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844 900921 證券簡稱: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編號:臨2024-040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4年半年度業績說明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 上午 9:00-10:00
會議召開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路演中心(網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投資者可于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至10月9日(星期三)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或通過公司郵箱s600844@126.com進行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發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報告,為便于廣大投資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公司計劃于2024年10月10日 上午 9:00-10:00舉行2024年半年度業績說明會,就投資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交流。
一、 說明會類型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以網絡互動形式召開,公司將針對2024年半年度的經營成果及財務指標的具體情況與投資者進行互動交流和溝通,在信息披露允許的范圍內就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二、 說明會召開的時間、地點
(一) 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10月10日 上午 9:00-10:00
(二) 會議召開地點:上證路演中心
(三)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三、 參加人員
董事長:蔣濤
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成國俊
財務總監:蔣勇飛
獨立董事:王志偉
四、 投資者參加方式
(一)投資者可在2024年10月10日 上午 9:00-10:00,通過互聯網登錄上證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線參與本次業績說明會,公司將及時回答投資者的提問。
(二)投資者可于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 至10月9日(星期三)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據活動時間,選中本次活動或通過公司郵箱s600844@126.com 向公司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五、聯系人及咨詢辦法
聯系人:蔣照新、韋建軍
電話:0511-80263532,0511-80263531
郵箱:s600844@126.com
六、其他事項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召開后,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證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資者說明會的召開情況及主要內容。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9月26日
證券代碼:600844 900921 證券簡稱: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編號:臨2024-041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及有關責任人收到江蘇證監局
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李國方、孫朝輝、成國俊、蔣勇飛、丁偉東、周勁松、楊軍、談翔、胡浩方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以下簡稱“江蘇證監局”)出具的《對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國方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172號,以下簡稱《警示函》),現將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內容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國方、孫朝輝、成國俊、蔣勇飛、丁偉東、周勁松、楊軍、談翔、胡浩方:
經查,為紓解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化科技或公司)資金困難,自2022年8月起,丹化科技原控股股東、現第二大股東江蘇丹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丹化集團)陸續向丹化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蘇金之虹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孫公司江蘇金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17筆借款共計3.315億元,目前借款已歸還1.805億元,借款余額1.51億元。上述資金往來構成關聯交易,但公司未及時履行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此外,公司未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21)15號)第五十四條第四項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21)16號)第三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在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丹化集團提供借款形成的關聯交易。直至2024年4月2日,公司才召開董事會對目前尚未歸還的1.51億元接受財務資助暨關聯交易事項進行追認,并披露《接受財務資助暨關聯交易公告》。
丹化科技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十四條第十項、第十五條第七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等規定。丹化科技時任董事長李國方,時任總經理孫朝輝,董事會秘書成國俊,時任董事、財務負責人蔣勇飛,時任董事丁偉東,董事周勁松,時任監事會主席楊軍,時任監事談翔、胡浩方,未能勤勉盡責,保證公司依法及時披露相關信息,違反《信披辦法》第四條的規定。
依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應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強化信息披露管理,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在收到本決定書的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
如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二、相關情況說明
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提出的問題并以此為戒,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學習,不斷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質量,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本次行政監督管理措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公司將繼續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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