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因未能勤勉盡責,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簡稱“亞太所”)及兩名注冊會計師領到監管罰單。
11月4日,廣東證監局官網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局對亞太所在搜于特年報審計執業中未勤勉盡責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目前,該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
根據處罰決定書,廣東證監局責令亞太所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89萬元,并處以377萬元罰款;對2名注冊會計師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經查明,2020年,搜于特、搜于特子公司東莞市搜于特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相關精對苯二甲酸(以下簡稱“PTA”)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虛減利潤。搜于特2020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18.35億元,占當期營業總收入比例為21.27%,虛減利潤903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比例為0.47%。上述行為導致搜于特公告的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亞太所為搜于特2020年年度報告提供審計服務,出具了帶“與持續經營能力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簽字注冊會計師為溫某林、王某,項目收費為200萬元(含稅),不含稅金額為189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亞太所在搜于特2020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未有效識別與收入確認相關的舞弊風險。具體為,一是未對關聯方大額資金往來、相關業務異常情況保持職業懷疑,未能發現存在舞弊風險的跡象;二是未關注搜于特及其子公司PTA貿易業務收入缺乏關鍵單據支持,未能發現存在舞弊風險的跡象;三是未關注搜于特及其子公司與同受一方控制或具有關聯關系的客戶和供應商同時發生交易的異常情況,未能發現存在舞弊風險的跡象。
廣東證監局認為,亞太所為搜于特2020年財務報表提供審計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構成了未勤勉盡責的情形。簽字注冊會計師溫某林、王某是對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李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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