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相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以上200萬以下的罰款。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罰款。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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