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電鰻快報|興業銀行擬發債募資500億元 分行各種違規頻被處罰
《電鰻快報》 趙超/文
作為經國務院、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興業銀行(601166.SH)發布了500億元融資方案,募集資金擬用于業務發展。
《電鰻快報》研究發現,2021年一季度營收和凈利潤同比增幅均超10%的興業銀行,自今年1月以來頻頻被處罰。其中,興業銀行南通分行,因高管未經任職核準即履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南通監管分局罰款170萬元。
發債融資
5月22日,興業銀行發布《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公告》,擬發行可轉債總額為不超過500億元,具體發行規模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由董事會轉授權的人士)在上述額度范圍內確定。
興業銀行稱,本次發行可轉債募集的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支持公司未來業務發展,在可轉債持有人轉股后,按照相關監管要求用于補充公司核心一級資本。
2018年至2020年一季度,興業銀行營業收入分別為1582.87億元、1813.08億元、2031.37億元、556.63億元,凈利潤分別為612.45億元、667.02億元、676.81億元、240.77億元。
同期,興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2.20%、13.36%、13.47%、13.42%,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為9.30%、9.47%、9.33%、9.42%。其中,2020年,該公司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同比出現下滑。
同期,該公司負債總額分別為 6.24萬億元、6.6萬億元、7.27萬億元及7.34萬億元,2018年至2020年年均復合增長率為7.94%。公司負債的主要組成部分包括吸收存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及應付債券等。
截至2021年3月31日,興業銀行吸收存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及應付債券占負債總額的比例,分別為56.05%、19.86%及14.98%。
2021年一季度,興業銀行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0.75%至556.63億元,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增長13.67%至238.53億元。
今年一季度,興業銀行利息凈收入同比增長12.13%,非息凈收入同比增長8.15%,其中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同比增長34.25%。該公司稱,非息凈收入增長主要是與投資銀行和財富銀行相關的手續費收入實現較快增。
2020年,興業銀行實現營業收入2031.37億元,同比增長12.04%,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66.26億元,同比增長1.15%;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12.62%,同比下降1.40個百分點。
頻頻被處罰
《電鰻快報》注意到,興業銀行分行進入2021年,因各種違規,頻頻被處罰。
2021年4月30日,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許昌分行,因向未取得有效批準文件的項目提供授信,根據《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9年第2號)第九條、《授信工作指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被許昌銀保監分局罰款20萬元。
2021年4月26日,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因同業投資業務接受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該分行被青島銀保監局罰款50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四十六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1,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2,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3,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4,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5,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6,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2021年4月20日,張霞因對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案防風險管控不力負直接責任,被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南通監管分局,處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2021年4月8日,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因高管未經任職核準即履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南通監管分局罰款170萬元。
《電鰻快報》
責任編輯:趙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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