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577 證券簡稱:浙海德曼 公告編號:2024-07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補償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因玉環市玉城街道城中路沿線改造需要,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位于玉環市城中路的土地建筑物被納入征收范圍,經玉環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司與玉環市老城改造投資有限公司、玉環市玉城街道辦事處等四家單位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補償協議》,預計將獲得收回補償款總計812萬元。
● 本次征收未構成關聯交易、未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
因玉環市玉城街道城中路沿線改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規定,經玉環市人民政府同意,授權玉環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辦事處、玉環市財政局、玉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玉環市老城改造投資有限公司四方代表政府,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收回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協議中為“戊方”)位于城中路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擬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補償協議》。并授權公司管理層全權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的協議及相關事項等。
上述事項已經公司2024年12月17日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協議對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玉環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辦事處;乙方:玉環市財政局;丙方:玉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丁方:玉環市老城改造投資有限公司。甲方為具體實施單位,各方與公司均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協議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涉及公司位于玉環市玉城街道城中路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性質:國有出讓;用途:工業用地;收回使用權面積共1910.4㎡,其中不動產權證號:玉國用(2005)字第01115號土地面積1610.4㎡、道路代征面積300㎡。房產證號:玉房權證玉環字第078182、078183、078184號,證載面積398.98㎡。
三、協議主要內容
(一)收回約定
在浙江國信房地產土地估價咨詢有限公司玉環分公司浙國信(2024)臺估字第GX022-5號評估報告基礎上,經協商約定及市政府同意,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權收回補償款總額為812萬元,收回款項由乙方統籌保障(丁方自籌)。各種規費和稅費,由各方自行依法承擔和繳納。
(二)付款約定
在協議生效后三十個工作日內,丁方向戊方支付30%的收回補償款計人民幣(大寫)貳佰肆拾叁萬陸仟元整,¥2436000元。剩余70%款項在戊方房屋騰空完畢經甲方確認且交付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證注銷證明后,丁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向戊方付清。
(三)違約責任
1、丁方逾期支付第三條約定收回補償款的,對未支付補償費用的部分按應付款的每日萬分之一向戊方支付違約金。但基于本協議的約定及不屬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戊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戊方向丁方按全部補償費用的每日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但基于本協議的約定及不屬于戊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因戊方未確保本協議第二條相關承諾的真實性而造成的一切權利糾紛后果,由戊方承擔。
四、對公司的影響
1、本次征收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影響,公司已經在玉環普青、沙門濱港工業城、上海臨港分別建設了生產基地,相關設施亦已投入使用。后續公司將積極與政府部門加強溝通和協調,最大程度上保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2、本協議約定的收回補償款金額大于公司征收范圍內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凈額,公司將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具體會計處理及相關財務數據最終以經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8日
證券代碼:688577 證券簡稱:浙海德曼 公告編號:2024-07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及重新簽訂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及重新簽訂監管協議的議案》,上述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2024年9月6日,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獲得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4﹞1232號)。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3,596,259股A股股票,發行價格為每股38.49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38,420,008.91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不含稅)人民幣2,602,637.97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35,817,370.94元。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本次發行認購對象繳付申購款的實收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2024年9月19日出具了天健驗〔2024〕391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情況
為規范本次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與管理,公司對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制度,公司及保薦人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環市支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玉環支行分別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及《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新增設立如下三個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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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并重新簽訂監管協議的事項的情況
公司擬在玉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門支行(以下簡稱“農商行”)設立新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并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環市支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玉環支行的募集資金本息余額(具體金額以實際結轉時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的余額為準)分別轉存至農商行各項目對應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農商行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設立完成后,公司將與保薦機構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農商行簽訂《募集資金監管協議》,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待募集資金本息余額完全轉出后,原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環市支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玉環支行三個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將予以注銷,原簽訂的《募集資金監管協議》隨之終止。
四、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并重新簽訂募集資金監管協議的事項,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有利于加強募集資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未改變募集資金的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運行,不存在損害股東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8日
證券代碼:688577 證券簡稱:浙海德曼 公告編號:2024-07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增加暫時閑置自有資金現金管理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0.5億元(包含本數)的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浙海德曼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4)。
近期,根據公司現金管理業務的實際需求,擬將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額度由0.5億元提升至不超過1.2億元,除此以外,前期其他授權事項不變。
上述額度增加事項已經公司2024年12月17日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調整后的現金管理概況
1、現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資金來源
本次公司擬進行現金管理的資金來源為公司閑置自有資金,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
3、額度、期限及投資品種
公司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2億元(包含本數)的暫時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使用期限為自2024年8月29日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在上述額度及期限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4、實施方式
在額度范圍內,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并由財務部組織實施。授權期限為公司2024年8月29日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
5、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遵守審慎投資原則,嚴格篩選發行主體,選擇信用好、資金安全保障能力強的發行機構。
2、公司財務部門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產品的凈值變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財務部門必須建立臺賬對短期理財產品進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會計賬目,做好資金使用的賬務核算工作。
4、公司審計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并定期對相關投資產品進行全面檢查。
5、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三、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自有資金的現金管理業務均嚴格按照董事會前期相關授權開展。本次系根據公司現金管理業務開展過程中的實際需求,在充分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作出的合理調整,有助于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厚財務收益,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四、風險提示
盡管公司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影響較大,不排除該投資受政策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信息傳遞風險、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等因素影響。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8日
證券代碼:688577 證券簡稱:浙海德曼 公告編號:2024-07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于2024年12月17日以現場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何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應出席會議監事3人,實際出席會議監事3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經與會監事審議并書面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及重新簽訂監管協議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關于增加暫時閑置自有資金現金管理額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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