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紅人節|金麒麟基金大V評選 百位大咖入圍→【投票】
受損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維權平臺發起維權:http://wq.whmsebhyy.com/
微博關注@新浪證券、微信關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維權、訪問新浪財經客戶端、新浪財經首頁都能找到我們!
2021年4月6日,廈門安妮股份(維權)有限公司(下稱:安妮股份或公司,證券代碼:002235)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廈門監督局(下稱廈門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安妮股份維權入口)
經查明,安妮股份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時代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鵬程畫面傳媒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港源投資策劃有限公司收購了微夢想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微夢想)51%股權。2015年3月起微夢想納入安妮股份財務報告合并范圍。
2015年3至12月期間,微夢想通過虛構交易,確認了來自卓某、季某濤、彭某斌、賴某超、黃某、章某、劉某香等7名客戶的銷售收入,導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虛增營業收入1065.96萬元,虛增利潤總額876.22萬元,占安妮股份當期利潤總額的31.89%。
安妮股份的上述行為構成了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為。
廈門證監局決定:對安妮股份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款。
2020年10月14日,安妮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被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
知名證券維權律師、新浪股民維權平臺律師、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表示,索賠條件為:在2016年 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期間買入安妮股份股票,且在2020年10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進行索賠訴訟。
對于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依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證券虛假陳述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等因虛假陳述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章祥兵律師認為:本案中,對安妮股份虛假陳述負有責任的直接責任人員、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20年6月,章祥兵律師代理的投資者訴福建眾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三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在《行政處罰決定書》已認定三人系直接責任人員且給予較重行政處罰的情況下,其對外就應向投資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目前,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可聯系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團隊,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證公證書、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和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詳細聯系方式。
章祥兵律師聲明:
1、最終索賠條件和承擔責任的主體以法院認定為準。
2、律師費為風險代理,在投資者獲賠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章祥兵律師,知名證券維權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擅長代理證券訴訟、金融維權案件,有多年投資者維權訴訟經驗,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數百件投資者維權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標志性意義的案件。中國銀行“原油寶”民事案件入選2020年度全國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責任編輯:陳詩瑩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