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1331 證券簡稱:勝通能源 公告編號:2024-057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2.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3.第三季度報告是否經過審計
□是 √否
一、主要財務數據
(一) 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是 √否
■
(二)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
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的具體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主要系個稅扣繳稅款手續費
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項目的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不存在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一一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三) 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1.合并資產負債表項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報告期末余額331,958,821.17元,較年初增加248.62%,主要原因系期末未到期理財產品增加所致。
(2)應收款項融資報告期末余額1,987,706.71元,較年初增加1429.01%,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應收票據重分類到應收款項融資所致。
(3)預付款項報告期末余額306,258,733.04元,較年初增加211.20%,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預付貨款增加所致。
(4)其他應收款報告期末余額16,721,089.68元,較年初增加357.06%,主要原因系期末保證金增加所致。
(5)存貨報告期末余額167,574,950.19元,較年初增加1537.04%,主要原因系期末LNG業務庫存增加所致。
(6)其他流動資產報告期末余額23,026,050.11元,較年初增加712.92%,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待抵扣進項稅增加所致。
(7)投資性房地產報告期末余額7,773.67元,較年初減少73.77%,主要原因系投資性房地產本期計提折舊所致。
(8)在建工程報告期末余額6,558,808.14元,較年初增加118.98%,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信息化建設工程投入所致。
(9)使用權資產報告期末余額3,097,986.78元,較年初增加196.12%,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新簽訂辦公室租賃合同,確認使用權資產所致。
(10)短期借款報告期末余額207,574,510.00元,較年初增加59.84%,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貼現的未到期票據增加所致。
(11)應付票據報告期末余額140,000,000.00元,較年初增加566.67%,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公司以票據支付貨款的規模增加所致。
(12)應付賬款報告期末余額6,497,897.39元,較年初減少45.09%,主要原因系期末應付LNG貨款減少所致。
(13)合同負債報告期末余額54,456,786.82元,較年初增加157.26%,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預收客戶貨款增加所致。
(14)應付職工薪酬報告期末余額4,540,915.33元,較年初減少48.00%,主要原因系上年末計提的年終獎在本期發放所致。
(15)應交稅費報告期末余額4,597,248.05元,較年初減少72.23%,主要原因系期末應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減少所致。
(16)其他應付款報告期末余額22,835,384.70元,較年初增加421.34%,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客戶保證金增加所致。
(17)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報告期末余額1,586,960.71元,較年初增加198.87%,主要原因系一年內到期的租賃負債增加所致。
(18)其他流動負債報告期末余額8,236,155.54元,較年初增加154.71%,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預收客戶貨款增加導致銷項稅額增加所致。
(19)租賃負債報告期末余額1,608,871.77元,較年初增加172.34%,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新簽訂辦公室租賃合同,確認租賃負債所致。
(20)預計負債報告期末余額534,617.81元,較年初減少81.26%,主要原因系報告期預計肇事賠償減少所致。
(21)其他綜合收益報告期末余額-10,798,714.73元,較年初減少254.66%,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境外子公司報表折算本位幣時的匯率變動所致。
2、合并利潤表、合并現金流量表項目
(1)銷售費用2024年1-9月發生額為13,340,692.12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16.76%,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使用LNG儲氣庫費用增加所致。
(2)管理費用2024年1-9月發生額為23,492,608.23元,較上年同期增加77.17%,主要原因系勝通新加坡2024年投入運營導致費用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2024年1-9月發生額為1,108,659.49元,較上年同期減少75.76%,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收到的政府補助減少所致。
(4)投資收益2024年1-9月發生額為2,854,061.33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93.37%,主要原因系理財產品收益增加所致。
(5)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24年1-9月發生額為1,370,742.74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83.77%,主要原因系期末理財產品尚未到期,相應公允價值變動增加所致。
(6)信用減值損失2024年1-9月發生額為140,954.35元,較上年同期減少107.37%,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壞賬準備減少所致。
(7)資產減值損失2024年1-9月發生額為-335,876.11元,較上年同期減少87.94%,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計提存貨跌價損失減少所致。
(8)資產處置收益2024年1-9月發生額為107,243.17元,較上年同期減少72.66%,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固定資產處置收益減少所致。
(9)營業外收入2024年1-9月發生額為1,110,622.84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92.91%,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非經營性收入增加所致。
(10)營業外支出2024年1-9月發生額為98,618.35元,較上年同期減少55.34%,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交通事故預計損失減少所致。
(11)所得稅費用2024年1-9月發生額為6,651,762.36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67.35%,主要原因系利潤總額增加,相應的所得稅費用增加。
(12)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024年1-9月發生額為-263,247,034.95元,較上年同期減少163,715,840.60元,主要系本期預付貨款較上期增加所致。
(13)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024年1-9月發生額為-234,698,108.49元,較上年同期減少215,702,957.51元,主要原因系期末未到期理財產品增加所致。
(14)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024年1-9月發生額為60,200,864.88元,較上年同期減少80,199,135.12元,主要原因系報告期內償還期初借款所致。
二、股東信息
(一) 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
持股5%以上股東、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參與轉融通業務出借股份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前10名股東及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因轉融通出借/歸還原因導致較上期發生變化
□適用 √不適用
(二) 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其他重要事項
□適用 √不適用
四、季度財務報表
(一) 財務報表
1、合并資產負債表
編制單位: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單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張偉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宋海貞 會計機構負責人:孫秀玲
2、合并年初到報告期末利潤表
單位:元
■■
本期發生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實現的凈利潤為:元,上期被合并方實現的凈利潤為:元。
法定代表人:張偉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宋海貞 會計機構負責人:孫秀玲
3、合并年初到報告期末現金流量表
單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執行新會計準則調整首次執行當年年初財務報表相關項目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 審計報告
第三季度報告是否經過審計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0月29日
證券代碼:001331 證券簡稱:勝通能源 公告編號:2024-055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專人送達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會議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相結合方式召開(其中獨立董事閆建濤、羅進輝和楊冰以通訊方式出席并表決)。本次會議應參加董事9人,實際參加董事9人。會議由董事長張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董事會的召集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做出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的議案》
經董事會審議,認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其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簽署了書面確認意見,保證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議案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為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公告編號:2024-057)。
(二)審議通過《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
同意公司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物流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達到可使用狀態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為通過。
本議案已經公司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公司保薦機構對此出具了核查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8)。
三、備查文件
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0月29日
證券代碼:001331 證券簡稱:勝通能源 公告編號:2024-056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的會議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專人送達的方式送達給全體監事,會議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劉軍先生召集并主持,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的議案》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經營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為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公告編號:2024-057)。
(二)審議通過《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對部分募投項目進行延期,僅涉及項目建設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間的變化,不涉及項目實施主體、投資總額和投資項目的變更,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用途及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間調整,不會對公司目前的生產經營造成實質性影響,是公司根據募集資金的使用進度及實際經營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符合公司現階段的經營情況和長遠發展規劃。因此,監事會同意本次募投項目延期的事項。
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結果為通過。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8)
三、備查文件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10月29日
證券代碼:001331 證券簡稱:勝通能源 公告編號:2024-058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根據目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同意將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物流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該事項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1333號),公司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本次募集資金采用公開發行方式實際共計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26.78元,共計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803,40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不含稅)105,050,000.00元后,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698,350,000.00元。本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由其出具了容誠驗字[2022]200Z0052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與管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司開立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對募集資金的存儲與使用進行管理,并于2022年9月14日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龍口支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龍口支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別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與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龍口支行分別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注:以上累計投入募集資金數據未經審計。
四、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情況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項目延期的具體情況
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的實施進度,經審慎分析和認真研究,為了維護全體股東和公司的利益,在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項目投資用途及投資規模都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擬對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時間進行調整,具體情況如下:
■
(二)募投項目延期原因
在公司整體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公司嚴格遵守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從項目實際情況出發,在保證項目質量的前提下,本著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審慎使用募集資金,加強項目建設各個環節的成本控制、監督和管理,提高了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物流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公司通過招投標等方式選擇高性價比的產品和供應商,從而降低了該項目的資金投入。同時,考慮到當前經濟環境以及公司經營規模和戰略的調整,現有的軟硬件系統暫能滿足公司當前的業務發展和信息化需求,上述因素導致該項目的募集資金使用進展較慢。為確保募集資金的高效利用,切實保障全體股東的利益,經過審慎考慮,公司決定將“物流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的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是公司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項目延期未改變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用途及投資規模,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造成實質性的影響。本次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延期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符合公司長期發展規劃,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將加強對項目實施進度的監督,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以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
六、本次事項公司履行的審議程序及相關意見
(一)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情況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專門會議,經公司獨立董事認真審閱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認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事項是公司根據未來發展需要、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際實施情況做出的謹慎決定,僅涉及項目建設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間的變化,不涉及項目實施主體、投資總額和投資項目的變更,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用途及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事宜,并同意將本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同意公司結合目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將“物流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調整為2025年12月31日。
(三)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對部分募投項目進行延期,僅涉及項目建設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間的變化,不涉及項目實施主體、投資總額和投資項目的變更,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用途及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間調整,不會對公司目前的生產經營造成實質性影響,是公司根據募集資金的使用進度及實際經營情況做出的審慎決定,符合公司現階段的經營情況和長遠發展規劃。監事會同意公司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物流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調整為2025年12月31日。
(四)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系根據項目實際開展情況作出的審慎決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情形,已經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本次事項無需股東大會審議,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13號一保薦業務》《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綜上,保薦機構對勝通能源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無異議。
七、備查文件
(一)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三)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勝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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