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15 證券簡稱:比依股份 公告編號:2024-075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0日以現場表決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應出席本次會議的董事9人,實際出席本次會議的董事9人,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聞繼望先生主持,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條件的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以下分別簡稱“《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在對公司實際情況及相關事項進行認真自查論證的基礎上,認為公司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各項條件。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二)逐項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公司擬定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方案。公司董事會逐項審議并同意公司本次發行方案,具體情況如下:
1、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采取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進行,公司將在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審核,并完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注冊后,在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發行。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發行對象及認購方式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含本數),發行對象范圍為符合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機構投資者。其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兩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最終發行對象將在本次發行通過上交所審核并經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由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在股東會授權范圍內,按照相關規定并根據發行詢價結果,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所有發行對象均將以人民幣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
若國家法律法規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調整。監管部門對發行對象股東資格及相應審核程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56,565,119股(含本數),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
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通過上交所審核并經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由公司董事會或授權人士根據股東會的授權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配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事項,則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將作相應調整。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5、定價基準日、發行價格及定價原則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即“本次發行的發行底價”)。
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若在該20個交易日內發生因除權、除息事項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整后的價格計算。
調整方式如下:
派發現金股利: P1=P0-D
送股或轉增股本: P1=P0/(1+n)
派發現金同時送股或轉增股本: P1=(P0-D)/(1+n)
其中, P0為調整前發行底價, D為每股派發現金股利, n為每股送股或轉增股本數, P1為調整后發行底價。
本次發行的最終發行價格將在本次發行通過上交所審核并經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遵照價格優先等原則,由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根據股東會的授權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但不低于前述發行底價。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6、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2,437.49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擬用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
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少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在最終確定的本次募投項目范圍內,公司董事會將根據股東會的授權、市場情況變化、公司實際情況等調整并最終決定募集資金的具體投資項目及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解決。
在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7、限售期安排
本次發行完成后,發行對象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票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基于認購本次發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資本公積轉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應遵守上述股票鎖定安排。相關監管機關對于發行對象所認購股份限售期另有要求的,從其規定。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因本次發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鎖定期屆滿后減持還需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上交所相關規則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8、本次發行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的分配方案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完成后,本次發行前公司滾存的未分配利潤由公司新老股東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9、上市地點
本次發行的股票將申請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0、本次發行決議有效期限
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相關議案之日起12個月。若國家法律法規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本議案以上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逐項審議。相關事項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后,將根據程序向上交所申請審核并報證監會注冊后方可實施,具體實施方案以證監會注冊的方案為準。
(三)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議案》
公司本次發行預案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就本次發行,公司結合實際情況編制了《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符合公司的長遠發展目標和股東利益。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四)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發行方案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本次發行方案及實際情況,公司編制了《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發行方案論證分析報告》。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發行方案論證分析報告》。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五)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為促進公司持續穩定發展,公司擬以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資金。為保證本次發行所募集資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運用,公司編制了《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六)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公司編制了《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同時聘請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關報告。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議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和《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要求,公司就本次發行對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體的填補回報措施,相關主體對保障公司填補回報措施切實履行作出了相應承諾。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2)。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八)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未來三年(2025-2027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
為完善和健全公司股東回報機制,增強利潤分配決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給予投資者合理的投資回報,實現股東價值,根據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號)、《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一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證監會公告[2022]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所處發展階段、股東要求和意愿、社會資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制定了《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25-2027年)股東回報規劃》。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25-2027年)股東回報規劃》。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九)審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
根據公司本次發行的安排,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發行工作,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提請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發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按照股東會審議通過的本次發行方案,視市場條件變化、政策調整或監管部門和上交所意見等具體情況,結合公司實際,制定、調整和實施本次發行的具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發行時間、發行數量、發行起止日期、發行價格、發行對象、發行方式、募集資金使用及具體認購辦法等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一切事項。
2、為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股東會重新審議表決的事項除外),根據監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對本次發行方案以及本次發行預案進行完善和相應調整。
3、決定聘請或更換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
4、全權辦理本次發行的申報事宜,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制作、修改、簽署、報送、補充遞交、執行和公告有關本次發行及上市的申報材料,辦理相關手續并執行與發行上市相關的股份登記、限售、上市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監管要求處理與本次發行相關的信息披露事宜。
5、簽署、修改、補充、完成、遞交、執行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一切協議、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薦協議、中介機構聘用協議、與募集資金相關的協議、與投資者簽訂的認購協議、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開立募集資金存放專項賬戶,并辦理與本次發行相關的驗資手續。
7、辦理與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募集資金使用相關的事宜,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股東會做出的決議,結合證券市場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實際進度、實際募集資金額等實際情況,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其具體安排進行調整。
8、根據本次發行的結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關條款,辦理注冊資本的增加、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及與本次發行有關的備案事宜。
9、如監管部門有關政策有新的規定,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時,對本次發行的方案進行調整。
10、在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許范圍內,辦理與本次發行有關的其他事項。
11、在出現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發行難以實施,或者雖然可以實施但會給公司帶來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決定本次發行方案延期實施或提前終止。
12、同意董事會轉授董事長及其授權的其他人士,決定、辦理及處理上述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一切事宜。
13、本授權的有效期為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議案之日起12個月內,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內取得證監會對本次發行同意注冊決定的,則上述授權有效期自動延長至本次發行實施完成日。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十)審議通過《關于全資子公司中意產業園智能廚房家電建設項目相關信息調整的議案》
公司基于當前中意產業園智能廚房家電建設項目的實際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相應調整項目投資規模和整體建設周期,并實施分期建設。本次調整系公司在建設過程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公司未來資金使用需求和使用效率做出的審慎決定。該項目作為公司重點建設項目,建成達產后將為公司創造2500萬臺的小家電產能儲備,能有效解決公司現有場地不足、難以進一步升級兩化建設的問題,從而提升公司整體綜合實力。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中意產業園智能廚房家電建設項目相關信息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3)。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十一)審議通過《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的議案》
董事會決定提請召開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24-077)。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一)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證券代碼:603215 證券簡稱:比依股份 公告編號:2024-076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0日以現場表決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應出席本次會議的監事3人,實際出席本次會議的監事3人。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條件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公司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各項條件。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二)逐項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公司擬定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方案。監事會逐項審議并同意公司本次發行方案,具體情況如下:
1、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采取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進行,公司將在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審核,并完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注冊后,在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發行。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發行對象及認購方式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含本數),發行對象范圍為符合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機構投資者。其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兩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最終發行對象將在本次發行通過上交所審核并經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由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在股東會授權范圍內,按照相關規定并根據發行詢價結果,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所有發行對象均將以人民幣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
若國家法律法規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調整。監管部門對發行對象股東資格及相應審核程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56,565,119股(含本數),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
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通過上交所審核并經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由公司董事會或授權人士根據股東會的授權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配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事項,則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將作相應調整。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5、定價基準日、發行價格及定價原則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即“本次發行的發行底價”)。
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若在該20個交易日內發生因除權、除息事項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整后的價格計算。
調整方式如下:
派發現金股利: P1=P0-D
送股或轉增股本: P1=P0/(1+n)
派發現金同時送股或轉增股本: P1=(P0-D)/(1+n)
其中, P0為調整前發行底價, D為每股派發現金股利, n為每股送股或轉增股本數, P1為調整后發行底價。
本次發行的最終發行價格將在本次發行通過上交所審核并經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遵照價格優先等原則,由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根據股東會的授權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但不低于前述發行底價。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6、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2,437.49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擬用于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
若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少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在最終確定的本次募投項目范圍內,公司董事會將根據股東會的授權、市場情況變化、公司實際情況等調整并最終決定募集資金的具體投資項目及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籌解決。
在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7、限售期安排
本次發行完成后,發行對象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票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基于認購本次發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資本公積轉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應遵守上述股票鎖定安排。相關監管機關對于發行對象所認購股份限售期另有要求的,從其規定。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因本次發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鎖定期屆滿后減持還需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上交所相關規則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8、本次發行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的分配方案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完成后,本次發行前公司滾存的未分配利潤由公司新老股東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9、上市地點
本次發行的股票將申請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0、本次發行決議有效期限
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相關議案之日起12個月。若國家法律法規對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發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議案以上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逐項審議。相關事項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后,將根據程序向上交所申請審核并報證監會注冊后方可實施,具體實施方案以證監會注冊的方案為準。
(三)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就本次發行,公司編制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四)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發行方案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編制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發行方案論證分析報告》考慮了公司所處行業和發展階段、融資規劃、財務狀況、資金需求等情況,充分分析論證了本次發行的必要性,發行對象的選擇范圍、數量和標準適當,定價的原則、依據、方法和程序合理,發行方式可行,發行方案公平、合理,即期回報攤薄填補的具體措施切實可行,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發行方案論證分析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五)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編制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有利于公司持續穩定發展,有利于保障本次發行所募集資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運用。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六)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編制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內容真實、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公司前次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證監會、上交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24-080)。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與公司采取填補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經營效益和整體規模,并要求相關主體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承諾,能有效保護全體股東利益。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2)。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八)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未來三年(2025-2027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制定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25-2027年)股東回報規劃》有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股東回報機制,增強利潤分配決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給予投資者合理的投資回報,實現股東價值,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所處發展階段、股東要求和意愿、社會資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25-2027年)股東回報規劃》。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九)審議通過《關于全資子公司中意產業園智能廚房家電建設項目相關信息調整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本次調整符合中意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實際情況,屬于項目建設的合理調整,不涉及前次募投項目的變更,不會影響前次募集資金的使用,亦不會對公司財務和整體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中意產業園智能廚房家電建設項目相關信息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3)。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三、備查文件
(一)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證券代碼:603215 證券簡稱:比依股份 公告編號:2024-077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
股東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會召開日期:2025年1月6日
● 本次股東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會類型和屆次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
(二)股東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5年1月6日 13 點 30分
召開地點:浙江省寧波市余姚市城區經濟開發區城東新區俞趙江路88號公司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5年1月6日
至2025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
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詳細內容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別決議議案:議案1-10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1-10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可行使的表決權數量是其名下全部股東賬戶所持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數量總和。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本所網絡投票系統參與股東會網絡投票的,可以通過其任一股東賬戶參加。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多個股東賬戶重復進行表決的,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表決意見,分別以各類別和品種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一)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股東持股東賬戶卡、身份證辦理;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東賬戶卡辦理;法人股東持股東賬戶卡、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異地股東可以信函方式登記。
(二)登記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城區經濟開發區城東新區俞趙江路88號公司會議室。
(三)參會登記時間:2025年1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股東會為期半天,參會股東(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二)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城區經濟開發區城東新區俞趙江路88號
聯系人:鄭玲玲
電子郵箱:bydmb@biyigroup.com
聯系電話:0574-58225758
(三)請務必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授權文件等(如適用),以備律師驗證。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本次股東會的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6日召開的貴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603215 證券簡稱:比依股份 公告編號:2024-078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議案》《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發行方案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等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相關議案,相關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查閱。
上述預案及相關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審核、注冊部門對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項的實質性判斷、確認或批準,相關披露文件所述的本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注冊后方可實施。本次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能否最終完成實施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證券代碼:603215 證券簡稱:比依股份 公告編號:2024-079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過利益相關方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或補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F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過利益相關方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或補償事宜承諾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變相保底保收益承諾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過利益相關方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補償、承諾收益或其他協議安排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證券代碼:603215 證券簡稱:比依股份 公告編號:2024-080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一一發行類第7號》的相關規定,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將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情況
本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關于核準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129號)同意注冊,向社會公開發行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4,666.50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為12.50元,共計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58,331.25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稅)合計人民幣6,474.56萬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51,856.69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22年2月15日全部到位,業經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中匯會驗[2022]0358號《驗資報告》。上述募集資金,公司已按照要求開立募集資金專戶存儲。
(二)前次募集資金在專項賬戶的存放情況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資金存儲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
注1: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58,331.25萬元,扣除中信證券承銷和保薦費4,452.00萬元,故2022年2月15日匯入本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初始存放金額為53,879.25萬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賬戶余額為公司于2022年2月開立的原募集資金專戶之余額。
注2:根據公司2024年2月8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以及2024年12月20日召開的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相關議案,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及公司資金需求,同意將“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臺廚房小家電建設擴產項目”、“年產250萬臺空氣炸鍋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統升級建設項目”尚未使用完畢的募集資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剩余募集資金投入“中意產業園智能廚房家電建設項目(一期)”。上述各募投項目的實際剩余募集資金人民幣23,356.26萬元均已轉至公司與全資子公司于2024年3月共同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截至2024年11月30日賬戶余額為前述新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之余額。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期末余額人民幣7,000.00萬元。
二、前次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
(一)前次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
本公司前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51,856.69萬元。按照募集資金用途,計劃用于“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臺廚房小家電建設擴產項目”、“年產250萬臺空氣炸鍋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統升級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和“中意產業園智能廚房家電建設項目(一期)”。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實際已投入資金人民幣43,854.22萬元,《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詳見本報告附表1。
(二)募集資金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說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資金置換先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入人民幣9,962.92萬元。截至2022年3月3日,本公司實際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共計人民幣9,962.92萬元。本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議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人民幣9,962.92萬元。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額度,業經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了《關于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和支付發行費用的鑒證報告》(中匯會鑒[2022]0472號)。
三、前次募集資金變更情況
(一)前次募集資金實際投資項目變更情況
前次募集資金實際投資項目變更的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
注1:根據公司2024年2月8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及公司資金需求,同意將“年產250萬臺空氣炸鍋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和“年產1000萬臺廚房小家電建設擴產項目”尚未使用完畢的募集資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剩余募集資金專項用于新項目中工業用房項目(1#2#3#樓及附屬房、展示車間)和(4#5#樓)的土建工程投入;同意將“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信息化系統升級建設項目”尚未使用完畢的募集資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剩余募集資金分別專項用于新項目的研發和信息化投入。
注2:據公司2024年12月20日召開的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全資子公司中意產業園智能廚房家電建設項目相關信息調整的議案》,公司擬增加中意項目的投資規模,并實施分期建設。進一步明確前述前次募集資金結余變更后的投向屬于中意產業園智能廚房家電建設項目(一期)之建設內容,即1-5號樓及研發信息化工程,建設期2年。上述募集資金的具體投向、項目實施進度等均無變化。
(二)前次募集資金項目實際投資總額與承諾存在差異的情況說明
前次募集資金項目的實際投資總額與承諾投資總額的差異說明:
單位:人民幣萬元
■
注: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及公司資金需求,已將相關募投項目做相應變更。具體內容詳見本報告“前次募集資金變更情況一一前次募集資金實際投資項目變更情況”。
四、前次募集資金先期投入項目轉讓及置換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外轉讓情況。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議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人民幣9,962.92萬元,公司已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置換。
五、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現效益情況
(一)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現效益情況對照表
《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現效益情況對照表》請詳見附表2。
(二)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說明
“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不直接產生經濟效益,項目效益將在未來體現在研發成果轉化為產品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無法單獨核算經濟效益;“信息化系統升級建設項目”加深了信息技術在公司管理方面的滲透,提高了公司日常管理的精細化程度,有助于實現公司資源配置最優化,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不產生直接的經濟效益,無法單獨核算經濟效益;“補充流動資金”降低企業財務成本,增強公司競爭力及盈利能力,無法單獨核算經濟效益。
(三)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累計實現收益與承諾累計收益的差異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臺廚房小家電建設擴產項目”和“年產250萬臺空氣炸鍋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不存在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累計實現收益低于承諾20%(含20%)以上的情況;“中意產業園智能廚房家電建設項目(一期)”尚處在建設期,尚未達產,預計于2025年10月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六、前次發行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的相關資產運行情況說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資金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的情況。
七、閑置募集資金情況說明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進度和使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以及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6,000萬元(含本數)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上述額度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前述額度和期限范圍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中,分別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進度和使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以及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4,800萬元(含本數)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上述額度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前述額度和期限范圍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進度和使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以及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最高不超過人民幣23,000萬元(含本數)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上述額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前述額度和期限范圍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期末余額人民幣7,000.00萬元。
八、前次募集資金結余及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和結余情況如下(單位:人民幣萬元):
■
募集資金未使用完畢的主要原因為項目尚在建設中,公司將按項目建設情況,合理使用募集資金。
九、前次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與已公開披露的信息對照情況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與公司定期報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關內容不存在差異。
十、結論
董事會認為,本公司按前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披露的募集資金運用方案使用前次募集資金。本公司對前次募集資金的投向和進展情況均如實履行了披露義務。
本公司全體董事會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附表:
1、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現效益情況對照表
浙江比依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
注1:本表中的“募集資金總額”系已扣除了承銷及保薦費用、其他發行費用之后的實際募集資金凈額。
注2: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資金置換先期自籌資金投入人民幣5,351.22萬元。
注3:承諾募集資金投資總額變更具體內容詳見本公告“前次募集資金變更情況一一前次募集資金實際投資項目變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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