額從3000萬元上調到7440萬元。三是對風險事件預警分級不審慎。該公司在前述上海某公司狀況未有明顯改善的情況下,調低預警級別。
招聯消金對催收管理不到位的情況為:一是存在不當催收行為。如對已明確還款日期的逾期客戶胡某,仍繼續進行電話催收,對客戶造成騷擾;向客戶劉某工作單位撥打電話,告知其同事關于劉某的逾期信息。二是對委外催收機構考核不嚴。未嚴格執行委外催收機構品質考核制度,考核時存在未對催收公司不當行為扣分的情況。
《投資時報》研究員發現,聚投訴網站上,最近一起對招聯消金的投訴在今年8月11日,投訴事由即為暴力催收,電話轟炸和騷擾家人朋友。今年7月和6月對招聯消金分別有4宗和10宗投訴,投訴事由也皆為恐嚇、電話騷擾親朋和同事、電話或短信侮辱等暴力催收。
《試點管理辦法》規定: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的,消費金融公司應當采取合法的方式進行催收,不得采用威脅、恐嚇、騷擾等不正當手段。
此外,《試點管理辦法》還規定:消費金融公司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者其行為嚴重危及消費金融公司的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區別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采取暫停業務、限制股東權利等監管措施。
上半年凈利潤下滑
除了在監管檢查中被發現侵害消費者權益,招聯消金今年業績表現也不理想。今年上半年,該公司資產減少,凈利潤同比下降。而此前,該公司自成立以來凈利潤已連續三年正增長。
據招聯消金股東招商銀行(600036.SH)今年半年報,招聯消金上半年末資產為920.76億元,較2019年末下降0.67%,凈資產為99.38億元,較2019年末增長6.18%,今年上半年實現凈利潤5.78億元,同比降18.71%,收入為60.23億元,同比增長30.76%。不過,招商銀行稱,今年上半年末,招聯消金消費貸款規模在持牌消費金融同業中排名第一。
招商銀行2019年年報顯示,招聯消金2019年實現凈利潤14.66億元,同比增17%,營業收入為107.4億元,同比增54.4%。2019年末,其資產為926.97億元,較上年末增長24.01%;凈資產為93.6億元,較上年末增長18.59%。
上述數據顯示,招聯消金今年上半年業績增速較2019年全年下降。
招聯消金成立于2015年,數據顯示,2016—2018年,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5.33億元、41.63億元、69.56億元,凈利潤分別為3.24億元、11.89億元、12.53億元。2017—2018年,其營業收入分別同比增171.56%、67.09%,凈利潤分別同比增266.98%、5.38%。
招聯消費金融上半年財務信息
數據來源:招商銀行2020年半年報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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