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基金報
原標題:判了5年!“資本玩家”鮮言徹底栽了
五年有期徒刑,罰金1180萬元,上海一中院公布了對“資本玩家”鮮言的審判結果,
這也是上海一中院審理的首例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件。
奇葩更名上市公司、發布1001項股東大會議案、起訴證監會、操縱市場單月獲利1.4億、接證監會34.7億天價罰單,從2012年到2017年的五年時間,鮮言在資本市場極盡挑戰監管,藐視法律,如今以牢獄之刑落幕資本市場,在去年的公開庭審時,鮮言向證監會表示歉意。
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縱證券市場
盡管上海一中院官微中用“鮮某”“A公司”“B公司”“C公司”來表述,但從其內容看,明顯指向鮮言,而“A公司”“C公司”分別和多倫股份、匹凸匹對號入座。
鮮言是如何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呢?
上海一中院稱,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鮮某利用擔任上市公司A公司及其子公司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實際控制人的職務便利,采用偽造B公司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分包商林某簽名、制作虛假的資金支付申請與審批表等方式,以支付工程款和往來款名義,將B公司資金劃轉至該公司實際控制的林某個人賬戶、相關房產項目部賬戶,再通過上述賬戶劃轉至鮮某實際控制的多個公司、個人賬戶內,轉出資金循環累計達人民幣1.2億余元。其中,2,360萬元被鮮某用于理財、買賣股票等,至案發尚未歸還。
在操縱證券市場方面,主要涉及到多倫股份改名“匹凸匹”,當時P2P互聯網金融概念炙手可熱。
上海一中院稱,2015年期間,鮮某作為A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個人決定啟動公司名稱變更程序。A公司更名為C公司過程中,鮮某控制了A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披露的內容,且信息披露的內容具有誘導性。同年4月30日至5月11日間,鮮某通過其控制的證券賬戶組,買入A公司股票共計2,520萬余股,買入金額2.86億余元。5月11日,A公司有關名稱變更的公告發布后,股票連續漲停。
根據此前公訴機關指控,鮮言操縱多倫股份股價獲利1.4億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鮮某作為上市公司A公司的董事長、實際控制人,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將上市公司資金用于個人營利活動,致使上市公司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鮮某通過控制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以及信息披露的內容,誤導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與交易量,并進行相關交易,其行為已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罪,且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對鮮某應當兩罪并罰。
證監會開出34.7億天價罰單
在上海一中院判決之前,證監會便披露了鮮言操縱“多倫股份”細節,對鮮言操縱市場一案作出了行政處罰。
2017年3月,沒收違法所得5.78億元,并處以28.92億元罰款。同時,對鮮言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這一案件成為證監會執法以來處罰金數額最大的單個案件。
事實上,證監會對鮮言開出的罰單不止這一張。對鮮言在匹凸匹及慧球科技期間的多項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鮮言,大專學歷,湖北襄陽人,曾任北京天依律師事務所負責人,2012年收購多倫股份開始在資本市場嶄露頭角,2012年投資凱瑞德,2016年4月開始收購慧球科技。
庭審時向證監會道歉
從多倫股份到慧球科技,鮮言種種奇葩言行可謂極盡挑戰監管、藐視法律。但在去年上海一中院公開庭審時,鮮言表達了歉意。
2018年7月12日,上海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鮮言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縱證券市場一案,這也是上海一中院審理的首例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件。
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兩項罪名,鮮言均予以否認。但是在陳述階段,鮮言向證監會表示誠摯歉意,并表示對法庭審理結果予以尊重。
從2012年7月成為多倫股份的實際控制人到進入慧球科技,再到如今在資本市場上謝幕,鮮言和監管機構的糾葛可謂持久又復雜。其奇葩言行也一度讓人大跌眼鏡,除了操縱股價、奇葩更名之外,鮮言還一手炮制了“1001”項議案、起訴證監會等事件。
1001項議案震驚市場
2017年1月,《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關于公司全體員工降薪500元》《關于公司全體員工加薪20%》等1001項股東大會議案讓資本市場炸了鍋。
證監會的處罰通知顯示,這些議案是根據慧球科技實際控制人、證券事務代表鮮言指使,經與鮮言、慧球科技董事長董文亮、董事溫利華等人討論起草。在“1001項議案”信息披露申請未獲上交所批準的情況下,將議案的臨時公告通過域名為“www.600556.com.cn”的網站、東方財富股吧對社會公開。
2015年12月28日,鮮言將持有的匹凸匹公司股份全部轉出,總價8億元,并辭去匹凸匹董事長的職務。
2016年4月,鮮言舉牌慧球科技,此后,鮮言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并派出3名董事實際控制公司經營管理權。但之后鮮言沒有順利成為慧球科技的實際控制人,和另一股東進行了一場股權爭奪混戰。
起訴證監會
鮮言入主慧球科技之后,慧球科技出現多項違規,上交所曾多次要求其履行信息披露等義務,但慧球科技并沒有按要求整改。
上交所自2016年9月13日起對慧球科技實施了ST處理,公司股票簡稱由“慧球科技”變為“ST慧球”,并轉入上交所風險警示板繼續交易。
但慧球科技并不能接受,向證監會提交撤銷上交所對其風險警示的決定,要求摘掉ST的帽子,但證監會對此申請不予受理。
慧球科技以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合法利益的名義,向北京一中院遞交《行政起訴書》,將證監會告上法庭。
(文章來源:中國基金報)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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