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愿 北京報道
中國共產黨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提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等。近日出版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輔導讀本》中刊登了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王江題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署名文章。
“近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加快,金融領域持續創新,金融體系復雜度、開放度不斷提升,迫切需要加快金融改革。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必將為加快建設金融強國注入強大動力,不斷開辟金融工作新局面。”王江表示。
王江認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有七個重大任務:一是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二是著力打造金融機構、市場、產品和服務體系,三是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四是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五是健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六是推動高水平開放,七是加強金融法治建設。
把握四方面重要原則
如何深刻認識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王江認為,一是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的必然要求,二是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的必然要求,三是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必然要求,四是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必然要求,五是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必然要求。
今年初召開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首次對金融強國進行了系統闡述,金融強國應當基于強大的經濟基礎,具有領先世界的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和綜合國力,同時具備一系列關鍵核心金融要素,即:擁有強大的貨幣、強大的中央銀行、強大的金融機構、強大的國際金融中心、強大的金融監管、強大的金融人才隊伍。
“我國已經是金融大國,但仍然存在大而不強的問題。”王江表示,為加快補齊補強我國金融體系的短板弱項,迫切需要繼續用好改革開放關鍵一招,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破除金融高質量發展面臨的體制機制障礙和卡點堵點,加快構建科學穩健的金融調控體系、結構合理的金融市場體系、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完備有效的金融監管體系、多樣化專業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以及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體系,有力推動我國金融由大變強。
王江表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應當把握四方面的重要原則:一是堅持守正創新,二是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三是堅持系統觀念,四是堅持穩中求進。
“當前,金融領域仍面臨風險隱患較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不高、金融亂象和腐敗問題屢禁不止、金融監管和治理能力薄弱等突出問題。做好新形勢下的金融工作,必須錨定建設金融強國目標和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的要求,著力從體制機制層面有效解決上述問題,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對于“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的原則,王江表示。
對于“堅持系統觀念”的原則,王江解釋稱,金融體制改革涉及金融調控、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監管、金融產品和服務、金融基礎設施等多個方面,必須有效做好各方面改革的平衡和銜接,統籌推進防風險、強監管、促發展工作,努力實現最大整體效果。同時,必須把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中進行定位和謀劃,加強金融體制改革與財稅、科技、產業、區域、社會等其他相關領域改革的協調銜接,使各領域改緊密協同、相互促進。
完善金融機構定位
著力打造金融機構、市場、產品和服務體系,健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分別是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第二、第五重大任務。王江認為,應完善金融機構定位,堅持回歸本源、專注主業;持續推動貨幣、外匯市場改革發展,穩慎有序發展期貨和衍生品市場;建立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健全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點領域的統計口徑和考核評價制度,發揮好考核評價“指揮棒”作用等。
近日出版的《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學習輔導百問》(下稱《輔導百問》)對“怎樣理解完善金融機構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進行解讀。文章稱,當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有待進一步提升,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尚不平衡不協調,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綠色轉型、中小微企業不夠充分有力;一些地區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偏離定位、治理失效,大股東操縱、內部人控制問題突出,內外部激勵約束機制尚不健全。
對于金融機構定位,文章認為,國有大型金融機構要做優做強,提升綜合服務水平,當好服務實體經濟的主力軍。中小金融機構要減量提質、優化布局,立足當地開展特色化經營。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強化職能定位,聚焦服務國家戰略,主要做商業性金融機構干不了、干不好的業務。保險、信托、理財、證券等金融機構要專注主業,規范發展。
王江還提到,要在防風險、強監管的基礎上,促進信托、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其他各類金融機構高質量發展。
對于完善監管和考核,強化激勵約束機制。《輔導百問》文章表示,要發揮貨幣政策工具作用,加強宏觀審慎評估,強化服務實體經濟的引導和激勵。完善金融監管規則標準,對服務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實施差別化監管政策。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金融機構偏離定位和盲目擴張行為。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優化股東利潤考核和評級機制,支持金融實現適當利潤。健全資本補充機制,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可持續性。
《輔導百問》對如何理解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進行了解讀,文章認為,科技金融是通過銀行、證券、保險、創業投資、抵押、擔保等金融方式和服務,支持科研、成果轉化和科技型企業發展的金融模式。發展科技金融,需要著重抓好:一是加強對科技企業全鏈條、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二是加大對國家科技重大任務的金融支持,三是構建豐富的科技金融產品體系,四是打造科技與金融良性互動的生態。
“強化科技政策性貸款,常態化實施科技創新再貸款政策,提高在再貸款中的結構比例。建立專門機制,推動商業銀行將支持科技創新作為主要政策性業務。對天使投資和專注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創業投資機構進一步給予支持。培育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拓寬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資金來源。壯大耐心資本,探索社保基金、保險資金、年金資金等長期資金支持科技創新的機制。優化政府引導基金的考核,采取‘長周期’、‘算總賬’等的考技辦法,帶動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文章具體提到。
對各類違法規行為零容忍
《決定》提出,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強化監管責任和問責制度,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
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是第四大任務,王江表示,落實好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金融管理體制改革決策部署,發揮好中央金融委員會統籌協調把關作用,以及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切實加強金融系統黨的建設作用。
具體來看,包括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人監管;全面強化“五大監管”,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明確金融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健全權責一致、激勵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問責制度,以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構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有效隔離的“防火墻”等。
《輔導百問》中對“如何理解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進行解讀。文章認為,當前我國的金融監管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監管執法不嚴、責任落實不到位,央地間、部門間監管不協調,監管精準性、專業性、全面性亟待提高;只管合法的、持牌的,一些領存在監管空白和短板,對非法金融活動處置責任不清、推諉塞責。
文章提到,要切實加大金融監管力度,在行為監管方面,要嚴格規范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及交易行為,嚴厲整治金融機構排他性安排、惡意低價攬客、違規返費、虛假倒兩、利益輸送、虛假信息披露等亂象,加大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及時調適監管理念、改進監管方法,充分運用科技監管手段,加強監管隊伍專業性建設。”文章還表示。
對于加強金融法治建設,王江表示,制定金融法,作為金融領域的基本法,與其他金融法律法規共同構成比較完備的金融法律體系,不斷適應金融發展實踐需要,及時推進金融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建立定期修法制度。加大金融執法力度,對各類違法規行為零容忍。健全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法律工具箱。
(本報記者張欣對此文有貢獻)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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