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中社12月13日電根據上交所在2024年12月13日發布的公告,西藏珠峰(600338)及其部分責任人因違規行為受到監管警示。被處罰的責任人包括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黃建榮、時任總裁張杰元、時任董事會秘書、副總裁胡晗東、時任財務總監宋孜謙以及時任監事秦嘯。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西藏監管局的調查,西藏珠峰存在關聯交易賬務處理及信息披露不準確、未審議及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控股股東與其他股東之間的相關協議、未及時披露擔保進展情況等多項違規行為。這些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責任人對此次違規行為分別負有主要責任和相應責任。
公告要求西藏珠峰及其董監高人員在一個月內提交整改報告,并強調必須提高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的水平,以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公司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確保所有重大信息按規則披露。
2024年前三季度,西藏珠峰實現收入11.80億元,歸母凈利潤2.19億元。
(文章來源:財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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